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勳章
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臨時大總統公布陸海軍勳章令:依陸《海軍敘勛條例》,有殊勛者,給與白鷹勳章。
中華民國勳章之起源,始自清同治二年(公元一八六三年)製造金寶星及銀牌,頒贈與助剿股匪有功之外國人士。中華民國開國以後,陸軍部制定「勳章章程」,規定勳章種類為九鼎、虎羆、醒獅三種,每種各分九等。此後政府又陸續公布「頒給勳章條例」、「陸海軍勳章令」等相關法令,訂定大勳章、嘉禾勳章、白鷹勳章、文虎勳章、寶光嘉禾勳章等。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後,上述勳章全部廢止。
俄國勳章
白鷹勳章,於1325年在波蘭設立。在波蘭國家被瓜分及其部分領土併入俄國後,自 1815年起開始以俄國皇帝的名義把它授給在波蘭出生的人。1831年列入俄國勳章。只有 一級,勳章上有“信仰、沙皇和法律”字樣(為拉丁文)。綬帶為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