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是要興利除弊,建設高度民主、法制完備、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使人民更好地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更好地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其中,實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
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而是為了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要有利於鞏固社會主義制度,有利於鞏固黨的領導,有利於在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下發展生產力。
(2)改革是否成功,關鍵看國家的政局是否穩定,看能否增進各族人民的團結,改善廣大人民的生活,看生產力能否得到持續發展。
(3)不能丟掉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所謂民主,要根據我國自己的實踐、自己的情況來決定改革的內容和步驟。
(4)政治體制改革是一個錯綜複雜的系統工程,每一個措施都涉及千千萬萬人的利益,要分步驟、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適應我國經濟基礎發生的深刻變化和人民民主意識的不斷增強,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同時,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相比,同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新要求相比,我國政治體制還有一些不適應的地方,需要進一步加以完善。因此,黨的十七大明確指出,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要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堅持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勢,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