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藝術團簡介
·銅仁職業技術學院百合藝術團成立於2006年,具有悠久的文化歷史,於新校區建設以來一直處於發展的低谷,基本解體。2010年九月由楊林、張書賓、柳文竹、楊梅、吳忠江、唐璐璐、周岑等一批藝術愛好者和職業經管類學生在新校區整合組成。並先後取得優良的成績!同時也走向更趨於成熟的藝術路線和管理路線。
百合藝術社團,是由在校學生自願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健康、積極向上的活動的學生組織。遵守和貫徹學校生命教育的指導方針,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社團活動。它旨在繁榮學院文化,促進學院精神文明建設,使有特長的學生在大學生活中除專業知識外,在學識、能力、社交及審美等綜合素質方面有更全面的發展。她的宗旨是“百合藝術,放飛夢想”。
百合藝術團主要成員
團長姓名:張書賓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92年02月20日
族別:漢
家庭住址:貴州省黔西縣
在職日期:2010年至今
姓名:周岑性別:女
家庭住址:貴陽市
二、組織機構
1. 顧問委員會:學校裡面的老師.院團委.歷屆在校團長等組成,主要是指導社團的運轉,對社團的工作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
2. 理事會:由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各部長組成。團長(理事會會長)是社團的第一負責人,統籌全局,決定一切重大事務,協調各方面的關係;副團長(副會長)協助團長的工作,分管社團組織內部建設,活動協調安排。理事會主要對社團的建設和對日常工作進行具體的指導,帶領社團向穩定、積極向上的方面發展,組織制定社團的運作方針。
3.團長:拓展社團的多種合作關係,了解我校內外社團發展方向,確保社團項目與社團目標一致,全面把握負責社團工作,負責社團工作總結及匯報並負責與各藝術專業指導教師及時溝通。
4.副團長:協助團長工作,直接對社團所屬部門布置工作,對具體工作提出意見並作總結,在團長不能到會期間代行團長職責。
5.辦公室:設主任1人。工作包括三個方面:1)社團經費管理;2)社團會員檔案(主要包括社團會員基本情況)管理和日常活動資料(如活動資料收集、活動申請書、策劃書、總結等)管理;3)會議主持和活動記錄工作。
6.宣傳部:設部長1人,副部長1人。目標:擴大社團的影響力,維護協社團的良好形象。主要負責兩個方面的工作:1)海報製作小組,負責社團活動海報設計製作和張貼工作;2)新聞小組,聯繫院、系網站等對外發表新聞信息,組織社團匯報的創辦等工作。
7.組織部:設部長1人副部長1人。負責會員的招募、培訓、管理,抓好會員的組織建設,進行經驗交流,努力提高會員的素質;社團的各項活動的組織和協調,制定社團的組織建設方面的有關規章制度;監督、指導其他部門工作。
8.才藝部:部長1人,副部長1人由聲樂隊 ,器樂隊(吉他協會)禮儀隊,舞蹈隊(現代舞,男生街舞,女生街舞,民族舞)組成,由各隊隊長進行組織培訓及交流藝術成就。
百合藝術團章程
第一章總綱
第一條社團名稱:百合藝術團
第二條社團宗旨:百合藝術,放飛夢想
第三條 社團性質:本社團是院學生髮起組織、經由
銅仁職業技術學院院團委批准註冊並備案的、目的是為同學提供表演的平台。
第二章 團 標
第四條 社團會標體現主題——放飛夢想
第三章團 員
第五條團員資格:
一、凡承認社團章程,自願申請加入的學院各年級學生,均可成為社團會員。
二、社團團員由全院藝術愛好者組成。
1、團員:任何藝術感興趣的同學,都可以成為社團的一名普通團員,享受社團提供的各項服務,參加各種活動,如:培訓、商業演出.公益演出等。
2、社團幹部:參與社團日常管理,為團員提供服務、組織活動,共同實現社團的目標和任務。應至少符合下面三個條件:對社團工作有高度熱情、責任心、使命感;積極進取、有強烈的學習新知識的欲望,嚴格要求自己;有團隊合作創新精神。
第六條社團建立嚴格的績效考評制度,只為保證我們能更有效率地完成使命,服務師生。
第七條 團員權利:
1、 團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優先參加本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
3、 團員有提供活動建議的權利,有向負責人反饋活動意見的權利。
4、 優先訂購或取得本社團編印的各種資料。
5、 團員有對本社團的工作實行監督的權利。
第八條 團員義務:
1、遵守本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決議,維護本社團形象。
2、按規定交納會費。
3、積極參加本社團的活動,關心本社團的工作。
4、努力完成本社團委託的工作。
第九條團員間應緊密團結,相互幫助和學習,共同努力,共同提高。
第十條團員激勵制度:社團記錄每位會員的工作情況,每學年末由社團指導老師、團長、副團長、各部部長、團員代表組成管理委員會,總結每位團員的工作情況,進行評比。此評比結果作為學院的綜合測評德育加分,以及社團內部的其他激勵的依據。同時,對社團內的優秀工作者、優秀團員,將予以適當獎勵。
第十一條團員應按時參加例會,討論具體事情
1、正、副團長,各部正、副部長每周至少進行一次例會。
2、凡有事不能參加例會者,需向正、副團長及該部部長進行請假。無故缺席三次者,視自動離開社團。
第十二條團員的退出與除名
1、退出社團:團員退出社團自由。提出退會申請經批准交回團員證後註銷。團員如果多次不參加社團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2、除名:團員應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記律,遵守本社團章程,若有違犯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即取消其團員資格。
第十三條 社團管理人員產生辦法:(團長)理事會會長、(副團長)副會長、各部正副部長由全體會員年度選舉協商產生,理事會會長、副會長、各部部長候選人選須經院團委批准。
第三章 社團活動
第十四條 每周不少於一次活動,活動不少於兩課時。
第十五條以組織內部學習交流、藝術感悟為主。學習交流是本社團的核心和使命。優秀節目可代表社團.學院等參加演出.比賽等
第四章 機構設定
第十六條 百合藝術團由顧問委員會、理事會、宣傳部、辦公室、宣傳部、組織部才藝部組成。理事會為社團的常委會,是最高權利機構,主要管理社團的日常事務,對重大事件進行討論研究,共同協商。
第十七條 財務管理:
1、每次活動前,相關各部須對活動中經費的支出狀況做出預算,並將具體的金額及用途寫入活動計畫書內,經常委會批准後方可執行。2、社團一切財務支出從節約出發,儘可能減少不必要的開支。每一筆報銷必須寫明詳細用途並且在會長親筆簽字後方能報銷。
3、鑒於社團部分負責人為了社團的工作付出大量通訊費用的情況,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社團給予適當補助。
4、社團財務必須公開化、透明化━━每月向理事會通報一次,每學期期末在全體大會上作總結。
第七章 章程修改與本會終止程式
第十八條章程修改程式
當有必要對章程進行修改時,須有全體理事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組建章程修改委員會對章程進行修改。也必須有全體理事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五條 章程效力
1、本章程是本社團存在和活動的根本準則,本社團團員必須遵守。
2、本章程自本社團全體會議通過、報學院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3、本章程解釋權歸本社團。
百合藝術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