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 (五)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與黨政、教育等部門共同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理論研究與教育工作。 (六)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甘肅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協助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調問題的治理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根據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經濟發展目標,擬訂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 研究,組織計畫生育抽樣調查;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對執行情況考核評估。
(四)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在推進人口事業發展方面的作用,促進人口問題的綜合治理;負責推進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建立有利於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
(五)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與黨政、教育等部門共同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理論研究與教育工作。
(六)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搞好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和出生缺陷干預、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婦女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工作;做好計畫生育藥具的計畫、管理、供應工作;協助衛生部門做好愛滋病的防治、宣傳、諮詢工作;協助藥監部門做好計畫生育藥具和性保健品市場的監管工作。
(七)負責編制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免費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檢查、指導全市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管理直屬事業單位財產和國有資產。
(八)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系統醫、護、藥、技、中醫、生殖保健諮詢等專業繼續教育、職稱評定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系統幹部隊伍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十)承擔上級部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研工作,負責全市性會議的籌備和組織;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協助委領導組織機關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檔案資料、政務信息、信訪、保密、督辦等工作;負責編輯大事記;負責車輛的調配、使用和管理;負責後勤總務、安全保衛、考勤和接待工作;負責組織病殘兒鑑定複查工作;編制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的年度和中長期需求計畫;編報市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專項經費的預決算;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基本建設規劃的擬訂和市級經費的安排;編制並組織實施系統內政府採購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避孕藥具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社會撫養費和行政事業性經費收支兩條線的管理以及避孕要具發放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資、財務及退休幹部職工理的管理。法規技術科
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科學研究,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和出生缺陷干預、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婦女生殖道感染干預工程的規劃與規範;負責全市鄉鎮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職業資格審批及頒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合格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和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擬訂全市計畫生育技術的服務管理規範和技術規範,擬訂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擬訂配合衛生部門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愛滋病防治工作的規劃;對計畫生育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對全市計畫生育節育手術併發症、後遺症、病殘兒醫學鑑定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會同人事部門做好本系統技術職稱評審的組織工作。負責起草規範性檔案和計畫生育政策、法律、規章的解釋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系統行政許可方面的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擬訂有利於計畫生育的相關經濟政策;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諮詢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以及扶貧與計畫生育相結合工作;負責《生育保健服務證》的發放工作。發展規劃科
負責編制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事業發展規劃等;研究提出全市未來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並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抽樣調查工作;負責統計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數據;指導全市人口計畫管理工作;指導、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承辦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的其他事宜。宣傳教育科
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指導各級黨政的人口理論學習和各類學校人口理論科開設工作;指導媒體辦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專欄工作;負責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的組織協調,培養和樹立先進典型,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指導服務站搞好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和重要新聞的發布、報導工作;負責編寫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簡報;負責承辦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