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二)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業務工作;負責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各種報表的匯總上報,計算機信息網路處理系統的建設和維護工作。
(三)負責向中央和省里匯報反映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實際情況,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的資金支助,努力彌補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缺口;負責全市基本養老保險調劑金的上解下撥工作。
(四)具體經辦中央、省屬駐益企業和市屬企業(簡稱市本級參保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業務工作。具體經辦業務包括:
1、負責擴大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新辦企業的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工作;
2、負責市本級參保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的審核,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參保職工個人帳戶的建立列印和發放工作;負責辦理參保企業職工異動工作單位時基金的轉移和其他有關手續;
3、負責審核參保企業申報的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按時足額發放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並建立以社會化管理為主要形式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體系,切實做好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工作,並逐步將主要由企業管理離退休人員轉為主要依託社區進行管理,提高社會化管理水平,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生存生活狀況調查認證,查處和防止冒領基本養老金的行為;
4、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運營和管理工作,並負有使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統計報表和內外相結合的雙重審計制度,嚴格基金管理,查處和防止擠占挪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等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確保基金安全;
5、負責破產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清算和離退休人員的接收、管理工作;
6、負責市本級參保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發證和年檢年審工作。
(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1、承辦處領導政務活動事宜,協調處內日常工作;
2、承辦內部政務運轉、公文審核、印章管理、文電信息處理、機要保密工作、文書檔案、會議紀要、秘書事務和中心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等行政管理工作;
3、承辦統計月、季、年報表區縣市的匯總與上報。
4、承辦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和綜合性文稿,協助做好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的調研、起草工作;
5、承辦上級規定的信息專報,收集上級和外地社會保險工作信息,負責相關新聞宣傳、信息發布工作;
6、承辦社會保險檔案檔案管理工作;
7、承辦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和信息諮詢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8、承辦報刊征訂、分發和信件收發工作;
9、承辦信訪、投訴件的處理工作;
10、承辦會議組織、接待聯絡、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用品採購、車輛服務、辦公場所衛生、環境綠化、固定資產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二)財務科
1、建立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項目,編制各項基金與行政經費的收支預算和決算報告;
2、承辦處內各項行政經費和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管理工作,核算、管理和控制中心行政經費及固定資產開支;
3、根據上級規定按時做好財務彙編,提供準確的財務報告;
4、承辦每月與市財政部門、地方稅務部門核對各項社會保險費征繳金額實際入庫數,確保財政、地稅、中心三方各項社會保險費匯總金額的一致性;
5、承辦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上解、下撥工作;
(三)養老保險科
1、承辦本處業務範圍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和視同繳費年限的審核;
2、承辦掌握職工的增減變化情況,辦理職工新增、退保、轉移等有關保險手續;
3、承辦為參保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繳納情況和支付情況提供服務;
4、承辦建立參保單位繳費台帳和記帳工作。
5、承辦與地稅局聯繫協調解決養老保險費繳費的有關問題。
6、承辦建立參保職工個人帳戶的建帳、列印、發放、對帳、審核調整、轉入、轉出以及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的計算、審核工作。
7、承辦破產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清算。
(四)退管科
1、承辦貫徹落實企業單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各項政策;
2、承辦建立離退休人員異動台帳,全面掌握離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維護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落實離退休人員的政治、生活福利待遇;
3、承辦參保人員退休待遇的核對工作;負責管理、規範、檢查本級及區縣(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工作,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4、承辦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接收和管理,並做好睏難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調查摸底工作。
5、承辦處理離退休人員來信來訪。
(五)審計稽核科
1、根據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制定全市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和實施辦法,完善社會保險稽核業務規程;
2、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對違規支付、擠占、挪用、侵吞和貪污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進行稽核調查和處理。
3、承辦接受各相關部門及渠道上報參保人員的死亡信息登記,並對死亡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險待遇進行全面核查,對違規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進行稽核和追繳;
4、與各級退管機構建立定期聯繫機制,對長期待遇的離退休人員、撫恤金領取人員進行生存狀況認定,做好停發及待遇恢復等方面工作;
5、承辦與異地有關部門定期聯繫,對長期居住異地的離退休人員和撫恤金領取人員開展現場資格認定工作;
6、建立與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社會保險稽核工作聯動制度,並指導和協助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
7、承辦對稽核政策、制度以及各項社會保險業務稽核後的業務資料進行整理、歸類、編號,並做好稽核書面資料的歸檔、移交等方面的工作;
(六)征繳科
1、承辦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金征繳各項政策;
2、承辦國有、集體、其他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工作。
3、承辦每月應徵數據的測算,編制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計畫以及各類征繳報表工作;
4、承辦處理破產和改革改制單位涉及基金征繳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人
負責人:黃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