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縣商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經濟、信息化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擬訂和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提出行業投資布局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縣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動產學研聯合。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牽頭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
(七)承擔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縣民用爆炸物品行業及生產、流通的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煤電運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度,指導電力生產安全管理,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鹽業行政管理和縣級醫藥儲備管理。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科室工作關係;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財務、政務公開、文明創建、計畫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經濟信息的蒐集與發布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後勤服務、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及信訪工作;承擔機關外事工作;負責有關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縣工業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訓工作。
組織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等戰略研究,綜合分析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規劃;組織起草工業、信息化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重要檔案、綜合性材料起草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對經濟法規、行業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重點項目督查工作,負責對利用國家、省、市、縣財政資金的工業和信息化相關重點項目的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工程進度和各項管理措施的落實,並對違規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規劃投資科

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及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的生產力布局、城市工業綜合發展和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引導工業企業、社會資金投向;負責編制重點技術改造年度項目計畫,建立完善項目儲備庫。
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行業和企業利用外資有關政策建議,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管理創新;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工業、信息化發展的科技規劃、政策、標準和技術規範;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研製與消化吸收的政策措施,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有關科技重大項目和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承擔通用機械、汽車、鋼鐵、有色、化工、建材、輕工、紡織、醫藥、食品、家電以及新材料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行業發展、行業布局、行業標準制定等工作。

對外貿易股

指導各類對外經貿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的建設,負責進出口孵化促進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擬訂外向產業發展規劃;擬訂促進外貿基地建設的政策措施,推動出口產品國際認證和商標註冊,指導出口品牌建設;負責境外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我縣代表機構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國際貨運代理企業資格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全縣國際貨運代理、外貿倉儲管理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的申報及管理;執行進出口配額招標政策;承擔加工貿易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機電產品進出口政策和法規;擬訂並執行我縣機電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承擔機電產品貿易促進工作;組織開展進口機電產品招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管理政策和目錄;承擔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組織申報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件;組織多雙邊工業技術合作;協調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領域科技發展與技術進步工作;組織進出口預警體系建設。
研究外商投資情況,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和實施利用外資政策,執行國家和省外商投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依法核准許可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資項目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審核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促進、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和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參與擬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指導和促進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動態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擬訂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指導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服務貿易出口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審核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組織、指導外派勞務人員的綜合培訓;開展對外經濟多雙邊交流與合作,指導重大對外經濟合作項目的實施;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類企業除外)的審核申報和管理;審核各類援外項目實施企業的投標資格,指導援外項目的實施;管理本縣接受多雙邊和有關國際民間機構的無償援助項目及相關的業務;負責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技術貿易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規劃、政策;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歸口管理全縣經貿外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經貿外事工作制度;聯繫涉外經濟商務機構有關事宜。

國內貿易股

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安排的有關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推廣先進流通技術;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組織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和繭絲綢協調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生豬屠宰、酒類流通等方面舉報投訴的服務與協調工作;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有關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