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閩政辦〔2014〕6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經省政府研究,現將《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各項任務。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5月10日
工作方案
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工作方案
根據省委九屆十次全會關於“建設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的部署,結合各地網上辦事平台建設現狀及套用實際情況,按照“統一標準、互聯互通、整合共享、共同提升”的原則,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4年底前,完成省網上辦事大廳的整合升級,省、市、縣(區)行政審批事項(除涉密事項外)實現全部進駐,公共服務事項實現70%以上進駐,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兩類事項網上辦理率超過30%,同步實施網上辦事服務效能監察。
2015年底前,公共服務事項實現全部進駐,兩類事項網上辦理率均超過60%,普遍實現信息共享和網上辦理。
2016年底前,普遍推行全流程網上辦事及協同辦理,並初步具備主動發現辦事信息需求、主動推送服務等智慧電子政務套用能力。
二、主要任務
(一)研究制訂省網上辦事大廳標準規範
參照省內外網上審批系統軟體套用規範,研究編制網上辦事流程、業務信息共享、協同辦事對接、效能監察信息採集、紙質材料電子化、套用界面及欄目設定等標準,規範省網上辦事大廳與各地網上辦事系統的對接與共享。
(二)梳理上網辦理事項目錄和內容
制訂統一的事項梳理模板和方法,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對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除涉密事項外)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梳理,分級匯總審核後形成全省網上辦事大廳上網事項總目錄,為事項查詢、服務導航、業務協同、效能監察提供數據和依據。
(三)統一全省網上辦事服務平台
1.改造升級省級網上行政審批系統在網際網路的受理髮布平台。建立全省網上辦理事項目錄信息庫,構建網上辦事全省統一服務平台,實現服務事項查找、線上申報、結果查詢等“一站式”網上辦事服務。
2.拓展省級網上行政審批系統在政務區域網路的審批業務辦理系統和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將省級公共服務事項納入網上辦理和電子監察範圍;提升系統業務辦理和電子監察的功能;強化對省級行政服務中心實體視窗的業務支撐;開發移動終端網上業務辦理系統。
3.改造升級省、市、縣聯動審批通道,建立省網上辦事大廳數據交換系統,為各級行政服務中心業務辦理系統與省網上辦事大廳互聯互通提供接入服務,實現兩者間網上辦理事項信息、公眾申請信息及業務辦理信息等的交換與共享。
4.利用身份證、社保卡、企業數字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數字證書建立強身份認證機制,實現各級網上辦事系統的交叉認證和用戶賬號實名登記,實現用戶賬號關聯綁定和單點登錄。
5.在強身份認證的基礎上,重新梳理申報材料要求,減少申報附屬檔案數量,推行以部門間信息共享方式取代向公眾收取附屬檔案材料的審批方式,減輕公眾重複提交申報材料的負擔。
6.建立網上辦事繳費服務系統,對接支付寶、銀聯等網上支付網關,為公眾提供便捷的網上繳費服務,方便民眾在辦理事項過程中繳納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7.建立場景式導航。清理前置審批條件,梳理審批事項關係鏈,細化審批事項的套用場景,提供更加準確的辦事導航服務。
8.開發移動終端公眾辦事服務平台,充分利用手機的拍照、上網等功能,實現便捷的申報材料電子化和線上申報。
9.完善制定可信電子檔案生成和套用標準,推广部署可信電子檔案公眾生成客戶端軟體,規範可信電子檔案生成、流轉和套用,政務部門要積極引導公眾以可信電子檔案形式提交材料,實現無紙化申報,減少民眾辦事跑視窗的次數。
10.推行審批結果郵寄方式。對接EMS郵政、快遞等物流信息平台,提供審批結果郵遞服務,方便民眾查詢紙質審批檔案或證照的物流信息。
11.開發網上辦事服務統一監察系統,實現對各地的網上辦理事項入駐、事項服務開通、辦件辦理時限、網上評議、投訴舉報處理、諮詢回復等情況進行網上辦事服務效能監察。
(四)升級省級部門行政服務中心視頻監控系統
依託政務網,在省級部門行政服務中心升級安裝高清視頻網路攝像頭,建立高清視頻監控系統,實現對省級部門行政服務中心服務視窗狀態的監管,採用連結方式接入市級行政服務中心視頻監控系統的視頻信息。
(五)對接各地行政服務中心業務辦理系統
本級所有網上辦理事項納入各地行政服務中心業務辦理系統,實現與省網上辦事大廳的對接互聯,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的網上辦理事項同時納入所在縣(市、區)行政服務中心業務系統。通過對接,各級行政服務中心業務系統從省網上辦事大廳接收處理屬於本級業務辦理系統處理範圍的網上申請業務。
(六)省及市、縣(區)網上辦理事項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
按統一數據格式要求,各級各部門在省網上辦事大廳登記錄入網上辦理事項,存入全省網上辦理事項目錄信息庫,配置各事項網上運行參數。
1.對於已入駐各級行政服務中心業務系統並實施網上辦理的事項,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的同時,通過省網上辦事大廳,開通網上申報、網上諮詢、網上查詢、網上投訴等門戶功能,各級行政服務中心業務辦理系統繼續負責後台業務處理;
2.對於在部門自建系統實施網上辦理的事項,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後,保留現有辦理方式,同時在省網上辦事大廳連結開通網上諮詢、網上申報及進度查詢等功能,後台業務系統具備條件的,應實現與省網上辦事大廳互聯互通;
3.服務事項信息發生變化時,各級各部門要及時按照規範要求更新維護省網上辦事大廳相應內容,確保事項信息真實有效。各級行政服務中心積極向公眾宣傳套用省網上辦事大廳,並為註冊用戶開展實名認證服務,利用省網上辦事大廳的預審功能,最大程度減少民眾辦事到視窗的次數。
(七)推進信息資源庫對接共享和協同審批
各級網上審批系統(包含自建業務系統等)要對接電子證照庫、法人庫、人口庫等信息資源庫,通過共享信息,減少公眾重複提交辦事材料。涉及多部門辦理的事項,積極實行主辦或首辦部門統一收件、分辦部門共享材料的模式,通過辦事材料的網路化流轉和共享,實現並聯審批、協同辦理,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三、組織實施
(一)組織保障
省發改委會同省監察廳(效能辦)、編辦(審改辦)、法制辦牽頭成立全省網上辦事大廳整合升級協調小組,省直各部門和各設區市網上辦事大廳整合升級牽頭責任單位作為協調小組成員單位,並配合落實相關工作。協調小組負責指導整合升級工作,推動互聯互通和推廣套用,溝通協調有關事宜,按工作進度明確的時間節點抓好跟蹤督促,並及時將進展情況匯總報告省政府辦公廳。各市、縣(區)政府可參照省級建立相應的組織體系和協調機制。
(二)責任分工
1.省發改委(數字辦)。負責組織協調項目建設,負責省網上辦事大廳整合升級項目的評審、批覆等工作。
2.各級監察廳(局)(效能辦)。負責檢查、督促各級各部門業務事項梳理、事項進駐、系統改造升級等工作情況,並列入年度績效考核內容。
3.各級編辦(審改辦)、法制辦。負責組織本級各單位開展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梳理,負責梳理結果的匯總、審核及逐級報送工作。鄉(鎮、街道)網上辦理事項由所在縣(市、區)負責梳理。
4.省直各單位。負責承擔本單位網上辦理事項的目錄梳理、事項進駐及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已建系統與省網上辦事大廳互聯互通工作。
5.省經濟信息中心。負責省網上辦事大廳具體整合升級和運行維護管理,會同省直有關單位制訂項目標準規範,指導各地按統一標準規範整合升級本級網上辦事大廳。
6.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及各縣(市、區)政府。確定網上辦事大廳整合升級分工責任單位,並對所屬部門承擔的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和協調。各級行政服務中心會同本級部門開展事項梳理、進駐及管理工作,負責業務系統對接改造和套用網上辦事大廳,開展省網上辦事大廳註冊用戶的實名認證工作。
(三)工作進度
1.標準制訂及業務梳理。2014年8月底前,完成項目各標準規範制訂和全部網上辦理事項的業務梳理。
2.項目實施階段。2014年10月底前,完成省級網上行政審批系統的改造升級,統一全省網上辦事服務平台;完成各地行政服務中心業務辦理系統的改造對接及省級部門行政服務中心視頻監控系統的升級;按進度要求進駐各級各部門上網辦理事項。
3.項目培訓。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各級各部門的套用培訓。
4.運行階段。2014年12月底前,項目投入試運行。2015年12月底前,按照工作目標及進度要求,各級各部門通過拓展已建業務辦理系統,最佳化事項辦理流程、精簡申報材料,不斷擴大網上辦理事項範圍,並推進網上全程辦理。
5.深化套用階段。2016年12月底前,完善網上辦事大廳的互聯互通和套用,不斷提高服務事項的上網辦理深度;梳理協同辦理事項流程及共享信息,實現省、市、縣(市、區)三級網上協同辦理。
(四)資金保障
1.省網上辦事大廳整合升級、部分省直部門自建系統完善、各級行政服務中心與省網上辦事大廳對接改造等所需費用由省數字福建建設資金安排。
2.市縣兩級其他方面改造費用由各級政府承擔。
3.在電子支付、物流快遞等領域,探索吸引社會力量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