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性質
物理性質
外觀與性狀: 綠色結晶, 正方晶系。
pH:4.5
相對密度:2.031、1.98(7水物)
熔點31.5℃。
相對密度(水=1): 2.07
沸點(℃): 840(無水)
分子式: NiSO4.6H2O 分子量: 262.86
主要成分: 純品
溶解性: 易溶於水,微溶於乙醇、甲醇,其水溶液呈酸性,微溶於酸、氨水。
化學性質
含6分子結晶水的α型為藍綠色四方結晶,在53℃轉變為β型綠色透明結晶。40℃時穩定,室溫時成為藍色不透明晶體。含7份結晶水的為翠綠色透明結晶。有甜澀味。稍有風化性。約在100℃時失去5分子結晶水成為一水物,在280℃時成黃綠色無水物。半數致死量(大鼠,腹腔)500mg/kg。有致癌可能性。硫酸鎳有無水物、六水物、七水物3種,以六水物為主。無水物為黃綠色結晶體,相對密度3.68。溶於水,不溶於乙醇、乙醚。31.5~53.3℃結晶為六水硫酸鎳,六水物是藍色或翠綠色細粒結晶體,相對密度2.07。溶於水,水溶液呈酸性。易溶於濃氨水(生成鎳氨離子),但在有機溶劑中溶解度極小(硫酸鹽的通病,晶格能過大的下場)。280℃失去全部結晶水,840℃開始分解,釋放出三氧化硫,變為氧化鎳。低於31.5℃結晶為七水硫酸鎳,七水物為綠色透明結晶體,味甜而澀,稍易風化,相對密度1.948。熔點98~100℃。103℃時失去6個結晶水。溶於水和乙醇,極易潮解。硫酸鎳接觸塵沫及有機物,有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有毒,空氣中最高容許濃度0.5mg/m3。
質量指標
鎳(Ni)%≥21
水不溶物%≤0.03
鉛(Pb)%≤0.003
鐵(Fe)%≤0.005
鋅(Zn)%≤0.004
銅(Cu)%≤0.005
作用與用途
主要用於電鍍工業,是電鍍鎳和化學鎳的主要鎳鹽,也是金屬鎳離子的來源,能在電鍍過程中,離解鎳離子和硫酸根離子。硬化油生產中,是油脂加氫的催化劑。醫藥工業用於生產維生素C中氧化反應的催化劑。無機工業用作生產其他鎳鹽如硫酸鎳銨、氧化鎳、碳酸鎳等的主要原料。印染工業用尋生產酞青艷藍絡合劑,用作還原染料的煤染劑。另外,還可用於生產鎳鎘電池等。
注意事項
危險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後對呼吸道有刺激性。可引起哮喘和肺嗜酸細胞增多症,可致支氣管炎。對眼有刺激性。皮膚接觸可引起皮炎和濕疹,常伴有劇烈瘙癢,稱之為“鎳癢症”。大量口服引起噁心、嘔吐和眩暈。
環境危害: 對環境有危害,對大氣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 本品不燃,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洗胃,導泄。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硫化物煙氣。
有害燃燒產物:氧化硫。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滅火時儘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橡膠手套。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接觸控制及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0.5[Ni]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ACGIH 0.1mg[Ni]/m3
TLVWN: 未制訂標準
監測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α-糠偶醯二肟比色法
工程控制: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
手防護: 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有害作用: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大氣的污染。
廢棄處置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製造商聯繫,確定處置方法。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無資料
UN編號: 無資料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Z01
包裝方法: 無資料。
運輸注意事項: 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氧化劑、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車輛運輸完畢應進行徹底清掃。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車間空氣中鎳及其無機化合物衛生標準 (GB 16210-1996),規定了車間空氣中該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及檢測方法。
製備
亦可由鈷生產中的含鎳硫酸鹽溶液加入純鹼溶液沉澱出碳酸鎳,再將碳酸鎳溶於硫酸,生成硫酸鎳溶液,經濃縮結晶、離心分離製得。也可用金屬鎳或一氧化鎳溶於硫酸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