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縣環境保護局

石門縣環境保護局始建於1988年3月,其前身為石門縣環境保護辦公室,2002年縣機構改革時,確定為縣政府工作局,主管全縣環境保護工作。

成立背景

石門縣環境保護局始建於1988年3月,其前身為石門縣環境保護辦公室,2002年縣機構改革時,確定為縣政府工作局,主管全縣環境保護工作。主要職能是:1、負責全縣水體、大氣、土壤等環境的保護,監督管理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振動、機動車、有毒化學品、放射性及電磁輻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負責建設項目、進口廢物、危險物品的環境管理工作。2、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和全縣環境保護法制及環保知識宣傳教育。3、負責轄區內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定量考核。4、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等工作;監督和指導全縣生態農業建設和生態保護工作。5、負責轄區內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監督性監測和排污收費工作,組織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環境法制股、環境管理股、項目審批股、環保110辦公室五個職能股室,轄石門縣環境監察大隊、石門縣環境監測站兩個二級直屬單位。全局現有幹部職工85人,其中退休人員12人,在職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54人,有近20人取得了專業技術職稱,形成了一支講政治、講大局、講奉獻,懂法規、精業務、會管理、優服務的幹部職工隊伍。

我局自成立以來,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始終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按照科學發展觀的總體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狠抓環境 保護監督管理,在環保宣傳、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老污染源治理、新污染源防治、排污費徵收以及生態保護與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在城市環境保護方面,積極推行以治理廢水、廢氣、廢渣、噪聲“四害”為重點,以建設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飲用水源保護區“三區”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建成了以楚江鎮為中心的12.6平方公里的煙塵控制區和6.44平方公里的噪聲達標區以及楊嶺崗縣城飲用水源保護區,治理了縣城區內的一批爐、窯、灶,使縣城空氣環境質量穩定保持在國家環境質量二級標準內;在新污染源防治方面,認真貫徹實施《環保法》、《環評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近三年,全縣通過環保審批的項目達210個,其中: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4個,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28個,填制環境影響登記表178個,否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嚴重污染的項目31個,有效控制了新的污染;在老污染源治理方面,近三年我局投入環保補助資金165萬元,治理了20多家企業單位的污染源。同時,積極督促指導企業加大投入,科學治理,先後在全縣建起了26套廢水處理設施、103套廢氣淨化設施,環保投入原值近8000萬元,使16家重點工業企業主要污染物實現了達標排放,使我縣成為全省第一達標縣;在生態建設,積極倡導生態經濟理念,利用我縣獨特的生態優勢,通過環保世紀行載體,督促生態建設和保護。2000年下力開展了全國生態示範區建設試點,2004年6月正式通過國家驗收,同年12月被國家環保總局命名為國家級生態示範區,成為常德市第一個生態建設示範區。

主要榮譽

建局以來,局黨組帶領全局幹部職工紮實工作,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各項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多次受到國家、省、市、縣和環保主管部門的表彰與獎勵: 1999-2006年獲省三湘環保世紀行組織獎;2001年被省人事廳、省環保局授予“湖南省環保系統先進單位”光榮稱號,被市人民政府授予“常德市城鎮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稱號;2002年、2006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我局環境監測站2002年被國家環保總局評為“九·五”期間全國先進環境監測站;2002年被省環保局評為“湖南省環保系統精神文明先進單位”和“湖南省環保系統政務公開先進單位”;2003年、2006年我局領導班子被縣委授予“五好領導班子”光榮稱號;2002、2003、2006年被市環保局評為環境保護目標管理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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