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2歲以下嬰幼兒應遵醫囑服藥。2.如出現皮疹等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 3.百服寧滴劑僅用於發熱小兒的對症治療,在此同時應進行病因學治療。4.因疼痛服用此藥連續5天者,或因發熱連續使用3天者應遵醫囑,病情有加重或有新的症狀出現時應請醫生診治。5.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用法與用量】: 口服,小兒常用量:根據需要每4小時1次,24小時不超過5次,每次用刻度吸管(刻有0.4和0.8毫升)吸取規定量的滴劑。
【包裝】: 10%(g/ml)(每0.8毫升含對乙醯氨基酚80毫克)。每瓶15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