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作者簡介
彼得·M.布勞(PeterM.Blau.1918—2002),美國當代著名社會學家,曾先後任教於康乃爾大學、芝加哥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曾任美國社會學協會主席。布勞的學術影響廣泛而深刻。他是交換關係的微觀社會學研究的創始人,並且在階層分析理論、組織社會學等領域中有很大的影響。其他著作有《官僚組織動力學》、《不平等和異質性》和《機會的結構脈絡》等。目錄
第二版引言序
各章主要內容
導言
第一章社會交往的結構
第二章社會整合
······(更多)
第二版引言
序
各章主要內容
導言
第一章社會交往的結構
第二章社會整合
第三章社會支持
第四章社會交換
第五章權力的分化
第六章期望
第七章群體中變化和調整的動力學
第八章合法化和組織
第九章反抗
第十章複雜結構中作為媒介的價值
第十一章亞結構的動力學
第十二章辯證的力量
人名索引
主題索引
譯後記
社會交換的概念
布勞認為,社會交換是人類行為的一部分。人類行為成為社會交換,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該行為的最終目標只有通過與他人互動才能達到;二是該行為必須採取有助於實現這些目的的手段。”所以,社會交換是當別人作出報答性反應就發生、當別人不再作出報答性反應就停止的一種自願性行為,它是個體之間的關係與群體之間的關係、權力分化與夥伴群體關係、對抗力量之間的衝突與合作、社區成員之間間接的聯繫與親密關係等的基礎。人們之間之所以相互交往,是因為他們通過交往得到了某些東西。正因為社會交換是一種以期待回報和換取回報為目的的行為,所以,社會交換活動的參與者同“經濟人”有類似之處。“經濟人”那種理性選擇的特點同樣會出現在社會交換領域,經濟交易中的“邊際效益遞減”原理也同樣適用於社會交換領域。但是,社會交換與經濟交換還是有許多重大區別。第一,經濟交換是根據明文規定的契約契約進行的,社會交換不作任何具體的規定和明文的承諾。第二,經濟交換不會引起個人的責任、感激和信任感,而社會交換則會。第三,從經濟交換中得到的利益可以精確計算和預測,貨幣是經濟交換中衡量一切價值的媒介;從社會交換中得到的利益則沒有統一的衡量標準,報酬的價值具有相對性和模糊性,比如愛、感激、社會讚賞等都無法用貨幣來衡量。
社會交換的形式
布勞是根據社會交換得到的社會報酬,來劃分社會交換形式的。社會報酬有兩類:一是內在性報酬,即從社會交換活動本身取得的報酬,比如樂趣、愛、感激和社會讚賞等;二是外在性報酬,即在社會交換關係以外所取得的報酬,比如金錢、商品、勸告、邀請、幫助和服從等。社會交換有三種形式:
一是內在性報酬的社會交換。社會交換活動的參與者把交換活動本身作為目的,比如一個男孩與他所愛慕的女孩進行交往,所依據的就是內在性報酬。二是外在性報酬的社會交換。社會交換活動的參與者把交換看作是實現更遠目標的手段,它對人們合理選擇交往夥伴提供了客觀的獨立標準。
三是混合型的社會交換。這種交換既有內在性報酬,也有外在性報酬。比如,一個人接受邀請赴宴,可能是為了享受飲食之樂,也可能是同時為了得到與老朋友相處的愉悅,甚至更可能是後者;工人參加某個工會,不僅僅是為了改善其雇用條件,也可能是他們內在地喜歡該工會中的夥伴關係,並能從幫助工會實現其目標中得到某種滿足。
社會交換的基本過程
在確定了社會交換的概念之後,布勞把注意力集中於分析社會交換的基本過程。根據布勞的分析,社會交換的過程始於社會吸引。他所講的社會吸引,是指與別人交往的傾向性。一個人期望與別人的交往會帶來報酬,不論這些報酬是內在性的還是外在性的,他會受到能提供報酬的人的吸引。要使對方承認自己,願意與自己交往,就必須向對方證明自己也是一個有吸引力的人,表明與自己交往也能從中得到報酬。如果他能夠成功地做到這一點,對方接受了他,交往行為就會隨之發生。如果雙方都從交往中得到了期望的報酬,則會進一步加強雙方的相互吸引。當不斷的相互吸引使雙方建立起穩定化的共同紐帶時,便形成了某種社會群體。在交換中,各交換主體都會盡力展示自己的報酬能力,以吸引其他人同自己交換。因此,在社會交換中必然發生競爭。但是,由於人們擁有的資源在數量、質量、種類、稀缺程度等方面是不均等的,那些擁有豐富資源或稀缺資源的人在群體中會獲得較高的交換地位。他們作為為數不多的資源提供者,可以自由地選擇交換對象。相反,那些沒有多少資源的其他成員,只能處於較低的交換地位,沒有或很少有自由選擇其他交換對象的餘地。當社會地位差距較大的雙方進行社會交換時,處於弱勢的一方會選擇尊敬、服從等作為回報,這就使另一方獲得了權力,群體中就出現了權力分化。
權力的分化會導致兩個結果的產生。一方面,為了獲得利益,處於弱勢地位的人會甘居臣屬地位,這就等於認可了權力。他們能夠在多大程度上溝通並表達這種認可,權力就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合法化。權力的合法化使每個成員都有了固定的位置,只要按照自己的角色辦事,就可以得到相應的回報,從而減少了交換中的競爭和磨擦,有助於促進群體的整合。另一方面,如果權力的實施沒有帶來所期望的報酬,人們會產生被剝奪感。這種被剝奪感會逐漸瓦解合法權威賴以存在的基礎,並導致對權力的反抗。人們為了有效地表達他們的反抗,會形成對抗性組織,比如社會運動、政黨和工會等。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對原有權力結構進行調整,或者推翻現存權力結構並代之以新的權力結構。布勞以社會吸引、競爭、分化、整合和反抗等概念為核心,形成了分析社會交換過程的基本框架。
巨觀社會結構中的間接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