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漳平市人民法院始建於1953年2月6日,前身是漳平縣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福建省漳平市東環路898號。全院現有幹警及工勤、事業編人員75人,黨員53人,法官43人,審判委員會委員13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7.9%,其中在職研究生1人。年齡在35歲以下的有24人,36-45歲的有22人,46-55歲有25人,56歲以上的有4人。
機構設定
全院內設十五個部門,即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行政裝備管理科、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生態資源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立案庭、執行局、司法警察大隊,下設兩個法庭,即永福人民法庭和新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漳平法院,緊緊圍繞“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一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條主線,做好“兩篇文章”,加強“三項司法”,以創建法律義工、無訟村居、法律保姆、北調中心、誠信體系建設等司法品牌為抓手,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創新,得到了各級領導的肯定。
所獲榮譽
近年來共榮立集體二等功1次,集體三等功3次,個人三等功8人次;連續三屆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評為文明單位,連續三屆被福建省高院授予“優秀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評為“全省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先進單位”、“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刑事審判庭被省高院評為“全省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永福法庭還被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聯合授予人民調解工作模範人民法庭,永福法庭被福建省高院授予“全省十佳法庭”和“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集體”稱號;新橋法庭獲“省級青年文明號”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