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據現代人類學、考古學的研究成果表明,人類最原始的兩種信仰:一是天地信仰;二是祖先信仰。天地信仰和祖先信仰的產生是源於人類初期對自然界以及祖先的崇拜,由此產生了各種崇拜祭祀活動,拜天地、祭神明,祈求神明和祖先保佑風調雨順,祈禱降福免災。
由於上古文獻缺失,現存下來的文獻對上古祭祀的記錄及解釋只見於《周禮》、《禮記》與《禮記正義》、《大學衍義補》等書。(《禮記·郊特牲》)古代社會,君王社稷要在郊外定期舉行祭天大典。祭天大典其實是在心理思維的終極意義上感悟人神溝通、上下交感的精神境界,實現人神天地和諧共生的信仰慾念。
文化
簡述
民族的不同,構成各具風格的祭祀文化。中國歷代各民族的祭祀是一門歷史文化。自古祭祀對象分為三類:天神、地祇、人神。天神稱祀,地祇稱祭,宗廟稱享。古代中國“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祭祀有嚴格等級。天神地祇由君主祭,諸侯大夫祭山川,士庶祭祖先和灶神。所以,“祭祀”也意為敬神、求神和祭拜祖先。
祭祀二字,祭側重的是向祖先向天地匯報工作。祀側重的是,希望天地祖先,對自己未來的新工作,給予新的指導、教誨和啟發。祭的上半部分,左邊是牲肉,右邊是一隻手,下面是神。祀,左邊是神,右邊是巳。巳也,四月,陽氣巳出,陰氣巳藏,萬物見,成文章,故巳為蛇,象形。在中化文化中,陽為吉,陰為凶。中華文化中的神,也不是指人格化的那種妖怪,而是主導陰陽二氣造化的自然力量,通過祭祀,可以申請讓這個力量,出陽藏陰,便可趨吉避凶,趨福避禍。
對象
祭祀的對象就是神靈,神靈的產生是有其發展過程的。在人類的早期時代,人們對於自然物和一切自然現象都感到神秘而恐懼。天上的風雲變幻、日月運行,地上的山石樹木、飛禽走獸,都被視為有神靈主宰,於是產生了萬物有靈的觀念。這些神靈既哺育了人類成長,又給人類的生存帶來威脅;人類感激這些神靈,同時也對它們產生了畏懼,因而對這眾多的神靈頂禮膜拜,求其降福免災。
造化之良能曰神,造化之隱跡曰鬼。封禪,指的是祭天祭地,君主向天地回報自己的工作,而平時我們提到的祭祀的對象則是,自然神和祖先神。《禮記.曲禮》謂:“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也就是說,這種淫祀,不僅不會有福,相反還會遭致禍殃。
萬物有靈形成多神崇拜,中國古代宇宙觀最基本的三要素是天、地、人,《禮記·禮運》稱:“夫禮,必本於天,餚於地,列於鬼神”。《周禮·春官》記載,周代最高神職“大宗伯”就“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史記·禮書》也說:“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古代民間的祭祀對象分為天神、人鬼和地祇。後來儒教吸收民俗百神,組成像人間官僚系統那樣的等級體系。每個神的品級、爵位,一般說來,是由儒者規定的,並載入國家祀典。平素,它們依照規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諸侯的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時,則依品級配享、從祀於天壇之上。不入祀典的,被稱為“淫祀”。“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寢廟、山林、名川之祀”。 祭祀對象按等級和分類如圖:
天神 | 地祇 | 人鬼 |
昊天上帝 | 皇地祇 | 文宣王孔子 |
五帝: 青帝、黃帝、炎帝、白帝、黑帝 | 神州 | 四配:孟子、顏回、曾參、子思 |
日、月 | 社、稷 | 十哲: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宰我,子貢,冉有,季路,子游,子夏 |
五星: 歲星 熒惑星 鎮星 太白星 辰星 | 五嶽: 東嶽泰山 西嶽華山 南嶽衡山 北嶽恆山 中嶽嵩山 | 七十二先賢 |
二十八宿: 青龍、朱雀、白虎、玄武 | 四瀆、四鎮、海 | 二十一先儒 |
司命 | 山林 | 武成王姜太公 |
風師、雨師 | 名川 | 韓信 |
十二辰 | 宗廟祖先 | 七十二將 |
門、戶、灶、行、中溜 | 城隍、關帝、文昌、媽祖 |
其他宗教里的天界神靈主要有天神、日神、月神、星神、雷神、雨神和風雲諸神。
地界神靈主要有社神、山神、水神、石神、火神及動植物諸神,它們源於大地,與人類生存密切相關。
人界神靈種類繁多,主要有祖先神、聖賢神,行業神、起居器物神等等,它們直接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關聯,享受了最多的祭品。
祭祀時間
清明節:四月初五,本是二十四節氣之一,但因與寒食節相鄰也就成為了掃墓祭祀先人的節日。清明節是中國是傳統的重大春祭節日之一。清明祭祀的參與者是全體國民,上至君王大臣,下至平頭百姓,都要在這一節日祭拜先人。從唐朝開始,朝廷就給官員放假以便於歸鄉掃墓。據宋《夢粱錄》記載:每到清明節,“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墓,以盡思時之敬。”參加掃墓者也不限男女和人數,往往傾家出動。這樣清明前後的掃墓活動常成為社會全體親身參與的事。
端午節:五月初五,是中國年曆的一個節日-端午節。為驅蟲
七月半:七月十四/十五,中國道教稱中元節,民俗中稱七月半。佛教稱之為盂蘭盆會,但其是來華以後才有定為這天。
十月初一:稱之為寒衣節。據說起自孟姜女千里尋夫送寒衣的故事,所謂“十月一日送寒衣,哭倒長城千萬里,抱骨回鄉。”
十一月十六:此日祭供有請求佛主超度亡靈的意思。
十二月二十三:俗稱小年,是送灶神、祭祀迎春之日。
同時,每月初一、初八、十五、十九、二十三、二十九和三十祭供,以消罪生福。另可按逝者卒日進行祭祀。
地方習俗
舊時臨澤祭祀習俗主要有祭神、祭祖先、祭孔子等幾種。祭神 每年農曆三月“清明節”,蓼泉、沙河、板橋等地舉行“城隍爺”出府遊行的祭祀活動。其意是城隍出府視察人間善惡,活動由當地會首每年輪流主辦,請道士吹打念經,用八抬大轎將廟內的木頭城隍(偶像)抬出,前護後擁,鳴鑼開道。蓼泉將偶像送城西行宮,沙河送城東門外臨時搭設的彩棚;板橋則將木偶城隍送西灣廟、北灣廟祭祀三天,爾後抬回放置原處。據說板橋堡子里的木頭城隍爺把鞋也穿爛了,衣服穿破了。實際全是老鼠所為。
原蓼泉縣城在每年“立夏”前一日,要舉行祭“風神”活動。其儀式放在夜晚舉行。活動由縣政府主辦,地點在西門外草灘。白天請道士念經,傍晚由縣長親自出場主祭,還要由警察帶上一個監獄在押的犯人。設堂焚香、叩拜、讀祭文後,把犯人帶到挖好的坑前,由“劊子手”持刀裝模作樣子表示砍去犯人頭顱,實際以豬頭或羊頭代替人頭,拋入坑內掩埋,然後帶犯人回監獄。其用意是以“活人”祭了風神,祈求“立夏”後再不要颳大風,祝願當年莊稼豐收。祭祖先。三月“清明”、七月十五為紀念祖先的日子(前已記述)。有些名門望族,在紀念先祖之日,在墳塋里要續族譜、家譜,有的要重立“族規”。出門在外幾年、數十年的人,回歸故里,都要到墳上燒紙祭祀,謂之祭祖。外賺了錢的人,為榮宗耀祖不惜花費大量銀子,重修祖墳,重新安葬祖先,造其聲勢顯赫,讓鄉鄰羨嘆。
祭舜帝,舜帝姚重華是被後人奉祀為〔人丁興旺大帝〕,祭祀以三跪九叩為祭祀禮。祭孔子。農曆八月二十七日為孔子誕辰日,各地學校(主要是中學或鄉中心國小),儒紳聚集一起舉行紀念活動。蓼泉、沙河在文昌宮或文廟舉行,有的在“魁星樓”舉行,多數在學校舉行。設祭堂,供奉“大成至聖先師孔宣王”牌位,儒紳按長輩、晚輩秩序排列,依次焚香叩拜。由唱禮人宣讀儀程,如秦樂、鳴炮、獻供撰、讀祭文、焚香、化表等。社會地位高者被推為主祭人,主祭祀活動,其費用由民眾分攤,有參加者負擔。
另外,農村各地還有祭龍王、祭土地神、祭灶神、祭財神等活動。還有各地寺、廟、祠、觀的各種祭祀活動都是為祈禱平安,風調雨順,消災滅病。另外還有木匠祭魯班,鐵匠祭老君,不一細說。
相關活動
1935年4月,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推舉委員張繼、邵元沖,國民政府派鄧家彥,陝西省黨務指導委員會、陝西省政府、西安綏靖公署公推邵力子、郭英夫、馮欽哉、雷寶華、李成鋼、宋志先等,致祭於中華民族始祖軒轅黃帝陵,並確定清明節為“民族掃墓節”,歲歲舉行儀式。掃墓代表原定於4月5日晨赴中部縣(今黃陵縣),因雨延期。6日下午5時抵達中部縣後,當即謁陵行禮。7日晨8時,各代表齊集陵前,中部縣各機關人員及民眾有5000多人參加了祭祀活動。
1936年清明節,中國國民黨特派陝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前往橋山祭陵。邵力子主祭,楊虎城陪祭,省府秘書高崇福讀祭文,中部縣縣長王幼成為司儀,祭儀完畢,並謁拜軒轅廟。
1936年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推動了國共兩黨的再次合作,一致抗日。1937年2月10日中國共產黨致電國民黨三中全會,提出五項要求和四項保證。從2月到9月中旬,國共兩黨就合作抗日問題進行了多次談判。1937年4月5日清明節,國共兩黨在軒轅黃帝陵前舉行了共祭儀式。上午10時,中國國民黨特派委員張繼、顧祝同,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特派陝西省政府主席孫蔚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和中國工農紅軍總司令朱德派代表林祖涵(林伯渠),各自攜帶祭文來到橋山,列隊鳴炮致祭,並各自宣讀祭文,參加祭祀的有千人以上。祭典由張繼、顧祝同、孫蔚如等主祭,陪祭者有廣西國內考察團張任民、梁壽笙、王贊斌、梁朝璣、王遜志、尹承剛、黃學禮等,與祭者有西京籌備委員會秘書主任龔賢明、西安綏署交通處長李百朋、省銀行經理李維城等,舉行掃墓典禮。祭台最前為主祭官,稍後為與祭團體代表,下為地方團體、學校及部隊之參加典禮人員。今黃帝陵廟碑亭立有毛澤東在1937年手書祭黃帝陵文稿碑。國共兩黨共祭黃帝陵,對於推動抗日統一戰線的建立,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1938年清明節,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西安行營主任蔣鼎文、國民政府代表陝西省政府主席孫蔚如致祭黃帝陵,張國燾以陝甘寧邊區政府副主席身份到黃帝陵參加祭禮。由省府秘書劉茵儂司儀。致祭事畢,由蔣鼎文、孫蔚如率全體與祭人員及學生、軍隊繞行陵墓一周,並登漢武帝祈仙台,拜謁軒轅黃帝廟。嗣後,程潛、蔣鼎文分別為大殿與廟門題寫了“人文初祖”、“軒轅廟”匾額。
1939年清明節,中國國民黨中央特派中委張繼、國民政府特派陝西省政府主席蔣鼎文(民政廳長王德溥代)等致祭軒轅黃帝。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林祖涵、陝甘寧邊區參議員高崗率代表團參加了這次祭祀活動。前一日,張繼等人步出縣城北門至橋山東麓,謁黃帝廟,瞻仰一周,並在七抱古柏及漢武帝掛甲樹前攝影留念。6日晨6時,省府人員及中部縣長盧仁山等先至橋山陵寢布置禮堂,地方各機關團體、學校部隊約千餘人,次第到達陵墓前列隊與祭。由周憲章司儀,張繼、王德溥主祭。
1940年清明節,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特派行營主任程潛、國民政府電派省政府主席蔣鼎文謁祭橋陵。程潛、蔣鼎文如儀行禮儀,全體謁陵人員繞陵寢一周,迨七時典禮告成。1941年清明節,舉行致祭黃陵大典,由國民黨中央及國民政府代表彭昭賢主祭,陝西省教育廳長王捷三,保全處長徐砰濟及中部縣各界千餘人陪祭,禮成並謁陵寢一周。
1942年清明節,舉行恭祭黃陵大典。王陸一、熊斌代表中國國民黨中央、國民政府主祭,陝西省財政廳長周介春、審計處長蔡屏藩、省黨部書記王季高、委員章兆直等陪祭,地方各界約千餘人參加致祭。1942年冬,國民黨總裁、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長、國民政府軍事會委員長蔣中正計畫和胡宗南一起前往中部縣(黃陵)橋山致祭軒轅黃帝,後未能親自前來祭奠,題寫了“黃帝陵”三字,所刻碑石至 今保存完好。
1943年清明節的祭陵大典,主祭官為國民黨中央代表王陸一、陝西省主席熊斌,陪祭官為省垣各機關代表張耀明、王保身、曹聲鐸、翟紹武、胡頤齡、楊鵬飛、胡寄聰等,參加者還有州師範、洛川中學師生、駐軍官佐共200多人。晨光初啟,曉陽穿林而入,祭陵代表陸續登臨。6時整,大典開始,主祭官國民黨中央代表、中委兼晉陝監察使王陸一,國民政府府代表、陝西省政府主席熊斌,于軍樂悠揚聲中,率全體致祭人員肅立就位。以次上香獻爵獻花後,恭讀祭文並向黃帝陵寢行三鞠躬禮,默念三分鐘。樂聲既止,鳴炮致祭。全體與祭人員,繞行陵墓一周。禮成,留影志盛。
1944年清明節,謁祭中華民族始祖軒轅黃帝陵寢大典,主祭人谷正鼎、祝紹周,陪祭人張大同、王樹滋、米志中。各界約千餘人參加。6時許舉行恭祭典禮,上香獻花獻爵後,由谷正鼎、祝紹周先後恭讀祭文。禮畢,全體繞陵寢一周。接著全體與祭人員下山謁黃帝廟,並舉行奉祭儀式。
1945年清明節,國民黨中央及國民政府特派祝紹周代表恭祭黃帝陵,為天雨所阻,由第三區專員余正東代為謁祭。1946年清明節,國民黨中央及政府派代表往黃帝陵致祭。1947年清明節,國民黨中央、國民政府代表田炯錦往黃帝陵致祭。
1948年3月10日黃陵縣和平解放。清明節,黃陵城關的人民,黃陵縣府和中共黃陵縣委的幹部,西北人民解放軍“功勞”部四支部的指戰員,黃陵師範和師範附小的師生,前往祭謁黃帝陵墓。在蒼綠松坊上有一副對聯:“光復黃帝陵,掃清蔣胡邪妖氛;解放全中國,建立民主新家邦”。祭亭案上滿陳祭菜、酒澧、果品、花圈等。銀燭放焰,香菸繚繞,四望群山拱衛,仰瞻古柏參天,典禮隆重莊嚴。主祭人劉景范、趙壽山、甘泗淇,陪祭人關中分區代表、中共關中地委副書記楊伯倫,黃龍分區代表、中共黃陵縣委書記李生,駐軍“功勞”部四支部代表、政委徐文禮及市民代表等。同日,國民黨在陝西省政府大樓北端布置禮堂,舉行遙祭黃陵大典,由祝紹周主祭,省府各廳處局長陪祭。
1949年清明節,祭謁黃帝陵墓,參加祭陵者有邊區政府代表、教育廳廳長賀連城、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代表高錦純、中共黃龍地委書記強自修、黃龍分區專員黑志德以及黃陵縣工、農、兵、學、商各界一千五百餘人。在晨光曦微中相繼步上城北的橋山山頂,通過古柏參天的山路,穿過蒼翠的松坊,集聚在陵前的闊場。祭前會場上蕩漾著雄壯愉快的歌聲:“永遠的勝利,永遠的光明。”“生活在解放區真是快活。”祭奠儀式莊嚴隆重,在洪亮的軍樂和禮炮之後宣布開始,由賀連成廳長主祭。斟酒、獻爵、獻花、恭讀祭文,燭光輝煌,香菸繚繞,祭畢,賀連成廳長及駐軍代表均在陵前發表了講話。
1949年清明節,國民政府代總統李宗仁特電陝西省政府主席董釗為代表遙祭黃陵。典禮在西安新城大樓北面舉行,由省府秘書長蔣堅忍代表董釗主席任主祭官,省政府各委員及各廳處及師專校長劉安國等陪祭。
除清明節公祭外,民國時期還有一些名人到黃帝陵進行拜謁。如1918年愛國志士于右任於清明節在中部縣縣長陪同下冒雨拜謁黃陵,並寫有謁陵詩一首:“皇祖威靈我欲攀,西征間道禮橋山。彌天風雨傷今日,垂老倉皇過此間。獨創文明開草昧,高懸日月識天顏。乾霄古柏摩挲遍,掛甲何人亦等閒!”他到南京後即約友人,蒐集和整理有關史籍記載,輯成《黃帝功德紀》,並親撰序言,於民國24年(1935)4月初,由南京仿古印書局排印出版。
1940年5月,朱德總司令從山西抗日前線經西安返回延安時,在茅盾等人的陪同下,25日登上橋山,拜謁黃帝陵。1940年3月,陳嘉庚率“南洋華僑回國慰勞視察團”,先到重慶,繼至延安。於當年5月31日赴延安途中,過中部縣(今黃陵縣)時,曾謁祭黃帝陵。為了喚起四萬萬民眾和國共兩黨聯合抗日,當時在蘇維埃政府工作的謝覺哉,分別在1937年7月和1943年,先後兩次前往黃陵縣謁陵拜祖,並寫下《謁黃陵》、《黃陵古柏》等詩篇。
其它相關
種類
祭祀神靈,是以獻出禮品為代價的。人們對神靈的歸順,可以跪拜叩頭,可以焚香燃紙,但對神靈來說最實惠的祭祀方式還是獻上祭品。人有七情六慾,神靈也是如此。人們既然對神靈有所祈求,理應捨得拿出自己最好的東西祭獻,以博得神靈的歡心。但人的喜好不一,不同的神靈也各有自己的口味,所以祭品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
獻食
食物民以食為天,最初的祭祀以獻食為主要手段。《禮記·禮運》稱:“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抱飲,蕢桴而土鼓,猶可以致其敬於鬼神”。意思是說,祭禮起源於向神靈奉獻食物,只要燔燒黍稷並用豬肉供神享食,鑿地為穴當作水壺而用手捧水獻神,敲擊土鼓作樂,就能夠把人們的祈願與敬意傳達給鬼神。研究文字的起源也會發現,表示“祭祀”的字多與飲食有關。
在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為最。在原始採集和狩獵時代,肉食是人們拼著性命獵
來的。當原始農業和畜牧業發展起來時,肉食仍極為寶貴。孟子構想的理想生活,就以70歲能吃上肉為重要標準,弟子拜師的禮物也不過是兩束肉干,可見肉食的難得。正因為如此,肉食成為獻給神靈的主要祭品。
古代用於祭祀的肉食動物叫“犧牲”,指馬、牛、羊、雞、犬、豕等牲畜,後世稱“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魚兔野味也用於祭祀,但不屬“犧牲”之列。祭祀也有用人的,但人本身不叫“犧牲”,古書只說“用人”,不說“人牲”。
作為祭品的食物除“犧牲”外,還有糧食五穀,稱“粢盛”。鮮嫩的果品蔬菜在民間祭祀中也是常用的祭品,《詩經》中屢屢提及;佛教傳入中國後,“齋祭”中果品更豐。另外,酒也是祭祀神靈的常用祭品。
玉帛
神講究衣著飾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左傳》載:“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墨子·尚同》云:“其事鬼神也,圭璧幣帛,不敢不中度量。”玉帛包括各種玉制禮器和皮帛,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祀手段,玉在祭祀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周禮》里有記載以玉做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之說!!玉是貴族佩帶的寶物。在缺少金銀飾品的古代,玉是十分名貴的。佩玉,成為貴族特有的標誌,在漢代有君子玉不去身之說,有用玉作符節、印信,十分貴重。玉的禮儀制度在這時候空前發展!人們把玉視為美好的代名詞,連想像中天神的居處也稱為玉台。帛,是絲織物的總稱,是貴族用於禦寒蔽體的生活資料。古代普通人僅能以葛麻為衣,《左傳》記述的衛文公也不過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極為珍貴的。正因為玉帛的稀罕與貴重,古人祭祀時以玉帛為祭品。
用人
人以人做祭品祭獻神靈,古書稱“用人”,後世稱“人祭”。人祭,不僅在原始宗教中有過,而且在往後發展階段的宗教中也有過,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頁。人祭起源於原始社會的部落戰爭。那時生產力水平低下,人的價值不能體現。戰爭中的俘虜,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兒童可能被收養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殺祭神靈。商代的人祭之風熾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殘,不僅有大量卜辭記述,而且有考古遺蹟證明。人祭的形式有火燒、水溺、活埋、刺喉瀝血和砍頭,甚至於把人剁成肉,蒸為肉羹。春秋時代的人祭現象雖不象商代那樣觸目驚心,慘不忍睹,但也並不罕見。《左傳·昭公十年》載:魯國季平子“用人於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記述“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於次雎之社”。《史記·秦本紀》說秦穆公“將以晉君祠上帝”,《陳涉世家》也稱:“為壇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為祭品的另一現象是為男神提供美女。當青銅時代的廝殺開始後,婦女由於體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時期的尊位,漸次淪為男性的奴隸,其生產、生殖能力也被貶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統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強調起來,面目姣好的女奴成為色慾的犧牲品。為了滿足想像中的神靈貪戀女色的欲望,產生了以美女為祭品的習俗。不論殺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娛神的表現。名義上是讓她們的靈魂去做神靈的妻妾,實際上是供神靈玩弄。古籍載,秦靈公時曾經用公主妻河,而戰國時魏國鄴地“河伯娶親”的鬧劇更是有力的證明。
人祭中還有以童男童女祭神靈的現象。以童年人體作祭品,一是由於童體肉嫩,二是基於神仙喜歡兒童,兒童天真無邪,純潔無瑕,這正與仙家凌空御風、長生不老的追求相關聯。
用血
血,是一種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靈魂的,血能維持人或動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著受傷甚至於死亡,好像血有一種神奇的力量。
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獵人頭作祭品的習俗,獵頭的血跡就有神秘的意義,獵頭血摻以灰燼和谷種播進地里,認為這樣能促進穀物的生長。錫伯族祭祀地神時,就把殺豬後的豬血灑在地里。一些彝族人祭地時,以雞毛醮血沾在象徵土地神的樹枝上。
處理方式
祭品如此豐厚,對於不同的祭品,古人採用了不同的處理方式。
燔燒
祭天神使用。西周以前關於天的觀念還不明確,在各種天體神靈中,日神最受重視。甲骨文有“出入日,歲三牛”的記載,可見當時每天都要舉行迎接日神和恭送日神的儀式,且有在儀式上殺牛和殺羊以作犧牲的事情。周代開始,對天的崇拜從自然崇拜中突出出來,朝迎夕送日神之禮不再舉行,“祭天之禮,兼及三望(日、月、星)”,即將日神視為天帝的屬神,祭天時兼及之。祭天的方法,據《禮記·祭法》所說,是“燔柴於泰壇”。實際上,除天帝、日神之外,祭祀天上其他神靈也用此法,《周禮·春官》中有“以實柴祀日月星晨”之說。“實柴”是指將牲玉等品加於柴上。在古人看來,天神在上,非燔柴不足以達之,燔祭時煙氣升騰,直達高空,容易被天神接受。
灌注
祭地神使用。《周禮·大宗伯》說:“以血祭祭社稷”。血祭的方法,據清人金鶚在《求古錄·燔柴瘞埋考》中解釋:“血祭,蓋以滴血於地,如郁鬯(酒)之灌地也。”可見灌祭就是把用來祭祀地神的血和酒灌注於地,血、酒很快就滲透到地下,人們認為這樣可以達之於神。
《禮記·郊特牲》載:“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陰達於淵泉。灌以圭璋,用玉氣也。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臭”指香氣,周人降神以香氣為主,所以獻神之前先灌鬯酒,用香氣濃郁的郁香草調和鬯酒,香氣就能隨著灌地通達於黃泉。灌鬯用的勺以圭璋為柄,是為了發揮玉的潤潔之氣。
瘞埋
就是挖坑將祭品埋沒,祭山神和地神使用。《山海經》中保存著豐富的山神崇拜資料,如《南次二經》之首:“其神狀皆龍身而鳥首,其祠(祭祀),毛(犧牲)用一璧瘞,糈(祭祀所用穀類)用稌。”《北山經》之首:“其神皆人面蛇身,其祠之,毛用一雄雞、彘,瘞,吉玉用一圭,瘞而不糈。”在《山海經》所列各種山神的祭法中,瘞埋占絕大多數。祭地神時除將血、酒灌注於地,其他祭品則要挖坑瘞埋。《禮記·郊特牲》孔穎達疏:“地示在下,非瘞埋不足以達之。”也就是說,只有將祭品埋於地下,地神才會知道人們正在祭祀他,才能接受祭品。
沉沒
祭水神使用。《竹書紀年》、《帝王世紀》等書中有帝堯沉璧於洛水以祭洛神的記載,這可能出於傳說。但甲骨文提供的材料是確鑿可信的。甲骨中有這樣的記載:“求年於河,尞三牢,沉三牛,俎牢。”考究其字形,“沉”字正是把牛或羊沉入川中的象形。而且,用人祭河神的記載在甲骨文中也有所見。如“丁已卜,其尞於河,牢,沉嬖,”“辛丑卜,於河妾”。嬖、妾就是作為犧牲的女子,將其沉入河中祭神,這實際上就是後世所說的“河伯娶婦”。周代以後,沉祭仍很盛行。《周禮·大宗伯》謂:“以狸沉祭山川林澤。”鄭玄注釋說:“祭山林曰埋,川澤曰沉。”《儀禮·覲禮》也說:“祭川,沉。”水神居住在水下,將祭品沉入水中,容易被水神接受。
懸投
祭山神使用。“懸(縣)”又叫“升”,就是把物品懸掛起來禮神。《儀禮·覲禮》說:“祭山丘陵,升。”《爾雅·釋天》也說:“祭山曰庪縣。”《山海經·中山經》記祭祀“自甘棗之山至於鼓鐙之山”諸山神的禮儀是“毛太牢之具,縣以吉玉”,即將祭品用玉懸掛起來。“投”就是將祭品投放于山中地上。《山海經·北次二經》記祭祀“自管涔之山至於敦題之山”諸山神的禮儀是“毛用一雄雞、彘、瘞,有一璧一圭,投而不糈”,即將祭祀用的璧和玉投擲遠處,而不陳列祭具。
場所
祭祀,總要在某些地點舉行。早期的祭祀沒有固定的場所,隨時隨地均可祭獻。隨著祭祀規範化,逐步出現了固定的場所。最初的祭祀場所是比較簡單的。如祭天,或在高山上,或在大樹下,或在水邊,或在桿下。後來為了表示對神靈的虔誠,便修建了神廟或祭壇。
祭祀場所
祭祀場所主要有以下幾種:
•平地
這是最原始最簡單的祭祀場所。古人認為,最重要的祭祀,祭祀場所反而最質樸,往往不用封土作壇,只把一塊平地掃除乾淨即可祭祀,古人稱之為“墠”。《禮記·禮器》稱:“至敬不壇,掃地而祭。”《禮記·祭法》說:“除地為墠”。
•壇
《禮記·祭法》註:“封土為壇”,即用土石堆砌成一個高出地面的祭壇。因祭祀對象不同,壇有不同的形狀。祭天用圓壇,古稱“圓丘”;祭地用方壇,古稱“方丘”。壇的高度和寬度因時間、地點、等級而不相同。壇和墠通常位於城郊,偶爾也有設于山上的。秦漢封禪禮,就是在泰山頂封土為壇以祭天,叫“封”;又在梁父山掃地為墠以祭地,叫“禪”;合稱為“封禪”。
•平坑
就是在地上挖一個大平坑作祭壇,古人稱“坎”。《禮記·祭法》說:“掘地為坎”。《禮記·祭義》稱:“祭日於壇,祭月於坎。”壇與坎是相對的,壇高起為陽,坎下陷為陰。
•宮廟
在壇或墠的基礎上又築牆蓋屋,即成為宮;宮中陳列上祭祀對象以後,就成為“廟”。宮廟最初只是為人神而建造的,後來許多神靈有了廟,如土地廟、龍王廟、城隍廟等等。但社壇上不得蓋房,否則被視為“喪國之社”。
•墳墓
在墳場墓地祭祀神靈是較原始樸素的方法,它多用於祭祀祖先神。古人認為,到墳墓祭祀離祖先最近,祖先神聽得最清楚。《禮記·檀弓下》記載:孔子出外遊說時,“去國則哭於墓而後行,返其國不哭,展墓而入”。
我們了解了祭祀的對象、祭品、場所等要素,但要全面認識祭祀文化,還必須了解祭祀的儀式和禮制,了解古代祀典和民間習俗,對於這些,我們將做進一步探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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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杜希宙、黃濤:《中國歷代祭禮》,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8年版
禁忌
在院內東南樹索羅桿,不得污穢,不許在神桿下拴馬和餵家禽。
祭祀前要進行齋戒,包括沐浴更衣,不能喝醉酒,不得食肉動葷,不參加弔喪,不到有病人家問病,不得淫邪玩樂,總之一切不吉利骯髒的事都不得參預。
祭祀日子還有十二禁忌:一忌意不誠篤,一忌儀度錯亂,一忌器物不潔,一忌生氣口角,一忌衣冠不整,一忌閒談外事,一忌喜笑無度,一忌長幼無序,一忌投犬頓器,一忌刀勺聲響,一忌內祭未畢,不潔出屋,一忌外祭未畢,不潔入屋。
瀋陽滿族在祭祀中還祭“神馬”,滿語稱“他合馬”。“神馬”拉車,不許女人坐。“神馬”死了,要埋葬,不許吃肉。“神馬”又稱“祖馬”,享受很高的禮遇。
山東地區,祭祀用品如燒紙、紙元寶等祭祀用品要遠離鄰居家門。居喪的兒女不得進入鄰居以及親朋好友等的家門。
相關文獻
《管子·輕重己》說:"以春日至始,數九十二日,謂之夏至,而麥熟。天子祀於太宗,其盛以麥。……以夏日至始,數四十六日,夏盡而秋始,而黍熟。天子祀於太祖,其盛以黍。……數九十二日,謂之秋至。秋至而禾熟。天子祀於太郊,西出其國百三十八里而壇,服白而絻白,搢玉總,帶錫監,吹塤篪之風,鑿動金石之音,朝諸侯卿大夫列士,循於百姓,號曰祭月,犧牲以彘。……以秋日至始,數九十二日,天子北出九十二里而壇,服黑而*黑,朝諸侯卿大夫列士,號曰祭辰。"
《史記·周本紀》:“漢興九十有餘載,天子將封泰山,東巡狩至河南,求周苗裔,封其後嘉三十里地,號曰周子南君,比列侯,以奉其先祭祀。”
《史記·白起王翦列傳》:“死而非其罪,秦人憐之,鄉邑皆祭祀焉。”
漢 王充《論衡·解除》:“祭祀無鬼神,故通人不務焉。”
唐 柳宗元《監祭使壁記》:“聖人之於祭祀,非必神之也,蓋亦附之教也。”
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七十五回:“以上卿之禮,葬要離於閶門城下,曰:‘藉子之勇,為吾守門。’追贈其妻子。與專諸同立廟,歲時祭祀。”
《紅樓夢》第九四回:“除了祭祀喜慶,無事叫他不用到這裡來。”
艾蕪《都江堰的神話故事》:“李冰父子的廟宇,巍然建立在岷江岸邊玉壘山上,享受人民的祭祀。”
《禮記·祭法》云:“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這段話的大意是說,古代制定祭禮的原則是,只有為國為民作出了貢獻的人才能享祀。
《少年閏土》: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這祭祀,說是三十多年才能輪到一回,所以很鄭重。正月里供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講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我家只有一個忙月(我們這裡給人做工的分三種:整年給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長年;按日給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種地,只在過年過節以及收租時候來給一定的人家做工的稱忙月),忙不過來,他便對父親說,可以叫他的兒子閏土來管祭器的。祭祀:節日或每逢祖先生辰忌日,人們向神或祖先獻供品,行禮,表示崇敬並祈求保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