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石景山區統計局是區政府主管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宣傳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和《北京市統計管理條例》及相關統計法律、法規;制定本行政區域有關統計工作規章制度,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
(二) 制訂本行政區域內的統計工作規劃、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方案。
(三)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完成國家、市統計調查任務;統一組織完成國情國力普查工作。
(四) 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制定計畫和進行管理的需要,蒐集、整理、提供基本統計資料,並對本行政區域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 貫徹執行各種國家統計標準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負責制定、審批轄區內的統計報表;研究制定本區統計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六)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統一評估、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本行政區域 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向社會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信息;建立健全和管理本行政區域統計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網路體系。
(七) 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各部門、各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設,加強統計教育、培訓和統計科學研究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及發證工作。
(八) 承辦市統計局、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職能調整
將各項普查的專業技術性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