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純協

皮純協,1928年2月生於湖南省增縣,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基本信息

皮純協 1928年2月生,湖南省增縣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1949年9月參加工作,1952年調幹上大學,1956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現任憲法、行政法教授、碩士生導師,指導行政法博士生工作;兼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中國行政監察學會理事、北京市監察學會常務理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立法研究組成員,中國老教授協會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建設顧問、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律諮詢委員會成員、北京市地石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東亞行政法學會理事、《中國審判案例要覽》行政法卷副主編、《法制與新聞》高級顧問等職務。講授《憲法》、《行政法》、《行政學》、《行政訴訟法》等,撰寫或主編著作主要有《中國行政法教程》、《中國行政訴訟法教程》、《憲法學》、《國家公務員國際慣例》、《國家賠償法釋論》、《公務員法律制度探索》、《中國組織法學》、《中國行政法的理論與實際》(在日本出版)、《行政法學》等50餘部,1979年5月22日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修改選舉法,使民主制度化”,在國內外影響廣泛;發表在《科技日報》上的“人才流動必須法制化”論文,獲一等獎。曾先後赴港。澳、日本講學,出訪美國、德國、日本考察有關行政立法,為我國法制建設作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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