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福建漳平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是負責組織協調園區規劃、開發建設、服務企業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為市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經費渠道由財政核撥。職能
一、福建漳平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縣關於工業園區各項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法制定漳平工業園區有關行政管理規章、辦法、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園區發展規劃和開發建設計畫;
(三)負責園區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四)負責園區財政收支預決算及組織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經營園區國有資產,確保其保值增值;負責管委會的財務管理和投融資工作;
(五)負責入園項目的把關,項目投資契約的簽訂,園區內項目契約履約及建設的管理;
(六)依法保障園區企業自主經營,為園內企業提供 “保姆式”服務,創造良好的招商引資發展環境;
(七)負責園區黨的建設、群團、計生、社會事業等管理工作;
(八)協調管理有關部門在園區的派出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指導工業園區安全生產、社會治安、勞動保障、環境保護等工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福建漳平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經濟發展部、規劃建設部,企業服務部、公共事業部等五個職能股室。(一)辦公室
1、負責承擔園區管理委員會對外、對上的聯絡服務工作;協助園區管委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2、負責辦理文秘、檔案收發、印章管理、黨建、紀檢、宣傳、外事、接待、機關人事、來信來訪、檔案、信訪、保密、統戰、保衛、辦公自動化及後勤保障等工作;
3、負責園區重要會議的組織,完成有關工作綜合材料的起草報送工作;做好信息、網路管理維護和通報簡訊工作;
4、依法制定園區有關行政管理規章、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督促執行,督查各科室落實各項工作情況。
5、組織、制訂、落實園區年度投資計畫和財務計畫,負責園區建設資金的預算、決算、籌集、調度;負責預算外資金的收取和使用管理;負責園區管委會財務會計工作。
(二)經濟發展部
1、負責編制和實施園區經濟發展規劃、行業集中區發展規劃,研究園區發展戰略目標和重大方針,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及措施;
2、研究和制定促進園區經濟發展的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
3、負責建立工業園區項目準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項目對接,項目投資契約起草、協商、簽訂、管理等工作;
4、負責項目立項、環評、林地報批和土地報批的各種前置手續;
5、負責建立園區在建項目庫與投產企業項目庫,項目契約履約管理,配合國土部門依法處置閒置土地;
6、完成園區企業各類統計報表與材料的報送工作,並做好園區各項經濟指標分析、預測工作。
(三)規劃建設部
1、負責編制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和分區詳細規劃;並按規定組織審批和實施;指導和督促園區開發建設業主編制相應建設性規劃;
2、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的土地開發計畫、工程建設規範管理;
3、負責組織實施工業園區各片區的測量、編制控制性規劃及修建性詳規;
4、負責根據招商引資項目的投資契約,提出項目初步選址意見,做好項目與地塊對接工作;指導和督促項目業主委託資質單位進行總平規劃和修建性規劃編制,做好入園企業的具體選址工作和總平規劃控制審查工作;
5、負責或協助入駐園區企業(項目)有關建設手續的審批,園區內在建項目工程建設的管理,園區內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工程核樣、工程質量監督;
6、做好園區工程項目的預算以及工程招標的組織與實施;組織項目用地土石方平整等“七通一平”工程建設實施;做好項目進度的跟蹤、質量監督、竣工驗收等工作,協調督促工程項目嚴格按契約時序進度落實執行;
7、協調項目用地的征地、拆遷;協調處理征地建設中各種矛盾糾紛;協助執法部門對園區內土地、規劃、建築、建設等執法監察。
(四)企業服務部(加掛人才引進部牌子)
1、負責了解掌握企業在建、生產經營動態,及時協調和解決企業存在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為企業提供“保姆式”服務;
2、負責受理外來投資企業及入駐園區企業(項目)的投訴和諮詢,協調相關部門解決項目實施和經營過程中的具體問題;
3、負責推進項目建設進度,協調聯絡服務單位跟蹤落地企業項目,對項目建設進展實施全程流程化跟蹤;
4、負責對園區服務企業專職幹部進行具體管理、跟蹤和督查;協調解決服務幹部在實際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5、為企業提供政策、科技、信息諮詢,落實企業各項優惠政策;
6、制定人才引進計畫,負責引進較高層次經濟管理人才、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
7、協助企業對外開展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和拓展市場,協助企業開展人才及勞動力的培訓和交流,規範勞務和用工管理;與園區企業勞務對接;不定期舉辦勞務推介會,開拓勞務市場。
(五)公共事業部(加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
1、負責園區規劃區域內政府投入建設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包括園區主幹道、支幹道的環境衛生、給排水、電力、電信、移動、廣電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協調工作;
2、負責抓好園區企業安全生產、消防工作,規範和完善園區及園區企業安全生產制度;
3、負責建立健全社區管理服務體系,做好園區的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公共運輸、商業及服務業等各類社會事業的舉辦和管理工作;
4、負責園區環境保護與整治工作,協調處理園區內違章搭蓋、搶建、搶種、亂倒垃圾等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入園企業加強自身環保設施建設,減少環境污染及“五進園區”的協調管理。
5、負責園區計生、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共青團、婦聯、工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