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於2005年7月29日開業,是由福建省內各家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商銀行聯合組成,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省級金融機構,是省政府管理農信社系統的專門機構,承擔對全省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

基本信息

簡介

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於2005年7月29日開業,是由福建省內67家市、縣(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聯合組成,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省級金融機構,是省政府管理農村信用社的專門機構,承擔對全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

全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擁有營業網點1800多個,金融服務實現全省全覆蓋。至2010年5月底全省農信社各項存款1489億元、各項貸款1047億元。農村信用社秉承“信用為本、合作共贏”的核心價值觀,始終堅持“立足社區、服務三農、城鄉互動、富民強社”的辦社宗旨,始終堅持貸款重點投向“三農”,重點投向農村千家萬戶的廣大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每年都以占全省金融機構 9%左右的資金來源,發放了占全省90%多的農業貸款,全省已有40%以上的農戶獲得信貸支持,成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和聯繫農民最好的金融紐帶。

發展歷程

五十年代:艱苦創業

1951—1958年為我省農村信用社的初創階段。1951年8月,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在福州市郊新店鄉試辦了全省第一家農村信用社,從此,信用合作組織在全省廣大農村迅速建立,1956年實現了全省農村信用合作化,入社農戶占全省農戶總數的92%,農村信用社很快成為農民擺脫貧困和發展生產的重要力量。這一時期農村信用社由中國人民銀行領導。

六七十年代:跌宕起伏

1959年以後的20年是福建省農村信用社發展曲折反覆階段。由於受極左路線的影響,先後被下放給人民公社、生產大隊、貧下中農管理,基本成為基層社隊的財務部門,體制發生多變,但紮根農村,為農民服務的基本內涵仍然保留下來。1977年底,農村信用社被列為國家銀行在農村的基層金融機構。

八十年代:改革探索

1980年至1996年,農村信用社由農業銀行進行管理,並設立縣級聯社,在民主管理、業務經營、組織建設等方面進行了一些改革,促進了農村信用社業務發展和內部管理,但同時也使農村信用社成為“準國有銀行”,走上“官辦”的道路。

九十年代:蓬勃發展

1996年8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當年底,我省農村信用社正式與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係。福建省成立了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全省農村信用社改革及管理工作。隨後,全省農村信用社行業管理職能改由人民銀行行使,在省一級和地市一級人民銀行內部成立信用合作管理辦公室。各地人民銀行加強了對農村信用社的監督和管理,並按合作制原則進行了規範,進一步明確農村信用社為“三農”服務的宗旨。1999年11月,作為全國農村信用社實行行業自律管理的試點省份,福建省成立省信用合作協會,行使管理、指導、協調、服務的職能。成立五年來,省信用合作協會在指導和推動農村信用社端正方向、強化支農,防化風險、扭虧增盈,轉換機制、加強管理,提高素質、改善服務和加快電子化建設步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進了全省農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加快發展。

新世紀:深化改革

2004年8月,國務院批准我省參加第二批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新一輪改革全面鋪開。2005年7月29日,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正式成立,是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標誌著全省農村信用社改革與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

組織架構

從社員大會到理事會再到高級管理層,下設辦公室、人事教育處、計畫財務處、業務處、科技處、稽核審計處、監察保衛處、各辦事處及資金營運中心、資金清算中心、培訓中心、科技服務中心等。

企業服務

包括:對公存款、融資業務、票據業務、結算業務、中間業務、企業電子銀行、社企合作業務、法人股金業務等。

機構網點

福州地區、廈門地區、泉州地區、漳州 地區、莆田地區、龍巖地區、三明地區、寧德地區、南平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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