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考生初試科目中須有數學。
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藝術學、中醫學、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一志願報考MBA、MPA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兩個專業。第一志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畫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畫錄取。
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畫、援藏計畫)的考生不得調劑。
開展自劃線改革試點高校,校內調劑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