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矮路堤是指填土高度小於1~1.5m的路堤。
性質
矮路堤其路面與地面相對高差較小,這種道路橫斷面形式常見於平坦地區。在平坦地區地勢低,水文條件差,易受地面水和地下水的影響,設計時應注意滿足最小填土高度的要求。不應低於規定的臨界高度,使路基處於乾燥或中濕狀態。
工程套用
矮路堤兩側均應設邊溝,及時排除路面積水。
矮路堤的高度通常接近或小於路基工作區的深度,除填方路堤本身要求滿足規定的施工要求外,天然地面也應按照規定進行壓實,達到規定的壓實度,必要時進行換土或加固處理,以保證路基路面的強度和穩定性。
填方高度不大,h=2~3m時,填方數量較少,全部或部分填方可以在路基兩側設定取土坑,使之與排水溝渠結合。為保護填方坡腳不受流水侵害,保證邊坡穩定性,可在坡腳與溝渠之間預留1~2m甚至大於4m寬度的護坡道。
地面橫坡較陡時,為防止填方路堤沿山坡向下滑動,應將天然地面挖成台階或設定石砌護腳。
1.矮路堤兩側均應設邊溝,及時排除路面積水。
2.矮路堤的高度通常接近或小於路基工作區的深度,除填方路堤本身要求滿足規定的施工要求外,天然地面也應按照規定進行壓實,達到規定的壓實度,必要時進行換土或加固處理,以保證路基路面的強度和穩定性。
3.填方高度不大,h=2~3m時,填方數量較少,全部或部分填方可以在路基兩側設定取土坑,使之與排水溝渠結合。為保護填方坡腳不受流水侵害,保證邊坡穩定性,可在坡腳與溝渠之間預留1~2m甚至大於4m寬度的護坡道。
4.地面橫坡較陡時,為防止填方路堤沿山坡向下滑動,應將天然地面挖成台階或設定石砌護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