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路線、方針、和政策。
2、制定並組織實施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預算,協調好本行政區域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招商引資,人才引進、項目建設,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
3、做好美麗鄉村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
4、統籌管理本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項社會事務,負責本轄區內的民政、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等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社區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豐富民眾文化生活,不斷改善民生,落實各項利民惠民政策。
6、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