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水產養殖禁用藥物清單
根據農業部有關公告,下面簡單羅列出畜禽水產養殖禁用藥物清單,供養殖戶在實際生產中參考。
獸藥(11類)
⑴興奮劑類:克侖特羅、沙丁胺醇、西馬特羅及其鹽、酯及製劑;
⑵性激素類:己烯雌酚及其鹽、酯及製劑;
⑶具有雌激素樣作用的物質: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製劑;
⑷氯黴素及其鹽、酯(包括:琥珀氯黴素)及製劑;
⑸氨苯碸及製劑;
⑹硝基呋喃類: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鹽、酯及製劑;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鈉及製劑;
⑺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鈉、硝呋烯腙及製劑;
⑻催眠、鎮靜類:安眠酮及製劑;
⑼硝基咪唑類:替硝唑及其鹽、酯及製劑;
⑽喹噁啉類:卡巴氧及其鹽、酯及製劑;
⑾抗生素類:萬古黴素及其鹽、酯及製劑。通常所說的“瘦肉精”的主要成份,就是興奮劑類中“克侖特羅”。
用作殺蟲劑、清塘劑、抗菌劑的獸藥(9類)
⑴林丹(丙體六六六);
⑵毒殺芬(氯化烯);
⑶呋喃丹(克百威);
⑷殺蟲脒(剋死蟎);
⑸酒石酸銻鉀;
⑹錐蟲胂胺;
⑺孔雀石綠;
⑻五氯酚酸鈉;
⑼各種汞製劑包括:氯化亞汞(甘汞)、硝酸亞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這類中的“孔雀石綠”,以前在水產養殖中使用較廣,孔雀石綠是人工合成的有機化合物,具有高殘留和致癌等副作用,是無公害水產養殖領域國家明令禁止添加 。
用作促生長的獸藥(3類)
⑴性激素類:甲基睪丸酮、丙酸睪酮、苯丙酸諾龍、苯甲酸雌二醇及其鹽、酯及製劑;
⑵催眠、鎮靜類: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鹽、酯及其製劑;
⑶硝基咪唑類: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鹽、酯及製劑。這類促生長劑殘留的毒性主要表現為致癌,大都具有潛在的致癌性質,過多食用會造成發育毒性,女性化或男性化等。
禁用於水生食品動物用作殺蟲劑的獸藥
⑴雙甲脒。雙甲脒溶液是一種接觸性廣普殺蟲劑,對魚類有劇毒。
禁止在食品動物中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等4種原料藥的各種鹽、脂及其各種製劑。這類是農業部經安全性評價,認為可能對養殖業、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潛在風險。
藥物使用參考
明確規定上述藥物在2016年12月31日後禁止使用。那么,了解以上禁用藥物清單後,養殖戶如何避免誤用呢?下面列出幾點建議供參考:
⒈首先對原先使用的藥品進行檢查,有被列入禁用藥物清單的,向諮詢獸醫部門,替換成可合法使用的藥品;
⒉決定用藥前,先了解清楚養殖對象的病情症狀,及時向獸醫部門尋求幫助,對症下藥;
⒊向獸藥店購買藥品時,先查看產品標籤是否包含有產品批准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等,然後查看藥品中是否含有禁用藥物清單中的成分,再確定購買;
⒋嚴格按照獸醫部門或藥物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藥物。如有疑問,可向獸醫部門諮詢,防止用錯藥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