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志勝

盧志勝

盧志勝,1972年出生,台灣人,台灣黑幫天盟會成員。身高1.68米,體型魁梧,長期練瑜伽,身體柔韌性很好。2010年因涉嫌走私毒品被台灣警方通緝。 2010年7月在惠州市惠東縣進行毒品交易,被惠州緝毒警察抓捕過程中,在手被反銬情況下取槍打死惠州市公安局緝毒支隊副大隊長杜宇華,隨後被控三個罪名:故意殺人罪、販毒罪、非法持有槍枝罪。

基本信息

逞凶襲警

襲警現場模擬 襲警現場模擬

2010年7月20日,盧志勝等三男一女販毒團伙運載毒品到惠東,準備從惠東的港口附近將收購的毒品運輸出海。

7月25日,被告人盧志勝和其同伴,在惠東一間豪華酒店開房。惠州公安緝毒支隊民警趕赴酒店,成功將盧志勝制服。

在房間裡,緝毒幹警進行了搜查,但除了少量吸食毒品,沒有搜查到販賣的大量毒品。緝毒人員在房間內搜到一把車鑰匙,決定押解犯罪嫌疑人到負一樓的車庫搜查毒品。

在車庫內,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兩輛小車,在其中一輛車的車尾廂查到了18公斤多K粉。

在指證過程中,手被反銬的盧志勝忽然掙脫兩名警察的押解,沖向車尾廂,迅速轉身背靠車廂,從夾縫中掏出一支手槍,再迅速轉身將槍指向警察。站在盧志勝身後的杜宇華最先反應過來,撲向盧志勝企圖制服他,被盧志勝背對著用槍頂住肚子扣下了扳機,子彈從杜宇華的前腹貫穿腹腔。

盧志勝在擊中杜宇華後,迅速向車庫出口逃竄。但被其他警察攔截,無路可逃,在放了第二槍後,被追上的警察撲倒制服。

被警方抓獲時,盧志勝一夥正準在惠東進行毒品交易,利用惠東沿海的便利,在惠東港口僱傭飛艇,把毒品載到公海,然後交給從台灣來的船隻運走。針對槍枝來源,據盧志勝供述是仿製手槍,案發數月前,從網上購買,配七發子彈,共2000元。拿到槍後,子彈全塞進槍里,直到被抓時,第一次使用。

瑜伽神技

2011年3月1日,在好萊塢電影中才能見到的一幕發生在惠州市惠東法院。台灣毒販盧志勝被押解法院受審途中,自己掙脫手銬、腳鐐。與大批警察對峙兩個多小時後,在現場處置人員的勸說下,自己又戴上手銬、腳鐐,重新被押解回惠東縣看守所。因為發生此突發事件,當日法庭審理被迫取消。

押解過程

前奏

2011年3月1日下午2時30分

惠東法院法警大隊副大隊長率押解小組6名隊員押解指揮車、囚車各一輛到惠東縣看守所押解被告。法警搜查時未發現其身上攜帶任何危險物品。法警將其雙手反銬並帶上腳鐐後,押解其回惠東法院。

異常

囚車行至銀基商貿城與惠東大道交匯處時, 法警通過車上的監控視頻發現被告人企圖掙脫手銬,副大隊長通過電話向上級匯報緊急情況。法院全部法警驅車前往接應。

緊急狀態

囚車行至南湖加油站時,被告人已掙脫了手銬和左腳腳鐐。主管副院長指示刑庭全部工作人員趕赴囚車停放地點待命,指派兩名輔警和法院安保人員嚴守法院大門,禁止外來人員進入法院。

進入法院

法警打開第一道車門確認盧志勝左手手銬和左腳腳鐐已被掙脫。被告拒絕戴上手銬和腳鐐。特警包圍囚車,被告情緒激動,拿鐵鏈砸撞車廂。法警關上第一道車門。

勸解

惠東法院法警大隊教導員與被告人談心,被告的情緒逐漸平靜,提出要求會見主審法官及要求法院通知其家屬為其聘請律師。經主審法官多次勸解,他自己主動戴上手銬腳鐐。其後庭審取消。17時30分,被告被押還看守所。

最新進展

4月20日電 廣東省惠州市中級法院20日對備受社會關注的台灣籍殺警毒販盧志勝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其死刑。宣判後盧志勝表示要抗訴。

案情回放

去年7月25日,惠州警方在惠東一酒店緝捕販毒團伙,成功制服台灣毒販盧志勝。在將其押到酒店負一樓的車庫搜查毒品時,手被反銬的盧志勝忽然掙脫兩名警察沖向車尾箱,迅速轉身背靠車廂,從夾縫中掏出一支手槍,迅速側轉身將槍指向警察。這時,站在盧志勝身後的惠州緝毒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杜宇華撲向盧志勝企圖制服他,卻被盧志勝背對用槍頂住肚子扣響了扳機,子彈從杜宇華的前腹貫穿腹腔。然後盧志勝迅速向車庫出口逃竄。車庫出口處的刑警放了兩槍警示案犯。盧志勝折返回來時被制服。

後審訊得知,盧志勝的手槍里共有7發子彈,還有5發未來得及射擊。盧志勝事先將槍放在後車廂夾縫中。

杜宇華因傷重犧牲,時年32歲,妻子當時剛懷孕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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