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教育局

負責國(境)內外教育教學交流工作。 負責管理市直屬中國小、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 負責統籌管理全市教育收費工作。

教育簡介

全市現有各級各類學校909所,其中幼稚園450所,國小194所,國中208所(含九年一貫制78所),普高32所,中職19所(含成都水電工程學校),特校3所,廣播電視大學1所,職業技術學院1所,普通本科院校1所。在校學生46.83萬人,教職工2.89萬人。
建區設市以來,眉山教育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教育投入大幅增長,學校災後恢復重建全面完成,辦學條件顯著改善。教育普及程度顯著提升,學前三年入園率為87%,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為93%,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為86%。職業教育基礎能力顯著增強,職業院校在校生6.5萬人,就業率98%以上。現有“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校” 2所,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3所。首批省級示範中職校1所、“省重”中職校4所、“市重”中職校5所。高等教育取得突破性發展,四川大學錦江學院落戶彭山,眉山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素質教育全面實施,基礎教育質量位居全省前列,聯考錄取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0個左右百分點。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經費保障機制日臻完善。教育資助政策全面落實,教育公平邁出重大步伐。隊伍素質顯著提高,國小教師專科學歷80.82%,國中、高中教師本科學歷達67.35%、95.85%。高中教師具有研究生學歷達到2.31%。教育行風建設、安全穩定等工作紮實有效,人民民眾對教育的滿意度穩步提高。

領導分工

徐井萬(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周俸貴(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人事、師訓工作。分管人事科、師訓中心。
曾維剛(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計畫、財務、基建、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學生資助、學校後勤工作。分管計財科、職成教科、市生資助管理中心、市學校後勤管理中心、眉山廣播電視大學、眉山科學技術學校、眉山交通職業技術學校。聯繫市域內高校、市職業教育學會。
姚小虎(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體育工作。分管青少年體育科、競訓科、社會體育科和市業餘體校。主持市體育總會工作。
尹 曦(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機關黨委書記):負責紀檢監察、信訪、學校穩定、政策法規、行政許可、民辦教育、語言文字、機關黨建和群團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信訪科),政策法規(行政許可)科、語委辦。主持機關黨委工作。
郭子明(黨組成員、教育督導團總督學):負責基礎教育、教育督導、學校安全工作、教育科研。分管普教科、學校安全管理科、督導室、市教科所、眉山市第一國小、眉山市第一幼稚園。聯繫市教育學會、市學生體藝協會。
劉 力(黨組成員、招生自考辦主任):分管並主持市招生自考辦工作。
吳 為(調研員):負責局長交辦的專項工作。
王晉祥(調研員):負責教育技術裝備、電化教育、教育信息化工作。分管教育技術裝備站(電教館)。負責局長交辦的專項工作。
張景華(副調研員):協助分管領導抓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局長交辦的專項工作。
陽 義(副調研員):協助分管局長抓體育工作。負責局長交辦的專項工作。
宋光宇(副調研員、機關黨委副書記):協助分管領導抓辦公室和機關黨委工作。負責局長交辦的專項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督辦上級部門、局領導交辦事項;負責機關的文秘、文書檔案、辦公區物業、車輛、辦公設備設施、職工福利、計畫生育、婦委會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服務;負責黨組會、行政辦公會會議記錄和紀要的整理,辦理議定事項通知;負責內外接待;負責教育宣傳和教育信息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教育年鑑及教育志的編寫工作;負責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局機關幹部職工學習活動;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保密工作,協助處理涉密安全責任事故;負責辦公區治安保衛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科:
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和校長隊伍建設。指導學校人事制度、分配製度改革。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編制和崗位管理、考核、聘任、獎懲、工資福利等有關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外國文教專家、外籍教師的管理以及教師的對外交流工作。負責民族地區教育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校(園)長和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統籌協調進修、教研、電教等機構的資源,指導教師培訓機構的教學改革。指導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普教科:
負責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負責研究並指導基礎教育改革。負責統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負責全市中國小教材管理和地方教材建設。負責普通中國小(幼稚園)德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藝術、衛生、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管理。負責普通中國小各種學科競賽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境)內外教育教學交流工作。指導全市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管理市直屬中國小、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成教科:
負責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的發展規劃、專業設定、教育教學、教學實驗實習基地(場)建設等業務管理工作。負責招生、學生學籍、就業指導等工作。參與職教師資培訓。協助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和城市教育綜合改革,指導協調全市職工教育和企業教育綜合改革。負責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管理和實用技術推廣教育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財科:
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學校布局規劃及校舍建設、學校後勤管理。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事業費、教育專款、教育基金等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和有關經費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國(境)內外教育援助項目工作。負責統籌管理全市教育收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政預、決算及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固有資產。負責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和教育經費投入的統計分析。負責局機關財務、社會保險等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法規(行政許可)科:
負責調查研究全市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研究起草教育體制、辦學體制等綜合改革的政策檔案;負責起草全局性、綜合性檔案材料;口管理全市民辦教育工作,負責高中階段民辦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審批、財務監督、統計、招生廣告審查等管理監督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負責管理教育類社會團體:負責協助管理全市民辦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安全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紀檢監察室(信訪科):
監督檢查局機關和全市教育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政策,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落實上級的決定、指示情況。對局黨組成員及行政班子、局機關公務員實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政風行風建設工作,監督檢查黨風廉政責任制執行情況。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和政紀的案件。負責統籌協調教育系統信訪及穩定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眉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具體承擔眉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的日常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和督導方案。組織實施對同級人民政府的相關行政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和轄區內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指導區縣教育督導工作,培訓督導人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學校安全管理科:
負責擬定教育系統貫徹執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具體措施;負責牽頭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工作以及安全事故的處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負責教育系統應急處置工作; 負責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學校安全工作信息;承擔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眉山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語言文字研究和推廣國語工作。規範語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青少年體育科:
擬訂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教育及業餘訓練的規劃和目標;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發展,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指導全市學校體育科研工作,對全市業餘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和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進行指導管理;負責全市業餘訓練項目的設定、管理,組團參加省運會;負責市運會的組織等工作;負責二級運動員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性青少年體育競賽等工作;負責全市學校體育工作。
社會體育科:
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貫徹實施《全民健身條例》,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負責全市全民健身運動會的參賽、競賽組織工作,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和推動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負責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申報和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負責市體育總會的日常工作。
競訓科:
擬訂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編制全市體育競賽工作計畫;指導全市體育訓練和運動隊伍建設;負責指導、組織市內重大體育比賽,組團組隊參加全國性的體育競賽;負責引進、承辦、組織國際級、國家級、省級比賽;負責一級裁判員的申報和二級裁判員的審批;確認和公布市級紀錄及青少年紀錄;指導體育領域的科研和技術攻關,承擔組織、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承擔體育統計、年報、場地普查工作;指導、管理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體育彩票銷售;指導體育中心培訓工作。
直屬單位
市招生自考辦公室:
眉山市招生自考辦為全額撥款副縣級事業單位。在市政府大學中專招生自學考試委員會和市教育局領導下,主要負責全市大學中專招生和自學考試的組織、指導及管理工作。辦公室內設行政秘書科、招生科、高等自考科。
主要職責任務是:執行上級有關招生、自考的政策、法規和辦法;負責擬定全市招生計畫、具體政策、實施辦法的方案,提交市教育局或招生委員會審批同意;具體承辦全市各類高校中專(中師)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文考、政審、體檢、錄取、頒證等工作;完成省、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教育科學研究所:
眉山市教育科學研究所為全額撥款副縣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任務是:從事教育理論、教材、教法、教學的研究工作,探索教育、教學規律;介紹、推廣國內外教育科研成果,開展教改實驗,指導管理全市教育科研與教研活動。
市教育技術裝備站(市電化教育館、市教育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是:受市教育局委託,負責全市教育技術裝備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及全市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普教系統實驗室、圖書室建設、教學設備設施建設及教學套用等方面的管理與業務指導;教育技術裝備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組織開展全市國中實驗操作考試和高中學生信息技術結業考試工作;負責現代教育技術及教育信息化研究課題的管理、指導、成果評定,套用和推廣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數位化校園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眉山教育網和全市校園網,負責推進全市教育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完成市教育局交辦的各專項工作。
眉山市廣播電視大學:
眉山廣播電視大學為全額撥款正縣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舉辦以高等專科及以上為主的學歷教育,為社會各屆的職業技術教育、崗位培訓、專業培訓、繼續教育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
市學校後勤管理中心:
受市教育局委託,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勤工儉學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業務指導以及監督檢查;負責協調涉教企業與學校後勤的關係等。
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做好市級財政撥付給職業學校受助學生資助資金的管理和發放工作;指導、監督職業學校做好評審和資金髮放工作;協調指導大中專學校學生助學貸款工作;依法依規爭取企業、社會團體、個人捐助教育事業按捐助者要求管理髮放受助資金;負責國家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出台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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