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第一卷)

內容介紹

《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第10次修訂本)(第1卷)(第2版)》對該分類的歷史背景進行了全面的回顧。《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的標題已做了適當修改,使其內容和目的更加清楚並能夠反映在疾病和損傷以外不斷發展的分類範圍,而熟悉的簡稱“ICD”仍予以保留。在更新分類的過程中,疾病情況的分組是以一種被認為最適合於一般流行病學目的和衛生保健評價的方式進行的。疾病分類可以解釋為按照既定標準將疾病單位納入類目的一種系統。分類可以有許多軸心,而軸心的選擇將根據編制統計表的用途而定。疾病的統計分類必須在易於管理的類目數目內包含全部的疾病情況。
ICD的第十次修訂工作始於1983年9月在日內瓦舉行的一次關於ICD一10的準備會議。工作方案由定期召開的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分類家族合作中心主任會議制定。指導方針由包括1984年和1987年召開的國際疾病分類第十次修訂本專家委員會會議在內的一些專門會議提供。

作品目錄

前言致謝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分類合作中心國際疾病分類第十次國際修訂會議報告三位數類目表內容類目表和四位數亞目第一章某些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第二章腫瘤第三章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和某些涉及免疫機制的疾患第四章內分泌、營養和代謝疾病第五章精神和行為障礙第六章神經系統疾病第七章眼和附器疾病第八章耳和乳突疾病第九章循環系統疾病第十章呼吸系統疾病第十一章消化系統疾病第十二章皮膚和皮下組織疾病第十三章肌肉骨骼系統和結締組織疾病第十四章泌尿生殖系統疾病第十五章妊娠、分娩和產褥期第十六章起源於圍生期的某些情況第十七章先天性畸形、變形和染色體異常第十八章症狀、體徵和臨床與實驗室異常所見,不可歸類在他處者第十九章損傷、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後果第二十章疾病和死亡的外因第二十一章影響健康狀態和與保健機構接觸的因素第二十二章用於特殊狀態和與保健機構接觸的因素腫瘤的形態學死亡和疾病的特殊類目表定義關於命名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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