盪草

清代對沿江河湖泊的堤外土地稱之為盪,或稱盪田。 產蘆葦之盪,則稱蘆盪。 曾在江南海州、山陽等地,設立葦盪營,配置官兵采葦,每年可得葦一百一十八萬餘束。

清代對沿江河湖泊的堤外土地稱之為盪,或稱盪田。產蘆葦之盪,則稱蘆盪。盪草是指生長在盪田的柴草及蘆葦之類,是為河工所用之物料。故康熙三十八年(1699) 曾在江南海州、山陽等地,設立葦盪營,配置官兵采葦,每年可得葦一百一十八萬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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