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開發區(園區)發展與管理工作導則

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檔案 石政辦發〔2018〕13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開發區(園區)發展與管理工作導則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綜合保稅區,市直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開發區(園區)發展與管理工作導則》已經市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3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開發區(園區)發展與管理工作導則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省、市決策部署,促進我市開發區(園區)又好又快發展,把開發區(園區)建設成為全市新興產業的聚集區、創新驅動的策源地、改革開放的橋頭堡、經濟發展的增長極,為建設現代省會、經濟強市提供有力支撐,研究制定了石家莊市開發區(園區)發展與管理工作導則。

第一章 發展定位與發展戰略

第一條 功能定位。石家莊市開發區(園區)是石家莊市及各縣(市、區)在特定的地理區域,以科學的規劃、完善的設施、配套的服務形成的要素和資源最佳化配置、產業和企業聚集發展的商務空間。各開發區(園區)要堅持以產業發展為主,成為本地區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發展的平台,成為區域高質量發展的高地。開發區(園區)要科學規劃功能布局,突出生產功能,統籌生活區、商務區、辦公區等城市功能建設,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開發區要繼續把最佳化營商環境作為首要任務,著力為企業投資經營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配套完備的設施、共享便捷的資源,著力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

第二條 發展戰略

(一)堅持創新引領。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創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形成以創新為引領和支撐的發展體系,推進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突破,實現開發區(園區)產業鏈延伸,提升開發區(園區)經濟發展質量。

(二)堅持統籌協調。統籌謀劃開發區(園區)的聚集發展,推進產城融合發展,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促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三)堅持綠色發展。鞏固和提升開發區(園區)生態優勢,推進清潔生產與循環化改造,提升產業生產、居民生活以及園區系統的循環化管理水平,建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園區,建設生態宜居園區。

(四)堅持開放帶動。積極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和“一帶一路”,營造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吸引更多國內外投資進駐開發區(園區),在利用外資、對外貿易、對外合作、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爭先進位,開創區域開放合作新格局。

(五)堅持惠民共享。切實完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社會生活與開發區(園區)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升。

第三條 產業布局。根據市委、市政府確定的“4+4”現代產業發展格局,做強做優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健康、先進裝備製造、現代商貿物流四大產業,培育壯大旅遊業、金融業、科技服務與文化創意、節能環保四大產業,形成產業板塊、功能區域協調分布的格局,承載國際新一輪產業轉移。各開發區(園區)按照產業聚集、產業配套、產業鏈延伸的發展規律、需求和自身優勢,確定2-3個產業作為重點發展的主導產業,合理進行產業布局,形成以核心主導產業為紐帶、以大型企業為龍頭、配套企業分工協作的產業體系。

第二章 開發區(園區)發展規劃

第四條 總體規劃。開發區(園區)所在地政府積極應對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創新發展理念,破解發展難題,提高發展質量,按照石家莊市發展戰略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編制總體規劃。

(一)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園區的位置、規模和性質,根據所在區位的不同,分別納入市區(縣城)用地範圍或城鎮體系。應和市區(縣城)的用地相協調,統一納入市區(縣城)用地範圍。

(二)科學地進行產業定位和分析論證。

(三)全面地規劃園區的綜合配套建設、城鄉協調發展、基礎設施體系、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基礎設施配置水平和公共服務設施的服務能力。

(四)合理安排園區的建設用地,引入“白地、灰地、彈性綠地”等先進理念,提高土地開發效益和集約利用水平,最佳化道路網路,加快交通體系建設。

第五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以開發區(園區)總體規劃為依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國家、省、市相關編制辦法、標準、規定、規範的要求,組織編制開發區(園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

(一)明確地塊的空間環境及景觀控制的要求,編制各個地塊的規劃總平面圖,並測算出相應的經濟指標,基本達到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深度。

(二)將地塊用地性質劃分到小類,確定各個地塊的用地性質,解決好整個地塊的用地布局、基礎設施配套、豎向管網等問題。充分考慮即將形成的獨具特色的景觀風貌框架,將景觀控制要求,如廣場、綠地、視覺走廊等從用地上給予保證,將景觀控制要求落到實處。

(三)實際核算出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各項指標,並及時發現問題。從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抽出地塊的強制性內容圖則,規定各地塊的用地性質,規定各地塊的指標控制體系、配套公共設施的數量及規模、後退道路紅線、豎向管網等方面的要求,落實建設時序和相應的建設條件。

第六條 修建性詳細規劃。應對重要區域的地塊出入口位置、建築外形、建築高度、綠化面積、容積率、停車位、城市天際線、整體景觀風景等做出具體要求。明確相關規定中要求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專項規劃

產業規劃。對重點發展的主導產業、優勢產業進行市場、要素、產業鏈、產業聚集促進等方面的分析和謀劃,按照培育核心競爭力、形成產業鏈、體現柔性組合的原則確定產業發展的總體戰略和具體策略。

其他專項規劃。依據總體規劃,對道路交通、綠化景觀、功能區域等進行技術性、專業性的規劃。

第八條 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開發區(園區)要以科學的規劃、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實現“九通一平”全覆蓋(“九通一平”,即:供水、排水、供電、道路、供氣、供熱、通信、寬頻網路、有線電視和土地平整)。具體標準為:

1、土地平整:土地為自然地貌平整。遇有人工堆土、魚坑、溝渠等人為造成的地貌變化,將其平整至與自然地貌相平。

2、通雨水管線:按照實際需要及國家相關標準將雨水管線修至用地紅線附近的管線支線井。

3、通污水管線:按照實際需要及國家相關標準將污水管線修至用地紅線附近的管線支線井。

4、通電信管道及電纜:按照實際需要及國家相關標準,電信管道修至用地紅線附近的電信支線井;電信電纜鋪設至用地紅線附近的電信管道幹線井。

5、通熱力管線:集中供熱區域將熱力管溝及供回水管線修至用地附近支線井;非集中供熱區域開發區不提供熱源,由用地單位採用天然氣或其他清潔能源自行解決供熱問題。

6、通電力管線:有供工業、生活使用的變電站。

7、通自來水管線:按照實際需要及國家相關標準將自來水輸配水管線鋪設至用地紅線附近的道路。

8、通天然氣管線:按照實際需要及國家相關標準將天然氣輸配氣管線鋪設至用地紅線附近近的道路。

9、通有線電視線光纜:通有線電視網。

10、通道路:按照實際需要及國家相關標準,將道路修至項目用地周邊。

條件成熟的開發區(園區)在完成“九通一平”的基礎上要實現“新九通一平”建設(“新九通一平”,即:信息通、市場通、法規通、配套通、物流通、資金通、人才通、技術通、服務通和雙創平台)。具體標準為:

1、信息通:通過網路等現代化的信息傳播手段使投資者便利地獲得有關開發區的自然情況、經濟發展、社會人文、政策法規、辦事程式以及企業信用等方面的情況,為投資者的前期調研和正常經營提供方便。

2、市場通:為各類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幫助企業開拓新興市場。

3、法規通:堅持依法治區,保持法制建設的先進性,用先進的法規和制度來保證開發區的大發展。

4、配套通:突出主導產業,增強配套能力,延伸產業鏈條。

5、物流通:建設現代化的基礎設施和完善的交通網路,形成社會化的物流系統和跨區域、跨行業的物流網路,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6、資金通:大力發展金融服務業,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發揮政府財政的槓桿作用,引導社會資金支持企業發展。

7、人才通:制訂人才激勵政策,通過建立人力資源服務等公共服務平台,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職業學校、勞動就業培訓機構合作,以及深化產、城、教融合等措施,為企業發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

8、技術通:設立研發中心、眾創空間等各類科技創新載體,促進產、學、研緊密結合。建立“智慧財產權入股、聯利共贏、風險共擔”機制,搭建產業技術服務、大型儀器共享服務、科技金融服務平台。

9、服務通:結合“放、管、服”要求,強化政府服務,提高政府服務水平,最佳化營商環境。

10、雙創平台:鼓勵設立創業基金,對眾創空間等辦公用房、網路等給予優惠;對小微企業、孵化機構等給予稅收支持;創新投貸聯動、股權眾籌等融資方式;取消妨礙人才自由流動、自由組合的戶籍、學歷等限制,為創業創新創造條件;大力發展行銷、財務等第三方服務,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打造信息、技術等共享平台。

第九條 園區生產生活配套規劃。本著科學、節約的原則,編制開發區(園區)生產生活配套規劃,規劃預留各類管線、站點,按照近期、中期和遠景規劃,建設適應產業發展的供水站、變電站、配氣站、通訊基站、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等,滿足項目生產建設和運行發展的需求。

園區內建成供水供電供氣設施設備能滿足園區內企業生產建設需求,中期規劃自來水規劃供應量達到企業需求的1.5倍以上,天然氣和電力供應達到項目及企業需求的2-3倍以上,通訊流量設計應滿足企業3年以上的需求;開發區(園區)內或周邊應建設工業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並達到國家標準,要實現污水集中處理並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與環保部門聯網,建成投產工業企業和近期擬引進企業的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的需求量。

結合產業、區域、交通特色和周邊生產性服務設施規劃布局情況,在園區內或周邊規劃倉儲、物流、生產資料市場等生產性配套設施,生產性配套設施用地原則上不超過園區總規劃面積的2%。根據產業結構與規模、人口結構與密度、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現狀等綜合因素,提出布局合理、層次分明、輻射均衡的現代化、高效化、網路化的公共服務設施體系建設規劃。

結合周邊城市配套服務設施,規劃布局行政辦公、商貿餐飲、運動休閒、文化教育、公共運輸、醫療衛生、員工宿舍等生活配套服務設施。生活配套服務設施原則上由園區集中規劃建設,企業內除行政辦公外,原則上不單獨規劃。

園區內集中規劃的生活服務設施用地不超過園區總規劃面積的5%;生產型企業內規劃的行政辦公用房不超過總建築面積的4%,確需單獨建設生活服務用房的,與行政辦公用房合計面積不超過總建築面積的7%;園區內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總規模不超過園區總體規劃面積的7%。

第十條 園區能源保障規劃。根據園區產業發展需求,編制能源保障規劃。能源保障規劃應包括園區電力、天然氣的規模需求、保障方式、站點配置、管網配置等內容。根據編制年限,提出年度保障措施和實現措施。

第十一條 園區環境保護與生態規劃。石家莊市開發區(園區)樹立“保護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營造環境就是創造生產力”的理念,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發展循環經濟、開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的有關決定,積極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實施清潔生產、促進節能減排,建設新型生態工業園區。在規劃、建設、運行各個階段遵循以下原則:

(一)與自然和諧共存原則。在選址上充分考慮生態環境容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園區對局地景觀、水文景觀、區域生態系統以及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在生產和建設中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產生和對環境的壓力。

(二)生態效率原則。貫徹“減量第一”的要求,通過清潔生產,降低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通過副產品交換,降低園區總的物耗、水耗和能耗;通過物料替代、工藝革新,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和排放;鼓勵利用可再生資源和可重複利用資源。

(三)區域發展原則。將園區建設與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相結合,將園區規劃納入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並與區域環境保護規劃方案相協調。

(四)高科技、高效益原則。大力採用現代化生態技術、節能技術、節水技術、再循環技術和信息技術,釆納先進的生產過程管理和環境管理標準,要求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實現最佳平衡,實現“雙贏”。

(五)軟硬體並重原則。重視園區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建設,強化園區環境管理,提高園區運行效率和環境質量。

(六)環境保護與生態指標。石家莊市開發區(園區)以建設天藍、水清、地綠的新型園區為目標,依據《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HJ274-2009)》、《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標準(HJ274-2015)》和國家水環境保護標準、大氣環境保護標準、環境噪聲與振動標準、土壤環境保護標準、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環境污染控制標準、核輻射與電磁輻射環境保護標準、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其他環境保護標準、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規定,對園區環境與生態實施科學規範的管理。具體指標如下:

1、環境質量達到地方環境功能區劃的相應標準:環境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達到地方環境保護規劃中相應要求;附近受納水體質量達到地表水相應功能區劃要求;區域聲環境值達到三類區要求。

2、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主要污染物COD、SO2排放量滿足當地總量控制指標要求。

3、環境基礎設施保持正常運行:園區工業廢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中水回用率達到40%以上;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90%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以上;危險固體廢物安全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4、生態質量得以改善:園區綠地系統完善,綠化率達到35%,水土保持工作完成。

5、單位GDP能耗符合指標要求。

第十二條 規劃編製程序。編制園區規劃應當具備城市規劃設計資格,編制園區規劃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有關城市規劃和城市勘測的技術規範。工作程式如下:

(一)調查、收集資料

(二)編制規劃大綱

(三)規劃大綱論證

(四)編制規劃

(五)編制規劃環評

(六)規劃環評審查

(七)審查規劃

第三章 開發區(園區)建設

第十三條 形象標誌建設。體現國際化、現代化的主體特徵,寓意生態、綠色、聚集、延伸的產業發展特色,象徵創新、創造的進取精神,兼顧整體共性與具體個性、形成具有傳播影響力的整體品牌形象,在園區出入口和重要路段建立形象標誌或者展示牌,統一使用本園區的形象標識圖案。在管委會辦公地設立本園區的規劃建設展示沙盤。園區企業要設計自身形象標識,格調相對統一,由各企業自行設計、建設,管委會負責審批。

第十四條 企業廠區建設。園區廠房建設應符合國家政策法規和產業發展的要求,根據自身產業特點和相關技術規範制定企業建築設計相關標準。園區相對集中的塊狀區域和同一道路沿線的企業廠房應統一格調,管委會負責廠房建設外立面、體量等標準的審核把關和過程監管。園區臨道圍牆應為通透式設定,圍牆應由管理部門統一規劃,其樣式、色調應符合園區風格和產業特點,種類原則上不超過3種。輕工類企業原則上建設三層以上廠房,重工類企業根據企業需要及工藝要求確定建築層數,鼓勵建設多層廠房。

第十五條 道路及綠化建設。園區主幹道路(除通過該區域的城市主要幹道外)寬度原則上不超過30米,次幹道路寬度原則上不超過20米,支線道路寬度原則上不超過16米,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園區應按照國家標準GB51038-2015《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設定規範》相關內容要求和其它相關標準,設立道路交通標誌;次幹道路或支線道路統一設定沿線企業標識,提升園區形象。園區道路綠帶設計達到技術規範,符合行車視線和行車淨空要求,道路兩側綠化頻寬度主幹道路原則上不超過5米,次幹道路原則上不超過5米,支線道路原則上不超過2米。園區道路綠化樹木與市政公用設施的相互位置應統籌安排、保證植被及樹木生長空間;道路綠地配備灌溉設施,防止綠地內積水和水土流失。

第十六條 公共配套設施。園區重大企業可根據自身需要自行建設一定的服務設施,用地面積納入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統一計算,不得超過本企業總用地面積的7%。公共服務設施(標識標誌、報刊亭、候車亭、座椅、便道磚、路緣石、路燈桿、庭院燈、牌匾、空調罩、防護網、工地圍擋、花缽、廢物箱等)的設計、配置,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石家莊市城市管理有關規範執行。

(一)門店牌匾、戶外廣告。按照功能性、藝術性與裝飾性相統一的原則,對園區戶外廣告和門店牌匾的設計、建造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要求按照《石家莊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已更新到2012版本)、《石家莊市區戶外廣告設定技術規定》、《石家莊市門店牌匾管理辦法》、《石家莊市門店牌匾設定標準》(已是最新版本)執行。

(二)環境小品。環境小品包括室內外環境中的雕塑藝術品、裝置、水體造型、桌椅、標牌、健身器材、植物造型配置等在室內外環境中起到點景作用的造型藝術,應具有審美功能、體現創造力,滿足經濟性、可持續性、耐久性、連結性和層次性的要求,與整體環境風格相互協調,突出和強化主題。

(三)環境色彩。將環境色彩(包括外部空間的色彩和建築內部空間的色彩)作為園區形態、視覺形象和公眾生活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出園區的特點和地方文化個性。

1、將自然環境色彩(天空、草地、樹木、山川、湖泊等等的色彩)和人工構築的環境色彩(如建築內、外部空間、路面、標識、廣告、公共設施、家具色彩等)作為一個系統。

2、強調統一基調下的多樣性,即有序複雜的環境色彩原則,形成地域的文化特質和象徵意義。

3、體現節約型社會的環境色彩的新原則。

第十七條 園區景觀與環境建設。石家莊市開發區(園區)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進行景觀、綠化、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秉承“融規劃、建築及景觀為一體”的理念,注重整體關聯性、景觀的延展性、協調性、實用性,遵循環境建設鏈狀系統管理、環境資源和文化信息互融貫通、尋求實現最優組合和最佳利用的原則,致力於為園區營造可持續發展的空間和環境,促使工業園區企業內、企業間、領域間和諧共生的發展。

(一)綠化景觀

通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使綠化景觀充分發揮生態、使用、美化、防護等功能,保持園區自然生態平衡。

1、規劃的統一性。公共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道路廣場綠地、濕地、組團隔離帶等綠地綠化景觀系統規劃與園區整體規劃同步進行,結合園區其他組成部分的規劃綜合考慮、全面安排,注重維護和強化整體山水格局的連續性,切忌填空式、補丁式綠化程式;總體規劃確定的綠化景觀應當作為永久性綠地進行建設;在保持公共綠地調整靈活的同時,要保證公共綠地不被侵占。

2、用地的科學性。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科學利用現有自然地形、山河湖泊、濕地及農田、草甸、森林等植被景觀資源,減少客土使用,避免盲目改變地形地貌、造成浪費。

3、布局結構的合理性。建立整體、系統的觀念,合理劃分綠地級別、類型與數量,建立完整的生態系統,滿足對綠地的觀賞、休閒及防災避災功能的需求,發揮綠地最大的生態、景觀、社會及經濟效益。

4、造景的生態性、適應性。樹立自然觀,以植物造景為主。根據園區內外的環境特徵、立地條件,結合景觀規劃、防護功能等,按照適地適樹的原則、植物群落分布的生態原則進行植物規劃和配置;強調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多選擇鄉土樹種作為綠化骨幹樹種;適當引入外來樹種;選擇抗寒性強的樹種;選擇有觀賞價值的樹種;速生樹與慢生樹相結合;不宜大量使用邊緣樹種、整形色帶和冷季型觀賞草坪等;園林小品、雕塑等硬質景觀要與綠地及周邊壞境相協調。

5、設計建造的規範性。開發區(園區)按照《石家莊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已更新到2016年版)、《石家莊市城市綠地植物配置標準》、《石家莊市古樹名木管理技術規範》(已最新版)及其它技術規範的有關要求進行園區綠化景觀建設,各類型綠地植物種植規劃設計遵守有關技術規範。

6、景觀的開放性、可參與性和文化內涵。利用植物來組織劃分空間,引導交通、體現地域特色;適度運用園藝植物如植雕、花雕、根雕、盆景、模紋花壇、組合花壇、造型綠籬等藝術化處理來達到一定的景觀效果,營造可進入性的空間。

(二)可持續景觀

注重營造生態上健康、經濟上節約、有益於人類的文化體驗和人類自身發展的可持續景觀,最大限度地藉助於自然再生能力以減少人工設計,保持景觀的再生和自我更新能力。

1、充分利用鄉土植被,建立喬灌草復層種植結構,集積利用雨水資源,採用生物防控技術,建立節約型園林景觀。

2、利用廢棄的土地、原有材料,包括植被、土壤、磚石等服務於新的功能,以減少新的投入為標準,提倡低消耗、低運行、低成本、高品位的景觀規劃策略。

3、避免有害或有毒材料進入水、空氣和土壤;優先使用當地可再生和可循環的材料,包括石材、植物材料、木材等,儘量減少“生態足跡”和“生命周期耗費”。

4、充分利用體現環境的變遷、地域文脈的現有景物、環境,避免過度設計,留有一定餘地,使環境潛在的價值與含義得到拓展。尊重既有環境狀況,充分利用包括地形、地貌、原生態環境在內的自然景觀條件,對鄉村群落、各種人文遺存加以適當保護與處理,避免對環境的過度干預,保證新建環境與既有環境之間在時間、空間上的連續性。將原有的自然景觀資源(地質地貌景觀、水景觀、氣候景觀、植物與動物景觀)和人文景觀資源(建築單體景觀、遺址景觀、城市景觀、藝術形態景觀)融入園區的景觀設計中。從景源價值、環境水平、利用條件、規模範圍幾方面進行評估和利用,舊的設施可以改造成為建成場地中的小品,成為角點。

5、強調功能區域配置的複合式和可變更性,支持人們以多種方式在各個時段利用、參與環境,促進城市公共生活的發展、激發城市活力。

(三)可視景觀

利用視覺空間的特性,通過對景觀規劃的控制使視景與功能相和諧,並給相關的功能賦予主題,使其達到理想的狀態。

1、在景觀規劃中強調功能與視景的和諧,鼓勵建築材料的適宜和精細的處理,使硬質的道路、形態各異的建築物與平靜的綠地、樹林、水體形成和諧的景觀,給人近距離的視覺愉悅和舒適感。

2、運用透景使建築的位置、體量與景觀視線相互調和,同相關領域空間協調一致。布局時把重要的建築布置於街道的視覺終點,形成街道盡端景觀。

3、運用框景達到借景、對景的效果。通過室內外空間相互的滲透,使建築的內與外形成一個令人愉悅的視覺整體。

(四)聲景景觀

注重視覺景觀與“在場”聲音在審美上的配合和協調,將自然與人文環境存在的聲音加以保護、留存和記錄,從人文環境的角度,保護和開發有意義的聲景,控制和消除環境噪聲。

1、納入“聲景觀”思想,把握聲音的物理特性,有效降低環境噪聲。

2、充分利用自然聲和具有歷史感的古寺鐘聲、儀式聲等。

3、運用植物、綠化地帶等作為遮擋和禁止,有效控制噪聲對聲景的干擾。

(五)照明景觀

對園區重要建築物、環境雕塑、重點樹木、綠地及環境小品等專門設定照明,對園區夜晚進行裝飾照明。照明景觀的設計應體現以下原則:

1、一體化。強調景觀元素間、單體與群體之間以及照明與環境的整體性,實現照明景觀與人文景觀一體化設計。

2、藝術性。照明氣氛烘托與空間的大小、形狀、周圍環境等相結合,體現場所特徵的個性、環境及視覺導向的燈光識別性、文化的感知性。

3、經濟性。體現節能、簡約的設計原則,發揮最大的光能功效,減少光污染、光干擾和光能的泛溢與浪費。

4、地域性。尊重當地的歷史文脈、人文風情和社會狀況。設計應該體現景觀、環境、商業價值技術支持的可行性。

(六)場地景觀

園區外部環境的場地設計體現公共設施和開放空間的可進入性,營造“科技、人文、生態”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提升周圍各類用地的綜合品質,提高周邊地段的價值。

1、對場地原有資源進行充分評估,保留或更新適當的資源建設新場地,建成場地強調特色鮮明、主題多樣和功能適用,達到提升土地的綜合價值的目的。

2、場地景觀設計體現特色鮮明、主題多樣(以弘揚地方文化和體現時代特徵的地方名人、地名、重大歷史事件、社會與生活事物確定設計主題,使之具有歷史感、哲理性、啟發性、趣味性和參與性)、功能適用(以主題廣場、休閒廣場、健身運動場地等創造出富有活力和吸引力的空間,產生環境的認同感、親切感和凝聚力)、規模適度(一般小型場地小於0.4公頃,中型場地0.4-1.0公頃,超過1.0公頃為大型場地)的原則。

3、綜合設計。結合現狀條件對功能或景區劃分、景觀構想、景點設定、出入口位置、豎向及地貌、園路系統、河湖水系、植物布局以及建築物和構築物的位置、規模、造型及各專業工程管理系統等做出綜合設計,符合專業設計規範。

(七)道路景觀

將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照明、公共藝術、服務設施、道路綠帶、交通島綠地、廣場綠地和停車場綠地等道路景觀設計成園區公共開放空間中成為最具魅力、最集中、最主要的載體。

1、選材。選用生態、環保、耐久性及經濟性好的材料和節能燈或綠色能源燈具;園路及鋪裝場地地面鋪裝應避免規格較大的天然石材,應選用透水、人工合成或天然小規格磚等。

2、設計鋪裝。鋪裝面積一般控制在20%以內;綠地內的道路和鋪裝場地一般釆用透水、透氣性鋪裝,栽植樹木的鋪裝場地必須釆用透水、透氣性鋪裝材料;綠地內的道路和鋪裝場地應平整耐磨,應有適宜的粗糙度,並做必要的防滑處理;綠地內主要道路、出入口設計應釆取無障礙設計,綠地內的活動場地提倡釆取林下鋪裝的形式,符合相關規範的要求;綠地內喬、灌木的種植位置應符合與建築及各類地上或地下市政設施在距離方面的設計規範。

3、道路綠化。道路綠帶、交通島綠地、廣場綠地和停車場綠地等設計達到規範要求。道路綠化應以喬木為主,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不裸露土壤;道路綠化應符合行車視線和行車淨空要求;綠化樹木與市政公用設施的相互位置應統籌安排、保證樹木的立地條件與生長空間;保留有價值的原有樹木,對古樹名木應予以保護;道路綠地應根據需要配備灌溉設施,防止綠地內積水和水土流失。

(八)水體景觀

對園區內的工業用水、生活用水、景觀水體、工業廢水、生活污水、雨水淨化再利用等進行景觀化藝術處理,運用生態系統的觀念和方法,建立既滿足各項使用要求,又具備較高標準的可游、可賞特質,潔淨美觀、生態環保的園區水體體系。

1、功能性水體景觀。利用工業用水系統、消防用水系統、公共飲用水系統、灌溉系統等進行景觀化、藝術化設計,使其在滿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具有美化、遊憩、觀覽及生態作用,水質和水體景觀的安全設定按國家標準執行。

2、資源性水體景觀。積極恢復原有河川溪湖等水景地貌景觀,保護水源及水源地衛生,積極推進城市河道、景觀水體護坡駁岸的生態化、自然化,儘可能地避免鋼筋混凝土的河道池壁硬化工程。充分利用水岸線做親水平台、親水駁岸、景觀橋、木棧道等休閒空間、親水空間,讓人參與到水的景觀之中。

3、觀賞性水體景觀。充分利用水的動、靜、聲、影特性,適應環境要求,營造多樣化的水景觀;合理進行水景設計,水景設計應結合場地氣候、地形及水源條件,並考慮結冰期的枯水景觀;以表現水的自然形態為主,不提倡大量噴泉、尤其是大型噴泉等的人工化水景景觀;水體景觀應結合建築環境及植物綠化;重視安全防護,駁岸設計和所用材料的質地、色彩均應與環境協調,溪流水岸宜採用散石和塊石,並與水生或濕地植物的配置相結合,水體景觀的水質和景觀岸邊的安全防護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範和要求。

4、污水處理景觀。通過生態淨水系統、雨洪花園系統以及中水的景觀再利用對園區內工業污廢水、生活污水、雨雪等降水的淨化過程,施以景觀設計的方法,使其成為獨特的景觀,將污水再生套用於景觀建設之中。

(1)鼓勵企業運用生態方法淨水。

(2)建立濕地淨水系統。將徑流雨水和園區中水匯集到濕地環境中進一步淨化,以解決景觀中水體平衡和水質問題,減少景觀水體對清潔水源的依賴,達到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目的。

(3)提倡雨水回收利用。綠地範圍內一般按地表徑流的方式進行排水設計,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線,雨水的利用可釆取雨洪花園的方式。建立成系統的集雨綠地和生態滲透池,自然地面、濕地和水體、集雨綠地、生態滲透池和滲透管溝共同構成開放的集雨排水系統,不需要特殊維護,又能夠充分利用雨水資源、節約水資源。

(4)利用中水設計景觀。按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已更新到2016版本)使污水廢水雨水經過淨化,可以循環再利用,用作景觀用水,如濕地塘床、溪流、池塘、噴水景觀。第四章開發區(園區)項目管理

第十八條 園區項目應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全市產業發展規劃、園區產業定位及發展規劃,制定開發區(園區)產業發展目錄,形成準入與退出機制。

第十九條 園區項目監督管理

(一)先環評後建設。開發區(園區)執行環保“第一審批權”和“一票否決權”制度,堅持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實施線上監測並與當地環保部門聯網,實行排污申報、排污許可證和排污收費制度,動態掌握企業的污染物排放情況,確保園區污染物總量達到控制水平。

(二)執行行業標準。入園區企業按照國家在環保與生態方面制定的行業準入條件(根據已出台的《焦化行業準入條件(2014年修訂)》、《電石行業準入條件(2014年修訂)》、《氯鹼化工行業準入條件》、《印染行業規範條件(2017版)、《乳製品加工行業準入標準》,未出台準入條件的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從規模、工藝、設備方面進行約束,根據開發區(園區)的具體要求,從生產工藝和設備、產品質量、資源能源消耗及綜合利用、環保指標、監督管理等六個方面開展環境和生態保護工作。

(三)執行清潔生產標準。入園區企業要在生產工藝和設備、資源能源利用指標、產品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廢物回收利用指標、環境管理要求等方面從源頭削減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減輕或者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四)實施制度化管理。制定科學合理的排污費標準和收繳方式,建立環境容量有償使用和排污權有償取得制度;實行年度取水計畫制度,促進水資源的梯級利用、循環利用、再生水資源利用;鼓勵使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資源,推行廢棄物綜合利用工程。

(五)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節能減排。大力推進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加強資源能源綜合利用,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力爭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低於05噸標煤/萬元,單位工業增加值水耗低於9m3/萬元,單位工業增加值COD排放量低於1kg/萬元;大力推進污染集中控制,由分散治理和自行管理向集中治理和專業管理轉變;控制污染物排放,其中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應分別達到行業排放標準,未規定行業標準的應達到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固體廢物均要求運輸到貯存處置場進行集中處理。

(六)建設園區環保設施。建設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出水一般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B標準,如果園區是依託周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對象既包括園區污水又包括城鎮污水,出水一般應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

建立健全固體廢物分類收集、減量化排放、資源化利用、集中運輸、無害化處理與處置的一體化管理體系,實行清潔生產實現固體廢物的減量化,構築企業內部、企業之間和整個園區廢物資源化利用的循環網路,實現廢物的資源化利用。

建立具有污水收集和必要的處理系統等環保設備設施,環保設施運行率達100%,污水集中處理率達70%,清潔能源利用率大於50%;建立垃圾分類收集、處理處置系統,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率達100%;已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大於35%。

(七)完善生態工業鏈網。從產品鏈和廢物鏈兩個方向完善生態工業鏈網,引進補鏈項目,構建工業共生網路,形成企業間互利共生及區域層面的物質循環,促進產業結構生態化。

(八)完善園區環境管理服務。建立園區的環境信息平台,公開共享園區內環保信息,發布園區污染物排放情況、固體廢物產生、供需和流向信息,公布園區主導行業清潔生產技術信息(包括原材料選擇、節水、節能等)等,促進各企業之間副產品和廢棄物的交換利用。

(九)開展園區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鼓勵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1),開展環境友好企業創建活動。

第二十條 制定政策。制定土地出讓政策、項目引進政策、資本支出政策、科技創新政策等,突出新興產業導入、突出優勢產業鏈構建和支撐性項目引進,重點支持5億元以上實體項目落地。各開發區(園區)要重點制定優惠政策,落實對重點項目引資的獎勵。擬招商入園項目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的規定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登記。禁止不符合產業政策、技術落後、能源利用效率低、污染嚴重、投資強度低、附加值低和稅收貢獻弱的項目入園建設。未通過審查或未報備的項目,不予供地,不予環評審批,不提供能源、資源保障,不納入統計考核,不享受市、縣相關扶持政策。

第二十一條 開發區(園區)管理考核。按照《石家莊市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考核辦法》要求,重點對經濟發展、科技創新、節能環保等方面進行考核。市投資促進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開發區(園區)實施目標管理考核和綜合評價。

第五章 開發區(園區)服務

第二十二條 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科〔2015〕458號)要求和標準,按照“統籌規劃、分類指導、逐步推進”的原則,加快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服務平台種類包括:共性技術服務、人才培訓服務、投融資諮詢服務、創業孵化服務、信息服務、檢驗檢測服務、公共設施共享服務、技術創新服務等。

第二十三條 綜合代理服務。開發區(園區)應加強行政審批服務,簡化審批程式,提高行政效能,積極推行“多證合一”改革。為園區企業提供專利、商標、著作權及法律諮詢或專業技術服務等智慧財產權諮詢服務,為園區企業提供高新技術認定、複審政策輔導、診斷答疑、策劃、扶持政策諮詢等服務。

第二十四條 社會保障服務。園區企業要建立健康和諧的勞資關係、貫徹落實勞動保障和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實現園區社會保險全覆蓋。管委會要為園區企業職工代辦或協辦關係調動、檔案管理、職稱申報、戶口遷移、計生手續等工作,辦理流程應規範、及時、高效,在承諾的時間內辦理完畢;要根據園區企業需求,提供人才引進、培訓服務。

第二十五條 形象展示服務。開發區(園區)應設立具有園區形象、園區規劃、發展目標、發展優勢、招商重點、未來遠景等綜合性內容的“園區展覽展示”設施和具有同等功能的獨立網站。工業園區的規劃、展示內容應體現各自的優勢、特點。展覽展示採用互動式、動態化、網路化的方式,實現整體展示、分區展示、網上展示的一致性。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導則是我市開發區(園區)發展與管理的指導性原則,由市投資促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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