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省寺
拼音
shěng sì
注音
ㄕㄥˇ ㄙㄧˋ
引證解釋
古代朝廷“省”、“寺”兩類官署的並稱。亦泛指中央政府官署。
唐 杜甫 《送顧八分文學適洪吉州》詩:“高歌卿相宅,文翰飛省寺。”
唐 元稹 《告贈皇祖祖妣文》:“始兵部賜第於 靖安里 ,下及 天寳 ,五世其居,冕昪駢比,羅列省寺。”
宋 陳師道 《回棣州守》:“伏惟某官清白承家,文明燭物,出入省寺,已宣布於風聲;選用循良,足慰安於疲瘵。”
《續資治通鑑·宋太宗太平興國六年》:“朝廷辟西苑,廣御池,而尚書無廳事,郎曹無本局,九寺、三監寓天街之兩廊,禮部試士或就 武成王廟 ,是豈太平之制度邪!望別修省寺,用列職官。”
《宋史·列傳第二十二》:“今朝廷多士,省寺華資,無事有員,十乃六七,至於計月待奉,計年待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