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陽縣農機局

3、負責上級業務部門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作業規範、技術標準和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的組織實施。 6、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組織農業機械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抓好農機行業的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10、研究提出發展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計畫;負責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

單位性質

事業單位(參公)

機構設定

辦公室、管理股、財務室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地方各級人大和政府頒布實施的有關農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2、研究提出全縣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中長期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3、負責上級業務部門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作業規範、技術標準和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的組織實施。4、負責抓好全縣農業機械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機械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全縣農業機械基層服務組織建設和服務規範;負責全縣農業機械用油的預測、計畫、供應、管理與使用和農機修造工作;負責組織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工作。5、根據國家農機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縣農機化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農業機械、畜牧漁業機械、植保機械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6、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組織農業機械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抓好農機行業的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開發工作。7、負責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包括零配件)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負責農業機械牌證核發工作。8、負責抓好農機維修網路建設。審定核發一至三級農業機械維修點證照和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證。9、負責全縣農機化項目的立項、論證、報批和實施;歸口管理農機化設施、農業工程的專項資金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事業費、基建投資、其它專項資金工作。10、研究提出發展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計畫;負責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11、管理本局所屬事業單位,指導本局農機學會,抓好農機協會工作。12、負責省、市業務部門下達的任務實施。13、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領導名單

顏海山(局長)、林振邊(副局長)、羅福明(副局長)、楊永昌(副局長)。

辦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三)《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管理條例》(2004年6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四)《農用拖拉機及駕駛員安全監理規定》(1997年12月23日農業部常務會議通過)(五)《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5年4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六)《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第29號)(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業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88號)

公開承諾

為進一步轉變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水平,為我縣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根據我單位工作實際,特向社會公開承諾如下:(一)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農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人員的整體素質。公開辦事程式、辦事依據、辦事時限及收費標準,在農機各項規費徵收中,嚴格收費標準,簡化收費程式,實行票款分離,堅決杜絕亂收費和超標準收費。(二)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堅持持證上崗,亮證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奉公,不以權謀私,堅決杜絕“吃、拿、卡、要”現象的發生。(三)把為“三農”服務作為工作宗旨。推行首問負責制,對來單位辦事的人員,做到熱情服務,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推行“一把椅子讓座,一片真情辦事”,符合條件的馬上辦,手續不全的指導辦,諮詢事項耐心辦。同時積極開展上門服務,做到辦事人員隨叫隨到,推行準時、預約、上門、跟蹤等多項服務。(四)辦理“購機補貼”等民眾關心的焦點問題時,實行 “陽光操作”,對社會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開補貼金額、公開補貼範圍,公開辦理程式,充分尊重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選擇權。(五)對違反法律、法規或違背承諾被舉報投訴者,一經查實,一律從嚴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六)對民眾反映的問題,做到事事有回應,件件有交待,對“熱點”、“難點”問題,能解決的及時解決,不能立即解決的說明原因,規定解決時限。在具體工作中我們將認真履行上述承諾,真誠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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