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1、負責全國、省、市婦聯重要檔案和重要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等重要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2、負責對各層次婦女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帶有政策性傾向性問題和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為上級組織決策提供依據。
3、負責婦女統戰工作,指導基層婦女組織及各類婦女聯誼(學會)組織和黨派婦女會工作。
4、負責宣傳發動婦女參與兩個文明建設,選拔培養樹立具有時代特點的各類優秀婦女典型。
5、負責承擔市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並進行宣傳推動和監督執行。
6、負責協調各界推動<<兩個規劃綱要>>的實施,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接待和處理婦女民眾的來信來方和法律諮詢工作。
7、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籌備召開全市婦女代表大會。
8、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