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理作用
鹽酸維拉帕米為罌粟鹼的衍生物,屬iv類抗心律失常藥,為一種鈣離子內流的抑制劑(慢通道阻滯劑),在心臟、鈣離子內流受抑制使竇房結和房室結的自律性降低,傳導減慢,但很少影響心房、心室肌和房室間旁路的傳導。鈣離子內流受抑制還使心肌細胞興奮一收縮偶聯中鈣離子的利用減低,影響收縮蛋白的活動,心肌縮減弱,心臟作功減少,心肌氧耗減少。對血管、鈣離子內流受抑制使平滑肌細胞內鈣離子的利用減低,收縮蛋白活動受影響,平滑肌鬆弛,血管張力降低,動脈壓下降,心室後負荷減低。
吸收、分布、排泄
口服後90%以上被吸收,生物利用度低,約20-35%。蛋白結合率為90%(87-93%)。 主要在肝內代謝,口服後經首次關卡效應後僅20-35%進入血循環,故口服量需是靜注量的10倍才能達到同等血藥濃度,代謝產物中去甲維拉帕米具有心臟活性。單劑口服t1/2為2.8-7.4小時,多劑為4.5-12小時。靜脈給藥的藥一時曲線呈雙相,t1/2α約4分鐘,t1/2β為2-5小時;去甲維拉帕米t1/2約為9小時。
口服後1-2小時作用開始,3-4小時達最大作用,持續6小時。靜脈給藥抗心律失常作用於2分鐘(1-5分鐘)開始,2-5分鐘達最大作用,作用持續約2小時,血液動力學作用3-5分鐘開始,約持續10-20分鐘。主要經腎清除,代謝產物在24小時內排出50%,5天內為70%,原形藥為3%,約9-16%經消化道入糞便清除,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本品。
不良反應
多與劑量有關,常發生於劑量調整不當時。
①心血管:心動過緩(50次以下/分),偶爾發展成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及心臟停博;能使預激或l-g-l綜合徵伴心房顫動或心房撲動者旁路傳導加速,以致心率增快;心力衰竭;低血壓;下肢水腫。
②神經:頭暈或眩暈,偶可致肢冷痛,麻木及燒灼感。
③過敏反應:偶可發生噁心、輕度頭痛及關節痛、皮膚瘙癢及蕁麻疹。
④內分泌:偶可致血催乳激素濃度增高或溢乳。
注意事項
1. 心力衰竭:維拉帕米的負性肌力作用可因其減輕後負荷(降低循環血管阻力)而代償,淨效應不損害心室功能。但是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壓大於20mmHg或射血分數小於3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體阻滯劑治療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礙的病人,避免使用維拉帕米。必須使用維拉帕米的輕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療之前需已有洋地黃類或利尿劑控制臨床症狀。
2. 預激綜合症:維拉帕米會加速房室旁路前向傳導。房室旁路通道合併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靜脈用維拉帕米治療,會通過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傳導,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誘發心室顫動。雖然口服維拉帕米未見上述報導,但這種病人接受口服維拉帕米可能有危險,因此禁止使用。
3. 傳導阻滯:維拉帕米可能導致房室結和竇房結傳導阻滯,與血漿濃度增高相關,尤其是在治療早期的增量期。引起I度房室阻滯、一過性竇性心動過緩,有時伴有結性逸搏。高度房室傳導阻滯不常見(0.8%)。當出現顯著的I度房室傳導阻滯或逐漸發展成II或III度房室傳導阻滯時,需要減量或停藥。
4. 肝功能損害:因維拉帕米在肝內廣泛代謝,肝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嚴重肝功能不全時維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長至14~16小時,該類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劑量的30%。
5. 腎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維拉帕米。
6. 神經肌肉傳導減弱:有報導維拉帕米減弱肌肉萎縮病人的神經肌肉傳導,該類病人可能需要減量。
7. 血清鈣:維拉帕米不改變血清鈣濃度,但也有高於正常範圍的血鈣水平可能影響維拉帕米療效的報導。
8. 因維拉帕米可引起轉氨酶增高,為慎重起見,接受維拉帕米治療的患者應定期監測肝功能。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開始一次40-80mg,一日3-4次,按需要及耐受情況可逐日或逐周增加劑量,每日總量一般在240-480mg。
2.成人處方極量:口服一次480mg,分次服用。
3.小兒常用量:口服,2歲以下一次20mg,一日2-3次;2歲以上一次40-120mg,一日2-4次,依年齡及反應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