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物價局

眉山市物價局是眉山市政府機構之一,辦公地點在眉山市政務中心內。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對全市物價工作進行綜合平衡和管理協調,建立完善價格調控機制。負責物價總水平計畫目標測算和擬定,按批准方案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中有關價格計畫、價格改革方案、重大價格措施。
3、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和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分工管理目錄。
4、負責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監督。
5、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種亂漲價、亂收費等價格違法案件和行為。
6、負責市場商品價格典型調查,各區縣物價指數控制目標及匯總分析。
7、建立健全價格法制工作,依法治價。
8、仲裁地方、部門、企業之間有關的價格和收費爭議;參與國有資產和房地產價格評估。開展價格諮詢、價格評估等服務工作。
9、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計畫發展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會議、文秘、檔案、信訪、接待、保密、保衛、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政務和行政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財政、國有資產的監察審計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承辦有關黨務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2、綜合法規科

負責工作計畫、目標考核、工作總結及物價信息調研工作,負責全市物價總水平計畫目標制定、監控;負責價格法制工作,物價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指導基層物價工作,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3、價格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關於工農業產品價格調整方案;管理輕、重工業品、能源、交通運輸價格和城市公用事業收費;制定價格管理辦法和作價原則;指導、協調已放開的輕重工業品、能源、交通運輸價格。

4、收費管理科(行政許可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服務價格(經營性收費)的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對市級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服務價格(經營性收費)進行日常管理和年度審驗,按許可權制定、審批和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基準地價、房地產評估、商品住宅價格等實施管理;協調處理部門和地區間收費爭議;負責全市《收費許可證》的管理,並會同財政進行《收費許可證》的年審;依法制止亂收費、清理、取締不合理收費項目。負責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工作。

5、成本監審科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四川省價格管理條例》、《四川省制止牟取暴利實施辦法》,認真執行國家成本監審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成本監審的品種目錄,經上級成本監審機構批准後,安排各品種的成本調查監審工作,按要求上報有關成本資料和有關情況;對本地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定價和調價前的成本監審工作。具體監審辦法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42號令《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執行;開展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和服務的生產經營成本、價格和市場供求形勢的調查監審,定期公布本地區監審商品和服務收費行業的社會平均成本和平均利潤水平,為反暴利、反價格欺詐、規範市場秩序提供依據 ;調查研究本地區農業生產、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中存在的實際問題。

6、眉山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監督指導業務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改革方案、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全市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種亂漲價、亂收費等價格違法案件和行為,以及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和價格暴利行為;對關係到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的價格和收費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對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宣傳、貫徹實施《關於商品和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的規定》,在全市各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全面推行商品標價簽、價目本和價目單,並經常監督檢查使用情況;負責全市“物價計量信得過單位”活動,負責申報、驗收、評選、授牌和年度審驗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市價格案件複議工作;參與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的工作,配合其調查、處理消費者對商品質量價格和各類收費問題的投訴;開展市場物價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物價監督檢查幹部、職工和職監、群監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實施價格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市場等活動。

7、眉山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

承辦各類鑑定、價格糾紛、爭議、調解與仲裁;協助局相關業務科室開展調定價成本調查、物價業務培訓;受聘擔任價格事務顧問;對區縣價格認證中心的工作進行指導;協助市物價局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的價格評估機構和人員進行全面認定和實施管理。辦理市物價局委託的其他事項。

8、眉山市物價局價格監測中心

負責價格指數測算、分析,收集、整理和向社會公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預測信息;負責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及時上報價格監測報告和價格形勢分析報告,反映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變動以及價格政策執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加強對本地物價形勢分析,實施價格預測、預警,並及時提出政策建議;跟蹤反饋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負責建立、完善本地區價格監測網路體系,合理確定價格監測定點調查單位,指導區縣價格監測工作;調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相關成本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負責對價格監測人員的專業培訓和考核工作。

領導簡介

楊 波:黨組書記、局長
楊偉東: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價格管理科、成本監審科、價格監督
檢查分局
李鍾鈴: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收費管理科、價格認證中心、價格監
測中心
戴仲平: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綜合法規科
詹 健: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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