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童輸血感染愛滋病事件

福建女童輸血感染愛滋病事件

福建一名5歲女童毛毛,疑因在醫院手術輸血感染愛滋,使其家庭深陷困境。這一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2015年1月10日,福建省衛計委通報了事件最終調查結果:一名曾給毛毛獻血的獻血者HIV抗體檢測現為陽性。

事件經過

福建女童輸血感染愛滋病事件 福建女童輸血感染愛滋病事件

患兒毛毛(化名),女,2009年9月22日生,在新生兒體檢時發現心臟有雜音,2011年前曾在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進 行先天性心臟病的手術治療,術後康復良好。2014年9月4日以“發熱17天”為主訴,再次入住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小兒內科,住院期間進行相關檢查 時發現:CD4水平低下、HIV抗體初篩實驗陽性,經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確證為HIV抗體陽性,診斷為“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徵(愛滋病)”。

事件調查

某媒體在2014年“世界愛滋病日”前夕介入調查。福建省衛計委主導成立了調查組,向毛毛媽媽“承諾”,最遲2014年底出調查結果。

可過了信訪回復日期,毛毛家人也未收到調查組任何回復。2015年上班第一天,毛毛媽媽再次找上門,得到的答覆是“調查複雜,還需論證”。

官方冷冰

在被質疑“辦事效率低”後,負責協調調查的衛計委人士卻滿是“委屈”:那你來做我的工作吧。

激怒毛媽

冷冰凍的話語,激怒毛毛媽媽。“如果我會做,我早就調查出來了,比如說,你跟我上山砍柴,我兩下就砍下來,你就砍不下來,對不對?如果我有書讀,坐到你這個位置,我肯定好心,肯定早就調查出了,不會說幾個月還沒調查出來,你信不信?”大字不識一個的毛毛媽媽一席話,讓那位“委屈”公務員無言以對。後來雖道歉,但受過的傷怎能彌補?

在維護自身權益和追求真相的道路上,毛毛和家人是無助的,但又是幸運的,媒體記者不離不棄。

官方調查

2014年11月4日,接到患兒家屬情況反映後,福建省衛生計生委領導抽調省臨床檢驗中心、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廈門市中心血站等專家組成調查組,迅速開展調查排查工作。

可能因輸注“視窗期”血液感染

調查組檢查認為,沒有發現福建省血液中心存在違反國家血液管理法律、法規或規章的情況。福建醫科大學某某醫院對患兒的輸血治療也不存在違反國家臨床輸血技術規範的行為。

事件申訴

申訴像“蓋房子”逐級找 屢被拒之門外

2015年1月10日上午,福建省衛計委在跟毛毛家人說明調查情況後,召集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毛毛家人和代理律師要求參加被拒。媽媽抱著睡熟的毛毛,站在大門外,怒火中燒。

調查結論

獻血者不知情 血還輸給了2人

2010年5月4日,毛毛8個月大的時候,在福建省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做心臟病手術,手術時輸注了血小板、懸浮紅細胞和血漿,涉及8位獻血者。福建省衛計委醫政處處長楊閩紅介紹說,“毛毛事件”調查重點放在8位獻血者的病原學檢測排查上。

調查組通過追蹤8位獻血者的相關情況,經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排查,最終確認原HIV抗體檢測陰性的陳姓獻血者,本次檢測HIV抗體為陽性。該陳姓獻血者曾於2010年3月31日參加無償獻血,當時血液檢測結果合格。此後該陳姓獻血者未再有過獻血,在本次調查前並不知曉自身已感染了HIV。

楊閩紅還透露,被檢測出愛滋病的陳姓獻血者,當時獻血的血液除輸注給毛毛外,還輸注給其他2個人。但楊閩紅並沒有正面回答現在另外2個輸注“視窗期”血液者的情況。

通報結論

2015年1月10日,福建省衛計委通報了事件最終調查結論:一名曾給毛毛獻血的獻血者HIV抗體檢測現為陽性。 確係輸入視窗期血液。

質疑結論

毛毛代理律師:對調查結果存質

毛毛代理律師吳武萍表示,要求提供所有的程式性檔案,包括從抽血到輸血整個過程,相關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是否具備資質,這樣才能證明他們的整個行為是沒有過錯的。對於毛毛一家的代理律師所提的要求,楊閩紅表示可以溝通協調。

救助補償

福建省衛計委已責成定點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落實國家“四免一關懷”政策,做好愛滋病患兒的醫療救治、救助工作,落實對患兒的定期隨訪檢測、抗病毒治療和心理關懷等醫療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於輸注“視窗期”血液引起的HIV感染,血站和醫療機構雖不存在過錯行為,但省衛計委還是要 求省血液中心和福建醫大附屬協和醫院給予患兒人道主義的救助補償。 兩個醫療衛生機構已與患者家屬溝通協商。

社會反應

所謂“視窗期”,就是感染病毒後到能被檢測出來之間的時間窗。受臨床檢測技術的限制,“視窗期”是無法消除的,是人類所有輸血治療無法規避的風險。多 數人在感染愛滋病病毒後有2至4周的“視窗期”。經“視窗期”血液途徑感染愛滋病屬於臨床小機率事件,相關數據顯示感染機率大約為五十萬分之一,依靠現有檢驗手段還無法避免。

“毛毛”救助補償誰買單?

小機率這是毋庸置疑,但也確實存在。一方面是無法攻克的醫學難題,一方面是無辜的感染者。“無過錯”的人道主義救助補償是大多“毛毛”們獲得的慰藉。有評論員就“毛毛事件”指出,誤染愛滋病病毒的機率比較低,即使國家代為補償的標準較高,但地方財政還是承擔得起。也有指,國家賠償要讓納稅人明白埋單。

好心無償獻血卻害了毛毛,甚至殃及更多的人,這恐怕是那位陳姓獻血者沒想到的“好心辦壞事”結果。1998年10月1日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生效,建立了無償獻血制度,血液的採集、檢測、製備過程已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證用血安全。因此,不必放大“輸血染愛滋”的醫療風險,但機制還是存在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還要看到更嚴格的獻血制度。

更為嚴謹、透明的制度,這必然會隨著社會的進步而完善,但作為普通民眾能做的是什麼呢?那就是要增強獻血安全意識。福建省血液中心副主任賴東生就“毛毛事件”,通過人民網表示,安全血液來源以利他主義為動機,且具有健康生活方式的獻血者。他更是呼籲“請不要為了檢測而獻血,更希望有高危性行為者主動放棄獻血,這既是對病人負責,對社會負責,更是對自己的良心和道德負責。”

作為血液中心負責人,賴東生從工作角度出發,他也呼籲,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快建立經輸血感染愛滋病病毒保險和補償機制。有專家也建議,引入商業保險機制,建立類似“交強險”的輸血保險,合理分攤輸血風險。

“毛毛們”的悲劇,誰來買單呢?等毛毛長大後,她會給出屬於她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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