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重大項目投資禁用於建黨政機關辦公樓

張平指出,重大項目投資嚴禁用於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嚴禁用於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 張平強調,重大項目投資嚴禁用於“兩高”、產能過剩和盲目重複建設項目,嚴禁用於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嚴禁用於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確保中央政府投資用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

人民網北京10月28日電 (記者 常紅 高星)今天下午,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向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作國務院關於今年中央政府投資安排及實施情況的報告。張平指出,重大項目投資嚴禁用於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嚴禁用於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

張平指出,各地區各部門把中央政府投資重點用於加快保障性住房、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環境保護、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等方面的建設和災後恢復重建。在中央政府投資帶動下,通過發揮地方、企業、銀行的積極性,集中安排了一批重大工程。

張平強調,重大項目投資嚴禁用於“兩高”、產能過剩和盲目重複建設項目,嚴禁用於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嚴禁用於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確保中央政府投資用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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