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快海峽西岸鄉村旅遊發展的若干意見

《加快海峽西岸鄉村旅遊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加快海峽西岸鄉村旅遊發展的若干意見
鄉村旅遊是以鄉村地區為活動場所,利用鄉村的旅遊資源,為遊客提供具有鄉村特色的各種旅遊活動。發展鄉村旅遊是建設海峽西岸旅遊區的重要內容,有利於最佳化農村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改善鄉村面貌,提高農村文明程度,促進福建旅遊業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充分發揮我省鄉村旅遊資源優勢,推動海峽西岸鄉村旅遊的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鄉村旅遊發展的有關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著力完善鄉村旅遊服務設施,提高鄉村旅遊服務質量,培育一批鄉村旅遊景區(點)和旅遊鄉村,構建有競爭力的海峽西岸鄉村旅遊目的地體系,使我省成為全國重要的鄉村旅遊目的地,為促進旅遊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政府引導是調動社會各方力量發展鄉村旅遊積極性的關鍵。各級政府要制定規劃,明確目標,提出措施,分類指導,統籌協調,最佳化服務。
(二)市場運作。引入市場機制,採取多種經營模式,鼓勵、支持各類企業和農民參與鄉村旅遊的開發建設,發揮社會資金在鄉村旅遊發展中的作用。
(三)民眾受益。通過發展鄉村旅遊,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擴大農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居住環境。
(四)突出特色。突出鄉村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特色,體現鄉土氣息,增強鄉村旅遊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持續發展。樹立“強化保護、合理開發、科學管理”的理念,正確處理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與環境、資源保護的關係,正確處理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關係,促進鄉村旅遊持續健康發展。
三、發展目標
通過發展海峽西岸鄉村旅遊,建成一批主題鮮明、交通便捷、設施配套、環境優美、吸引力強的鄉村旅遊目的地。“十一五”期間啟動實施“5155”計畫,即到2010年,培育和建成50個旅遊城鎮(鄉)、100個旅遊村、50個工農業旅遊示範點、50個A級旅遊區。2010~2015年,繼續完善“5155”計畫,建成一批新的有一定規模和影響的鄉村旅遊點。
由省旅遊局牽頭,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儘快制訂全省旅遊名村名鎮(鄉)創建評選標準,並提出創建名單後聯合下發。
四、工作重點
(一)突出規劃先導。編制全省鄉村旅遊發展規劃,明確發展思路和發展重點。各級政府及鄉村旅遊開發主體,要以創建衛生鎮、村活動為載體,高立意、高起點、高標準,編制鄉村旅遊的保護與開發利用詳細規劃,明確保護內容和開發重點,做到有計畫、有步驟、有重點、分階段進行。各地鄉村旅遊規劃的編制要與全省旅遊發展規劃、當地城鎮發展規劃相銜接。要結合當地實際,突出地方特色,體現個性,保護旅遊城鎮原有風貌和鄉村生態文化環境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要樹立規劃的權威性,使規劃的指導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二)實施項目帶動。精心包裝、策劃一批特色鮮明、市場前景好、吸引力強的鄉村旅遊開發項目作為典型,進行總結推廣,指導和推動全省鄉村旅遊規範有序發展。突出抓好一批較大城市和主要旅遊景區周邊的鄉村旅遊重點項目建設,與重要旅遊景區連點成線,整合周邊旅遊資源,帶動區域旅遊業發展。要把鄉村旅遊建設作為“十一五”全省旅遊發展和當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通盤考慮,發展一批旅遊資源和服務設施比較好的鄉村旅遊景區(點)。
(三)完善配套設施。加強對鄉(鎮)建設的引導和管理。新村建設要與地方特色和歷史風貌相協調,增強觀賞性。加大對鄉村旅遊建築環境、衛生環境、生態環境的清理整治力度,積極開展綠化、美化工作。加快鄉村旅遊公共基礎配套設施建設,重點抓好鎮區和景區(點)的道路網路、給排水網路、電力、通訊、污水及垃圾處理和各類市場、文化生活等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配套程度和綜合服務功能。以滿足遊客需求為導向,以完善旅遊服務功能為目標,加快建設旅遊餐飲、住宿、停車場、公廁等服務設施,提高遊客接待能力,提升鄉村旅遊服務質量。
(四)加大宣傳力度。根據各地鄉村旅遊景區個性鮮明的民居建築、奇特的自然景觀、悠久的歷史文化等特點,精心策劃和包裝主題鮮明的鄉村旅遊產品,設計編排鄉村旅遊精品線路,編寫鄉村旅遊宣傳資料,舉辦或參加各種形式的旅遊推介會、說明會、展覽會,有重點、有計畫、有步驟地做好鄉村旅遊產品和線路的宣傳和市場促銷,不斷提高鄉村旅遊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海峽西岸鄉村旅遊工作依託福建省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統一負責鄉村旅遊發展的政策制定、組織指導和統籌協調工作,及時解決鄉村旅遊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有關方針政策的實施和規劃編制的落實。各設區市政府要加強對鄉村旅遊發展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
各有關部門要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解決“三農”問題的戰略高度,重視發展鄉村旅遊,加強溝通,密切合作。農業農村部門要把發展鄉村旅遊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指導與協調,積極發展休閒和觀光農業;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把鄉村旅遊基礎設施和重點旅遊項目的建設,納入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統籌安排,加大資金投入;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地質遺蹟、礦業遺蹟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利用,指導地質公園、礦山公園的建設;建設部門要加強對旅遊小城鎮規劃的指導、審核把關,並協調做好環境整治、風景區管理等工作;林業部門要以推進“森林人家”休閒健康游為載體,加大森林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文化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旅遊文化資源的挖掘與整理,開發特色鮮明的文化旅遊產品;交通部門要結合農村路網建設,重點加快旅遊城鎮和主要鄉村旅遊景區(點)的道路建設;旅遊部門要加強鄉村旅遊宣傳促銷,做好工農業旅遊示範點與A級旅遊景區的評定、旅遊線路的設計與推介、客源的組織與拓展;公安、工商、物價、衛生部門要加強鄉村旅遊目的地的社會治安、物價、市場秩序、食品衛生安全等方面的服務與管理;海洋與漁業、環保、稅務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支持鄉村旅遊發展;新聞部門要加大鄉村旅遊宣傳力度,營造鄉村旅遊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二)重點扶持,加大投入
省級旅遊專項資金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支持重點鄉村旅遊項目建設。省級預算內基建資金、新農村建設專項資金、交通專項資金等在符合專項資金使用範圍的前提下,向鄉村旅遊項目建設傾斜。各級政府也應安排專項資金扶持鄉村旅遊發展。各金融機構應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增加貸款,擴大融資規模。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落實中央出台的扶持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稅費優惠政策,積極支持鄉村旅遊的發展。
探索和創新鄉村旅遊投融資的方式和途徑,引入市場機制,為鄉村旅遊發展提供資金來源。樹立“誰投資、誰所有、誰經營、誰收益”的理念,鼓勵民間資本採取獨資、合資、合夥等多種方式參與鄉村旅遊項目的開發建設。重點引進經濟實力強、發展前景廣的企業到旅遊村鎮興辦特色旅遊項目,提高鄉村旅遊景觀的觀賞性、參與性和娛樂性,增強鄉村旅遊的活力和吸引力。
(三)強化保護,依法管理
鄉村旅遊特有的歷史文化資源和自然生態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繼承和保護獨特的自然與文化資源,是鄉村旅遊發展的重要內容。要依法管理,建立保護與開發機制。按照“保護為主、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堅持合理利用與嚴格保護並重的原則,正確處理利用與保護、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係,防止對生態環境及歷史文化資源造成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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