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資產的類型
1、以資產的所有者為標的,社會資產可分為公有資產與私有資產,公有資產又可分為全民所有、國家所有與集體所有,因此,社會資產可以劃分為全民所有、國家所有、集體所有以及私有四種形式。2、根據資產的形態來劃分,社會資產又可以分為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動態資產與靜態資產和可更新資產與不可更新資產。
社會資產的性質
一、生產性與非生產性、消費性與非消費性的雙重屬性從本質上說,大多數社會資產是對非經濟活動領域的投入,屬於非生產性的和純消費性的。它的目的在於滿足人們的全面發展需要,完善各項社會發展設施建設,而不以營利為目的,這與經濟發展資產是有原則區別的。在價值形式上,社會資產表現為社會勞動所創造出來的剩餘價值中的一部分,即用於非生產性建設的積累部分和追加的生活性消費部分。它是經過了國民收入的再分配過程而最終形成的。從來源上說,它來自經濟活動領域。在實物形式上,它表現為社會事業單位的各項經費開支或投資。然而,由於社會活動存在著與經濟活動交叉的部分,因此就交叉部門和領域的資產投入和資產形成而言,社會資產又具有一定生產性特點的可能性。按照三次產業劃分理論,社會資產有相當一部分是帶來附加值的,按照這種口徑計算,一部分社會資產又是生產性的和非消費性的。它所產生出來的附加值被計人國民生產總值之中。這樣在現實生活中,社會資產具有生產性與非生產性、純消費性與非消費性的二重屬性。只承認其中一種性質都不能理解現實生活中複雜的情況,也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
二、公益性與非公益性、福利性與非福利性的雙重屬性
這個屬性實際上是第一方面屬性的外延與派生,是就這部分資產的實際使用和發揮出來的效益而言的。大多數社會資產屬於公益性和福利性的。所謂公益性和福利性,就是說這種資產的使用是無償的,共享的,普惠的。社會管理主體正是本著這個基本原則支配這部分資產。如果改變社會發展資產的公益性與福利性特徵,把社會資產用作經營性用途,用以賺取利潤,就使社會資產的基本性質發生了變化,就與經濟發展資產沒有了區別,因而不利於發揮這部分資產的社會效益。然而,由於社會活動與經濟活動存在著一定的交叉現象,確有一部分資產在用於公益性或福利性活動方面的同時,可以用在經營性活動方面,甚至按照經濟原則和辦法經營管理這一部分社會資產。這樣在現實生活中,社會資產就具有了公益性與非公益性、福利性與非福利性的雙重屬性。
社會資產的作用
和社會資金一樣,社會資產對推動社會的發展起著重要作用。1、社會資產是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
2、社會資產是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的直接手段;
3、社會資產是社會管理的實質性調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