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詳解
1.忌諱—— 避忌的事物
漢 王符 《潛夫論·忠貴》:“貴戚懼家之不吉而聚諸令名,懼門之不堅而為鐵樞,卒其所以敗者,非苦禁忌少而門樞朽也,常苦崇財貨而行驕僭,虐百姓而失民心爾。”
漢應劭《風俗通·正失·彭城相袁元服》:“今俗間多有禁忌,生三子者、五月生者,以為妨害父母,服中子犯禮傷孝,莫肯收舉。”
《後漢書·郎顗傳》:“臣生長草野,不曉禁忌,披露肝膽,書不擇言。”
唐 蘇拯 《明禁忌》詩:“陰陽家有書,卜築多禁忌。”
魯迅 《且介亭雜文·隨便翻翻》:“看一本舊曆本,寫著‘不宜出行,不宜沐浴,不宜上樑’,就知道先前是有這么多的禁忌。”
2.謂因攝養而避免食用某種食品或藥物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養生》:“若其愛養神明,調護氣息,慎節氣息,均適寒暄,禁忌食飲,將餌藥物,遂其所稟,不為夭折者,吾無間然。”
唐李翱《韓吏部行狀》:“某疎愚,食不擇禁忌,位為侍郎,年出伯兄十五歲矣。”
明謝肇淛《五雜俎·人部一》:“無信庸醫謬方,妄以異功木香等散投之,守禁忌,節起居,慎調護,謹飲食,即凶亦有變為吉者。”
3.指禁令戒條
《後漢書·蔡邕傳》:“至是復有三互法,禁忌轉密,選用艱難。”《後漢書·楊終傳》:“ 漢 興,諸侯王不力教誨,多觸禁忌。”
4.謂禁止
魯迅 《書信集·致鄭振鐸》:“這一月來,我的投稿已被封鎖,即無聊之文字,亦在禁忌中。”
禁忌概念
人們對神聖的、不潔的、危險的事物所持態度而形成的某種禁制。
危險和具有懲罰作用是禁忌的兩個主要特徵。是人們為自身的功利目的而從心理上、言行上採取的自衛措施,是從鬼魂崇拜中產生的。
禁忌大致分為原初階段、次生階段與轉化消亡3個階段。喪葬禁忌與祭祖是禁忌的原初形態,與鬼魂信仰的聯繫最直接。次生階段人們繼承了原始時期的鬼魂崇拜所出現的禁忌,將它們制度化、禮儀化,並作出繁瑣的規定。在人們的生活中,無論是禮儀、節日、行業等,凡認為不吉利的,幾乎都在禁忌之例。從解放思想、破除迷信的近代開始,科學逐漸深入人心,禁忌自然消亡、轉換。
禁忌本是古代人敬畏超自然力量或因為迷信觀念而採取的消極防範措施。它在古代社會生活中曾經起著法律一樣的規範與制約作用。到了今天,許多禁忌隨著人們對被禁物的神秘感和迷信觀念的消除,已經逐漸消亡,但仍有不少禁忌遺留下來了,並且影響著人們的生活。
中國人的禁忌
文身禁忌
除了骨肉,人體之皮膚也有禁忌。文身禁忌便是很普遍的一種。據說中國五十六個民族,都有過文身的歷史。現代學者一般認為,文身是民族早期發展階段中存在的一種風習。方法是用針在人體全身或局部刺出自然物的形狀或幾何圖形。有的染色,有的不染色,一般用作圖騰標誌。
《莊子.逍遙遊》中有言:“宋人資章甫而適諸越,越人斷髮文身,無所用之。”許多史志典籍中也都記載著少數民族文身的風習。直至現今,傣族、基諾族等許多少數民族中還在流行此俗。文身一般從十五六歲開始。許多人一生中文刺數次。男女都有,女的大都只黥刺小腿部,花紋與衣服上寬闊的邊飾圖案相仿;男的在臂部、腿部都有,圖形有動物、花草、星辰、日用器物等。文身的圖式表現著某種具體的意象。這些具體的意象又凝聚著民族精神、民族文化方面的意義,與族群的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宗教觀念、民間信仰都有著密切的聯繫。
有人指出“文身是一部鐫刻著痛苦與意志的精神現象學”。解釋文身功能的說法大致有:美飾說、尊榮說、吸引說、巫術說、標誌說等五種。與文身禁忌信仰相關的主要是巫術說和標誌說。例如基諾族、傣族等少數民族就有忌不文身的信仰。他們認為一個人如不文身,死後就不能進鬼寨與祖先聚合,而只能當野鬼。這當然是一種族類認同的信仰。除此之外,在自己身體上刻出文樣,標出一個獨特的自我,是否也有讓常常會離開肉體而出遊的靈魂返回自我時不致認錯、不致猶豫不決的含義呢?如果是有這層含義,那么,不文身就有靈魂走失的危險了。還有的民族把文身視為抵禦侵害、防止禍患、增強自身魔力的一種辦法,這就有巫術的作用存在了。
台灣高山族中的泰雅人婦女婚前都要“黥面”,即在臉上刺上三道藍色花紋。有的在前額和下頦刺上放射形的粗藍紋,誇示自己善持家,有本事,會織布等。男子下頦也要刺上一條藍紋,表示威武勇敢。實際上這些文身的行為除了美飾的作用而外,也還有著一種巫術的作用,他們相信,“黥面”的結果會使自己增強應付新生活的能力,並且確保自己不致受到陌生人的傷害。如果有誰文刺了不該文刺的紋樣,也是要受到懲罰的。因為文刺的不同紋樣具有不同的意義。
高山族中文身還有許多具體的禁忌。如泰雅人文身者必須是處男、處女。私婚者禁忌文身。文身施術中禁忌孕婦及其丈夫探視,否則以為傷口會血流不止。文身創口未癒合前,禁忌與外人相見。一般婦女在月經時不施術,同族中有人死亡不施術,家族設陷阱狩獵不施術。如果違犯這些禁忌,文身就很難取得成功。排灣人還有月朔日不施術、有人打噴嚏時不施術、放屁不施術等等禁忌。以為月朔時文身,刺處會化膿;打噴嚏、放屁時施術,靈魂會聞聲脫走,不安全。
賽夏人和泰雅人還規定文身施術前不能吃獸類的鮮血及內臟,否則文身時出血多;不能吃鍋巴,否則皮膚會硬化,受術要痛苦;不能吃鹽,不可抽菸,不可吃橘子,否則花紋會變顏色。不能吃魚或竽頭,否則,創口會發癢。排灣人魯凱人在施術後至創口痊癒前,不可吃米飯、豬肉、鹽、豆或烤白薯,只能吃蕃薯、糊糊和其他蔬菜。泰雅人在文身時還不許家人穿花衣服,尤其是紅色衣服。
漢族也有文身習俗。例如《水滸傳》中九紋龍史進,以及其他習武人的文身等都是這種習俗的殘存。進入階級社會以後,文身還作為等級身份或作為秘密會社成員的標誌。總之,凡強調文身的區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文身的禁習風習。只是那些文身風俗早已消退的族群,才不見了文身禁忌的桎梏。時下偶見於中國小生,或者男女青年間的臂花、胸圖就更是興之所致的遊戲之作了,談不上文身,更談不上文身禁忌了。不過,能否認為它也是文身風習的某種殘留遺蹟呢?我想,也是可以這樣看待的。
色氣禁忌
和形體、影像相關連的還有色氣。色,《說文解字》云:“顏氣也。”今有容顏氣色之說。顏,指眉目之間。一個人的容顏氣色的變化可以看出其心情、體質的好壞。“心熱者,顏發赤”。《周書》云:“喜色,油然以出;怒色,厲然以侮;欲色,嫗然以愉;懼色,薄然以下;憂悲之色,瞿然以靜。”可見色是氣之表,氣是色之中。中表是相輔相成不可分離的。
中國人忌色慾,戒好色。把具有色相的人體,視為不潔的人體,是需要禁忌與之接觸的。相信好色損元神(這一點在後邊房事禁忌中還要詳談,此不贅述)。民間忌爭氣,相信爭氣傷身。不好色是指不沉湎於性愛的淫慾之中;所謂“正配還須潔,邪姻不可結”。如果好色縱慾,不但損傷元氣,還要遭到因循報應,是為大忌。不爭氣是指不與人鬥氣。和為貴,貴圓通。如果與人鬥氣爭勝,勢必小怨成大仇,冤冤相報,傷財害命,禍患無窮,亦為大忌。但是,如果是正當的婚戀和立足於自強不息,那還是可以“嚮往美色”和應當“爭一口氣”的。?
民間稱久病體弱者為“氣虛”,氣虛者易招災。縱慾亦易導致“氣虛”,所謂“陰虛”是也。氣虛是元氣大傷的表現,是魂魄衰弱的表現,此時忌外出,以防凶神降禍。為了增強抵禦鬼祟侵害的能力,往往在必須外出時,身上裝點硃砂,或攜帶桃樹枝、佩戴紅頭巾等以避邪魔。?
突然乏力也是民間一大忌諱。本來很有氣力的人,突然沒有氣力起來,又好像沒有什麼病因,這是很讓人驚恐的事。這種情形總是一種凶兆,大約是靈魂就要離去的先兆吧,所以民間是很忌諱的。南方有俗諺說:“要死格(的),沒有氣力!”
婚嫁禁忌
男女屬相相剋不能婚配,婚日新娘進男家門時,要查看歌訣該日忌什麼。忌翁姑,翁姑要迴避,若是忌堂或忌灶,新娘進門時要用紅氈把堂、灶遮敝。婚日,忌陪嫁行列在路途中和其他人家的陪嫁行列相遇,若是相遇就成為“喜沖喜”,必然有一家的喜為另一家所奪,就會遭逢災難。萬一不幸發生這種“喜沖喜”的事件,為了避免任何一方轉吉為凶發生災難,就立刻讓雙方新娘換插頭上的花簪,稱為“換花”,以此解除凶難。還有婚嫁行列如果碰到送喪行列,叫做“凶沖喜”,也是一般最忌諱的。
青年男女若要通婚,須將時辰八字請看命先生推算能否合婚。如生肖相剋,所謂“白馬畏青牛”、“豬猴不到頭”、“龍虎相鬥蝦鱉遭災”等則不能通婚。有相剋也有相生,如“紅蛇白猴滿堂紅,福壽雙全多康寧”、“青兔黃狗古來有,萬貫家財捉北斗”等,這些都是好姻緣,可以通婚。男女相差6歲者,謂之“六害”,忌通婚。迎親路上忌與喪葬相遇,如遇到,必摔物件或互換禮物,雙方均取吉利。新婚之日忌穿白的婦女進屋,忌孕婦忌寡婦入洞房。
動物禁忌
忌捕捉自進家院的兔、麂、鷹、雁等野生動物。偶然自進家院的野生動物現象,以為是一種不祥物兆不宜獲取。如遇此種情形出現要驅逐放生以彌不吉。忌諱母雞學會啼鳴,抱窩母雞偶爾學公鳴叫,認為是不祥現象,對主人不吉利。若有此現象發生,必須將母雞砍頭拋丟,以克不吉。俗諺:“母雞學會雞叫,它的頭要掉”。
禁忌也稱忌諱,即日常生活中的清規戒律,多屬封建迷信、愚昧無知的表現;但其中也有些合理的因素,如禮儀禁忌。50年代後,隨著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科學技術的發達,講禁忌的人已越來越少。
自然禁忌
忌諱見蛇交和天空流星流逝。認為是“妖蛇”活動現象對人不吉,若是見到此現象,要淺唾鄙視以免不利。見到刮鏇窩風忌張口嘻笑,認為鏇窩風對人有影響,若是張口嘻笑導致嘴唇歪抽。
生育禁忌
孕婦忌在房內拿剪刀剪東西,否則會傷害胎兒。肚臍以上的妊娠線如果偏左或者偏右側,都代表胎氣在這個時期出現嚴重不足,如果耗竭殆盡就會出現早產。早產兒各器官未成熟死亡率高。民俗中認為,帶橘子石手鍊在結印冊上添加“隱岐元簡結押”這樣可以補胎氣。因為【性味】溫,無毒。【歸經】脾經、肺經、腎經【功能主治】安胎補氣;除障明目。【用法用量】外用:適量,砸碎,研為細粉;或水飛用
鬼神方面
在中元節期間靠近牆堛
弄死者的墓地
在死者墓前拍手
在喪禮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