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價值核算指標體系

system min value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詞目:礦產資源價值核算指標體系
英文:indexsystemaccountingmineralresourcesvalue
釋文:對礦產資源實物量和價值量進行核算的各種指標的總和。制定資源核算指標體系,通過核算,把資源核算表與國民經濟核算表接口,按照資產更新和折舊的方式,把資源的增加和耗減納入國民經濟賬戶,反映資源系統及生態環境系統與社會經濟系統之間的投入產出關係,促進其持續、穩定、協調發展。1995年,在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組織研究的《中國資源核算研究》的專題研究報告中,提出了一套礦產資源價值核算指標體系。這套指標體系由礦產資源潛在價值(總值)、礦產資源開發期望產值、礦產資源勘查勞動價值、礦產資源淨價值和礦業權價值五項指標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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