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無祀文代作

《祭無祀文代作》是明代詩人李贄創作的一篇古文。

作品全文

竊以生而為人,不得所依,則不免凍餒而疾病作。是故聖帝明王知而重之,仁人君子見而矜之,於是設養濟之院,建義社之倉,以至鄰里鄉黨之相周,車馬輕襲之共敝,皆聖帝明王所謂煢獨之哀,仁人君子之所以周急也。而後四海始免怨號之夫矣,而豈徒然也哉!死而為鬼,不得所依,則誰為享奠而廢癘作。是故聖帝明王哀而普度,仁人君子憐而設饗。於是乎上元必祭,中元必祭,以至清明之節,霜降之夕,無不有祭。蓋我太祖高皇帝之所諄切,更列聖而不敢替者,又不獨古聖昔王相循已也。而後天下始無幽愁之鬼矣,而豈無謂也哉!
何也?聖帝明王與仁人君子,皆神人之主也。不有主,將何所控訴乎?又何以諧神人而協上帝,通幽明而承天休也?生人之無依者,又是何等?若文王所稱四民,其大概也。死人之無依者,又是何等?若我太祖高皇帝所錄死亡,至詳悉也。是故京則祭以上卿,郡則祭以大夫,邑則祭以百里之侯,至於鄉祭、里祭、村祭、社祭,以及十家之都,鹹皆有祭。而唯官祭則必以城隍之神主之。前此一日,本官先行牒告,臨期詣壇躬請,祭畢,乃敢送神以歸而後妥焉。此豈無義而聖人為之哉!此豈諂黷於無祀之鬼,空費牲幣以享無用,而太祖高皇帝肯為之哉!
今茲萬曆丁酉之清明,是夕也,自京國郡國,以至窮鄉下里,莫敢不欽依令典,相隨赴壇而祭,或設位而祭矣。況我沁水坪上,仁人君子比屋可封,生人無依,尚仰衣食,鬼苟乏祀,能不望祭乎?所恨羈守一官,重違鄉井,幸茲讀《禮》先廬,念君蒿之淒滄,因思親以及親,為位比郭,情僧諷經,自今夕始矣。凡百無主鬼神,有飯一飽,無痛乏宗;有錢分授,無爭人我:是所願也。
抑余更有說焉:凡為人必思出苦,更於苦中求樂;凡為鬼必愁鬼趣,更於趣中望生乃可。
若但得飽便足,得錢便歡,則志在錢飽耳,何時得離此苦趣耶!醉飽有時,幽愁長在,吾甚為諸鬼慮之。竊聞《阿彌陀經》等,《金剛經》等,諸佛真言等,眾僧為爾宣言,再三再四,皆欲爾等度脫鬼倫,即生人天,或趣佛乘,或皈西方者,誠可聽也,非但欲爾等一飽已也。
又聞地藏王菩薩發願欲代一切地獄眾生之苦,此夕隨緣在會,有話須聽。又聞面然大士統領三千大千神鬼,與爾等相依日久,非不欲盡數超拔爾等,第亦無奈爾等自家不肯何耳。今爾等日夜守著大士,瞻仰地藏菩薩,可謂最得所主矣。幸時時聽其開導,毋終沉迷,則我此壇場,其為諸鬼成聖成賢,生人生天之場,大非偶也。若是,則不但我坪上以及四境之無祀者所當敬聽,即我宗親並內外姻親,諸凡有人奉祀者,亦當聽信余言,必求早早度脫也。雖有祀與無祀不同,有嗣與無嗣不同,然無嗣者呼為無祀之鬼,有嗣者亦呼為有祀之鬼,總不出鬼域耳。總皆鬼也,我願一聽此言也。我若狂言無稽,面然大士必罰我,地藏王菩薩必罰我,諸佛諸大聖眾必罰我,諸古昔聖君賢相仁人君子必罰我。兼我太祖高皇帝,成祖文皇帝,以及列聖皆當罰我矣。不敢不敢,不虛不虛。謹告。 

作者簡介

李贄(1527年~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學家,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原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名贅,號宏甫,又號卓吾,又別號溫陵曙上等。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舉人,不應會試。歷任共城知縣、國子監博士,萬曆中為姚安知府。旋棄官,寄寓黃安、麻城。在麻城講學時,從者數千人,中雜婦女,晚年往來南北兩京等地,被誣,下獄,死在獄中。著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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