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歷
祁贊朋,男,鼓樓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1965年,出生。
1992年,經招乾考試進入檢察機關,長期從事職務犯罪偵查工作。
1998年6月,任反貪局副局長。
2001年3月,任反貪局長。
2004年4月,任副檢察長。
無論身為戰鬥員還是指揮員,都始終奮戰在反貪鬥爭的第一線。
榮譽稱號
省“十佳反貪局長”;省檢察系統“先進工作者”;徐州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 ;
徐州市“人民滿意的檢察幹警”
徐州市“人民滿意政法幹警”;
徐州市勤政廉政好乾部;
區“十佳優秀共產黨員”;
最高人民檢察院記個人一等功,4次榮立個人三等功;
他所領導的反貪局也先後被市、區授予先進集體稱號;
先進事跡
2007年11月6日上午,全市政法系統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先進事跡報告會在人民舞台隆重召開。鼓樓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祁贊朋作為全市公安、檢察、法院系統的6名先進典型之一,在會上作了先進事跡報告。他在反貪戰線上敢打敢拼、勇於奉獻的拼搏精神和執法為民、清正廉潔的工作作風,深深感染了台下上千名聽眾,贏得了陣陣掌聲。祁贊朋同志長期從事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從一名書記員逐步成長為反貪局長、副檢察長。
無論身為戰鬥員還是指揮員,他都始終奮戰在反貪鬥爭的第一線。他身先士卒,率先垂範,以自己的行動忠實履行懲腐反貪的光榮職責,實踐著共產黨員的神聖誓言,對黨和人民的莊嚴承諾。
2006年2月,在全國檢察機關第六次“雙先”表彰大會上,他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榮記個人一等功;2002年來,先後被評為江蘇省檢察系統“先進工作者”、
公正嚴明
反腐敗是關係黨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分管反貪工作的副檢察長,祁贊朋深知檢察機關肩負查辦腐敗犯罪的重任,尤其反貪部門更是責任重大。他對自己,同時也對全體反貪幹警提出要求:要認真履行職責,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從維護黨的形象和國家利益的高度出發,竭盡全力去查辦案件。2002年以來,他帶領幹警共查辦貪污賄賂案件68件68人,其中要案1件,大案28件,查辦科級幹部27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1500餘萬元。在2002年、2004、2006年全市反貪系統考核評比中,該院反貪工作進入了全市先進行列。2002年3月,民眾反映鼓樓區房管處處長王某有經濟犯罪問題,考慮王的特殊地位,在初查中他就和辦案人員一起從外圍著手調查。初查中民眾反映比較直接的問題,經查舉報失實,案子一時進入了僵局。然而此時,王某卻利用自己的關係到處活動和施加壓力。在這種情況下,他完全可以順手送個人情,既不得罪說情人,又可以多拉個關係。但檢察官的職責和職業的敏感告訴他:王某四處活動恰恰反映其心虛,其存在經濟犯罪問題的可能性極大,決不能讓他漏網。於是,他又親自帶著一名書記員,從其購買公有住房上著手調查,終於發現了其用公款支付個人購房款1.8萬元的貪污犯罪事實,並及時固定證據,形成鐵證,讓這個房管處長在房子上栽了跟頭,成為該區近10年第一個落馬的在職正科級領導幹部。
2002年1月中下旬,當人們在忙著準備年貨的時候,祁贊朋和他的戰友們卻每天在守侯著一個犯罪嫌疑人的出現。某國有企業原負責人李某,因經濟問題被上級單位調查,故常年在外,很少回徐州,半年多沒能歸案。祁贊朋料定李某會在春節期間回家,他便與辦案人員守侯了10餘天,終於在年二十九的晚上將李某抓獲,經過1天的奮戰,查清了李某挪用公款50萬元的犯罪事實。把李某送進看守所,已是大年三十的晚上8 點,他和全局的幹警都錯過了和家人吃年夜飯的機會。
2005年6月,他帶領幹警查辦了沛縣交通局原副局長吳某貪污、受賄案。吳某在年初曾因受賄被其他部門查處,但吳某編造謊言、與他人串供,案件一度擱淺,成了“夾生飯”。祁贊朋接到市檢察院的指定管轄後,親自查閱原案材料,找出疑點,制定周密偵查計畫,果斷決定直接立案採取強制措施,並親自進行審訊,給吳某形成強大的心理壓力,同時,做好外圍取證工作,駁倒其狡辯。吳某自感無奈,不僅交代了受賄2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還主動交代了夥同其他二人貪污1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
在堅決懲治腐敗犯罪的同時,他堅持黨的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紮實有效地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個案預防率達到100%。每辦理一件職務犯罪案件,他都力求做到“五個一”即責令犯罪嫌疑人寫出一份悔過書,深挖犯罪分子思想蛻變的根源;向發案單位發出一封檢察建議,幫助發案單位堵漏建制;與發案單位召開一次座談會,分析問題,總結教訓,引以為鑑;在發案單位上一堂法制課,從思想上提高人員認識;定期對發案單位進行一次回訪,進一步鞏固預防成果。使個案預防真正收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2007在市檢察院“個案預防”專項考核評比活動中,被評為“個案預防”工作優秀等次。
愛崗敬業
作為領導幹部,就是要以身作責,率先垂範。祁贊朋擔任副檢察長後,常有人勸他:你現在是領導了,不用再像以前那樣拚命苦幹了。可他覺得乾反貪,不深入辦案第一線,就無法清晰地掌握案情的最新進展;不對辦案過程了如指掌,就不可能有正確的指揮。多吃一點苦、多受一點累,就可以少走彎路。在案件的突破階段,幾乎每一個案件他都要親自參與審訊、調查取證、查賬等;人手少時還參與對被審查人的看管,與幹警同甘共苦。祁贊朋是一位勤于思考和有較強政治責任感的人。他善於分析和發現問題,對查辦案件中發現的一些帶有規律性的問題及發案單位在管理、體制上存在的漏洞,他都認真研究,從中找出問題的所在,提出防範措施。他較早對“廉政帳戶”存在的隱患提出了疑義,被《政法參考》、《檢察日報》採用;他對金融結算中的違規行為提出糾正建議,被徐州市人民政府《政務要報》採用;他撰寫的有關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的調研文章先後十餘次被《江蘇法制報》、《政法參考》、《檢察日報》等刊登,對促進同類職務犯罪的預防提出了有參考價值的建議。
祁贊朋的母親一直隨他一起生活。從1993年起患老年性憂鬱症,之後,經過兩次住院治療,病情曾得到一定的控制,但在1998年夏天又轉化為綜合性精神病,並日益嚴重。精神反覆無常,經常出現狂躁不安、亂打、亂撞的症狀,有時整天整夜地鬧個不停,讓家人無法休息。先後請了三個保姆,都嫌受不了,乾一天就走了。但他從沒有因此而影響工作,他克服了常人難以想像的困難,始終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多年來,他一心撲在工作上,將照顧母親的事情交給了妻子和兄弟姐妹,自己始終堅守工作崗位。2002年7月22日凌晨三點多鐘,他母親因精神病發作,自己從4樓窗戶墜地,也就是這一天,為了送母親去醫院搶救,他請了幾年來唯一的一天假。但就是在那一天,他也沒有忘掉工作,在醫院裡還是通過電話落實已安排過的查案工作的進展情況。在此後母親住院的40多天裡,他一直堅守辦案第一線,沒有再請過一天的假,一頭扎進了案子裡,將三名犯罪分子送進了看守所。
每當與他人談起家裡的事情,他感到更多的是愧疚。高節奏的辦案,加班加點,這些是反貪工作的家常便飯。遇到辦案加班,照顧患病的母親和年幼兒子的重擔就落到了妻子一個人身上。輔導孩子作業,送孩子上課外輔導班、開家長會、帶孩子打吊針……這些都是妻子的“任務”。其實祁贊朋是一個家庭責任感很強的人,只要節假日在家的時候,買菜、做飯、打掃衛生、伺候母親等,他都會包下來。即使在家裡,他也無法把工作拋到腦外,滿腦子琢磨的仍然是案子。好在妻子理解他,支持他。
心繫民眾
祁贊朋深知人民檢察官稱謂中“人民”二字的重量,始終如一地以“三個代表”要求自己,以人民民眾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作為工作的最高要求,堅持執法為民。2002年底,在查辦鼓樓區勞動服務公司原會計曹月華貪污6萬餘元失業救濟金的案件中,為了減少不穩定隱患,他親自做好涉案失業人員的思想工作,並主動與案發單位溝通、協商,多次督促案發單位落實政策,及時從追繳的贓款中補發了12名受害失業人員的救濟金,失業人員領到手中的錢雖然不多,但他們拿到錢時卻都異口同聲的說:“感謝檢察院,感謝黨和政府!”。2004年5月擔任副檢察長後,他又分管控申工作。信訪無小事,在抓好自偵工作的同時,他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接待接訪工作中。對民眾來訪,他力求做到親自接訪,取信於民;對涉法上訪案件,他親自複查、調查,以自己的耐心、誠心和真心感化上訪人員,及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2004年5 月,李某某等人因狀告單位領導而進京上訪,有關材料轉到鼓樓檢察院後,祁贊朋主動與他們聯繫,熱情接待,並在其後的調查答覆過程中,先後十餘次約見上訪人,及時答覆、溝通查處的情況。上訪人員每次來他都耐心接待,為他們端上茶水,天熱時為他們準備冷飲,並經常與他們保持聯繫,隨時掌握他們的動向,關心他們的處境,取得了他們的信任,妥善化解了這起上訪事件。
2005年5月20日,徐州旅社職工30餘人到我院集體上訪,要求對該單位原負責人王加明依法嚴懲。控申部門一方面安撫職工的激動情緒,一方面及時向分管檢察長祁贊朋匯報。祁檢根據民眾反映的情況,要求控申部門及時將民眾的要求向案件公訴人反映,以便公訴人掌握情況,制定庭審預案。同時,將民眾反映的情況及時通報鼓樓區法院,區法院於開庭前日將王加明逮捕,並當庭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職工們聽到這一訊息無不拍手稱快,併到該院鳴鞭炮,送錦旗,高度讚揚該院領導和幹警“廉潔奉公,秉公執法”。
一身正氣
反貪部門擔負著懲治腐敗的重任,同時也面臨著被腐蝕的考驗,可以說是檢察機關舉足輕重的部門,反貪局長在世俗人的眼裡更是炙手可熱的“肥缺”,但他並沒有因自己幹了局長而“肥”起來。辦案中他嚴守法紀,清正廉潔,對當事人的宴請和送禮堅決予以抵制。在辦理某單位基建負責人受賄案時,犯罪嫌疑人為了能達到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目的,多方找關係說情,企圖在證據上做文章,多次邀請祁贊朋和辦案組人員參加宴請,均被推辭。他們仍不罷休,直接開車到檢察院門口“圍追堵截”,也未能如願。爾後又兩次帶著厚重的禮品找到祁贊朋的家,再次被拒絕。常言說得好“公生明,廉生威”,犯罪嫌疑人自感形慚,底氣不足,在後來的傳訊中放棄了翻供的念頭,如實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實。在辦理某公司經理挪用公款案時,犯罪嫌疑人的親屬多次到祁贊朋家中送禮都被拒絕,他們就趁祁贊朋加班不在家時又去送,當時祁贊朋的妻子在家,送禮的人放下東西就走,由於東西多,沒法追趕退還,她馬上打電話把情況告訴了祁贊朋,讓他處理。祁贊朋隨即打電話給送禮人: “要么把東西拿走,要么就上繳單位”,送禮人沒辦法,只好把禮物取走。幾年來,送禮的有,送購物卡的有,送現金的也有,他都是採取能拒則拒,拒不掉的就事後退,退不掉的就通過郵局寄,實在沒辦法就上交的方法去處理。
辦案中的說情是無法迴避的!親戚、朋友、同學,甚至是政法部門的人員找祁贊朋送禮、說情、打聽案情是常有的事。拒絕案件當事人的送禮很容易,那只需要抵制住物質的誘惑;但面對這些帶著禮物上門說情的親友和熟識的人,就不是拒絕禮物那么簡單了。如果處理不當,或許多年的親情、友情頃刻間就會土崩瓦解。一邊是親情、友情,一邊是法律的公平與正義,從內心講他不想失去任何一方。因此,每當此時,他總是耐心地向他們講明利害關係,爭取他們的理解。然而,要想既堅守原則,又照顧人情常常是不可能的,遇到這樣的情況,立場只有一個:違反法律的事不能做,違反規定的忙不能幫。法律的天平絕不允許添加絲毫個人私情的砝碼----這是永遠不能動搖的底線。
在查辦一個同事的親戚涉嫌犯罪的案件中,他既沒有網開一面,也沒有消極觀望,而是在偵查中不放過任何疑點,抱著寧願得罪人,也不能喪失原則的信念,認真去查辦案件,將案件辦成了鐵案。在辦案過程中,他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一定要把案件查透、查紮實。然而,辦完案件後,他自己心裡的滋味還是難以言表的!與同事見面時總有些尷尬!但,他心裡是踏實的,他無愧於自己的職責,無愧於共和國的法律!
2002年初他妻子單位的一個領導找到了他,想為一個犯罪嫌疑人說情。他一方面向其講明利害關係,爭取他的理解,另一方面,毫不放鬆對案件的查處,以行動表明自己的態度。當時,孩子的醫藥費由女方單位負擔的部分,已經好幾年沒有報銷了,這時,只要提出來,肯定沒問題。但他沒有那樣做,以後也沒有。直到2004年底企業清算時才得以報銷。
他從不做利用職務便利為個人謀私利的事。他妻子的哥哥開飯店,他沒有用公款去消費過一次,也沒有介紹過任何單位和個人去消費。雖然,這些算不上什麼大的原則問題,但他深知“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的道理,手中的權力,不能有一點點謀取個人利益的空間。他不僅這樣嚴格要求自己,對反貪幹警也是同樣嚴格要求。他要求反貪局把辦案紀律和上級監督電話在案發單位張貼公示,主動接受案發單位民眾的監督。在他的示範帶動下,反貪幹警自覺樹立廉潔公正執法意識,無一人因違紀違法被查處。
“現在找我說情的人少了。”祁贊朋說這話時,一臉欣慰。然而欣慰的背後他自己也說不清得罪了多少人;在內心深處他又有多少不被他人理解的痛苦和無奈。對此,他無怨無悔。
時光荏苒,一晃16年過去了,十餘載風雨反貪路,祁贊朋傾注了自己的全部精力,但他始終無怨無悔。面對眾多榮譽,他總是淡然一笑,成績僅代表過去,而他心裡裝的是反貪事業的未來。他知道,在正義與邪惡、光明與黑暗的搏鬥征途上,仍會有風也有雨,仍然布滿艱難和險阻,但他依然滿懷激情,一如既往,飽蘸一腔忠誠去書寫一個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反貪戰士的無悔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