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廣告吐槽大會

8月5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線上網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訴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在360搜尋官微中吐槽百度廣告大會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百度勝訴,奇虎360被判賠償百度25萬元,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立即刪除新浪微博“淨化搜尋廣告”微話題中言論,並且在360搜尋網站首頁和360搜尋新浪官微首頁連續24小時刊登聲明,就其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百度消除影響。

2014年初,360搜尋官微發起“百度廣告吐槽大會”微話題,聚合百度負面內容,以實物獎勵引誘用戶發表對百度的負面內容;360搜尋官微發布的《百度廣告吐槽大會邀請函》中直指百度推廣是虛假廣告,詆毀百度聲譽;360搜尋官微轉發網民發表的對百度的負面內容,散布詆毀言論。奇虎360甚至在收到訴前禁令的法院裁定後,仍新設“淨化搜尋廣告”微話題,繼續聚合對百度的負面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還針對360不當行為首次對未審判案件發出“訴訟禁令”,做出停止侵權行為的保全裁定。

大會背景

搜尋引擎中的虛假廣告是否該禁止一直存在爭議。早在2008年,央視就連續三次爆光百度搜尋競價排名中的虛假醫療廣告問題,當時就有相關機構的數據顯示,醫藥和醫療廣告占到百度總收入的40%以上。

其實,除此之外,360搜尋與百度間競爭白熱化倒是現實,CNZZ的數據顯示,360搜尋的市場份額已達26%,百度則從80%跌到如今的53%,這種市場份額上的此消彼長,造成雙方在業務、公關、訴訟等領域的大量摩擦,經常出現擦槍走火的情況。

360邀函

360發出的百度廣告吐槽大會邀請函:

尊敬的中國網民:

您好!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打擊搜尋引擎虛假廣告事業的支持和厚愛!我們誠意邀請您於2014年2月20日,參與由360搜尋舉辦的#百度廣告吐槽大會#,吐槽你在使用百度搜尋時的不滿。屆時,來自中國各地被百度廣告欺詐或騷擾的用戶代表也將出席此次會議,通過#百度廣告吐槽大會#這一微博話題,以親身經歷向您展示因輕信百度搜尋詐欺廣告,上當受騙的真實案例。

【大會背景】2014年2月20日,因第三方“禁止廣告”外掛程式引發的百度與奇虎訴訟案,在北京東城法院做出一審判決:360瀏覽器開放平台因向用戶提供“禁止百度廣告”外掛程式被判侵權。但我們認為,用戶在上網瀏覽的過程中,有選擇不看廣告推廣的需求和權力。面對由百度競價排名的模式滋生的大量虛假、欺詐的網路推廣,我們認為,用戶禁止廣告,享受安靜純淨的上網體驗的需求,是理應被滿足的。百度不應針對第三方外掛程式“大打出手”,清除虛假推廣,提升服務質量才是當務之急。

【參會方式】2014年2月20日,在新浪微博發布#百度廣告吐槽大會#及你對百度廣告的看法,即可建立大會傳送門,點擊井號話題進入大會現場。

【大會亮點】我們準備了超百台wifi,在大會當日不間斷送給參會的嘉賓。只要您的發言足夠給力,就有機會獲得獎品。我們將在大會結束後兩日內,選出最精彩的三則“神發言”,每人送出ipad mini 一台。

我們誠摯地邀請諸位網民同道參加此次#百度廣告吐槽大會#,我們相信,本次大會將會帶給百度虛假廣告巨大的震懾,為搜尋引擎行業的良性發展帶來長遠的影響。

衷心感謝您的支持,我們熱切的盼望您的轉發和參與。

如蒙應允、不勝欣喜。

360搜尋敬上

百度索賠

百度訴稱,2014年初,360公司通過新浪微博等形式,舉行“百度廣告吐槽大會”活動,以物質獎勵等方式鼓勵、誘導廣大網民“吐槽在使用百度搜尋時被騷擾的經歷”,並宣稱“大量虛假、欺詐的網路推廣”系由百度競價排名滋生。

百度認為,360公司的此種行為,嚴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給百度公司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屬於不正當競爭。

360公司辯,,“百度廣告吐槽大會”是為向真實用戶收集虛假、欺詐廣告的信息,利用這些虛假、欺詐廣告的信息進行技術分析,確認釣魚網站、欺詐網站,力爭向用戶提供精準的虛假、欺詐廣告提示。

“網友上傳的經歷並非被告捏造、杜撰,而是基於用戶在使用百度服務時遭受的實際損失,相關證據也顯示,已有用戶因信任百度推廣內容與推廣網站交易被騙。”360公司認為,原告不應以商業利益為出發點,一再降低審查標準,甚至幫助虛假、欺詐網站通過審查,成功進行推廣,此種審查完全可以從技術上進行解決。

為在實質爭議解決前防止侵權行為的重複或預期發生,避免權利人的損失,2014年3月,海淀區法院曾為此案下達了一份民事裁定書,裁定360公司暫停發布“百度廣告吐槽大會”等活動,直至此案終審法律文書生效。

訴訟禁令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還針對360不當行為首次對未審判案件發出“訴訟禁令”,做出停止侵權行為的保全裁定。眾所周知,網路不正當競爭具有閃電戰的特點,如果不及時制止,可能使得採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一方迅速占領市場,而這種市場份額的占據具有不可逆性,造成的經濟損失難以被事後的賠償有效彌補,且目前判決的賠償金額不高,因此,法院進行訴訟行為保全、做出禁令很有必要。此案中,北京海淀法院發出訴訟禁令,一定程度上避免了360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給百度帶來更多不可挽回的損失。

社會影響

此案反映出網際網路公司利用官方微博組織、引導用戶吐槽競爭對手,進行商業詆毀的現象,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4條規定,經營者在評論競爭對手的產品、服務時應盡到謹慎義務,有合理的事實依據並基於正當的目的。在此案中,360一方面自己也採用搜尋推廣的商業模式,另一方面在其搜尋官微中只針對百度推廣,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基礎上抨擊百度搜尋推廣是虛假廣告,這是以降低百度搜尋推廣的聲譽來抬高其產品360搜尋推廣,構成不正當競爭。

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3Q大戰時,也曾針對360的行為指出“經營者對於他人的產品、服務或者其他經營活動並非不能評論或者批評,但評論或者批評必須有正當目的,必須客觀、真實、公允和中立,不能誤導公眾和損人商譽。經營者為競爭目的對他人進行商業評論或者批評,尤其要善盡謹慎注意義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