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縣科技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科技工作方針、政策,制訂我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實施“科技興縣”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科技三項費用。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科技工作方針、政策,制訂我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實施“科技興縣”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科技三項費用。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部署、指導、推動全縣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3、負責組織申報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新產品試製鑑定計畫、成果推廣計畫、軟科學計畫等各類科技計畫,並協調、組織重大項目的實施;指導全縣民營科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農村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工業企業重大科技項目的協作攻關,推動農村和企業科技進步。
4、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管理全縣技術市場;負責技術契約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5、歸口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和科技信息、科技發明、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科技新聞發布和審查自然科學類期刊等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發展。
6、組織技術力量對我縣引進技術和設備進行技術論證,做好技術出口項目的審查;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7、負責研究制訂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和計畫,並組織、統籌協調全縣的科學計畫普及工作;組織協調社會發展科技和可持續發展的研究、規劃、管理和實施。
8、協同有關部門制訂發揮科技人員作用的政策,配合有關部門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組織科技管理幹部的培訓。
9、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防震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地震執法工作。
10、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全縣科技創新工作。
11、指導、協調縣直各部門和鄉鎮的科技工作。
12、完成縣政府和上級科技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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