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09年6月16日被控貪污1400餘萬元,北京涼水河管理處原主任田奇凡、其下屬孫濱以及協同作案的銀行職員張亞立一同在市二中院受審。
庭審材料披露,上級單位撥下來的2100多萬元水利工程款中,田奇凡等人居然能將其中的1165萬餘元截留後貪污。
事件
小官員涉貪1406萬
2009年6月16日10點15分,50歲的田奇凡和同案犯罪嫌疑人孫濱、張亞立一起被法警押上法庭。面對媒體鏡頭,田奇凡沒有閃躲,徑直走向被告席。他身後的兩人,則邊走邊向旁聽席上的家屬點頭示意。
檢方指控,2005年至2007年間,田奇凡夥同水利建築工程處第三施工隊負責人孫濱,以虛假平賬的手段,騙取本單位公款1406萬餘元。後經北京農村商業銀行青龍湖支行職員張亞立幫助,將其中的1165萬餘元占為己有。此外,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田奇凡和孫濱還以虛開工資冒領工資的方法,夥同他人貪污14萬元。
稱“全是下屬貪”
“我不認可貪污罪的指控,那1400多萬和我毫無關係!”首先接受訊問的田奇凡否認指控。
田奇凡說,他2004年6月到涼水河管理處當主任,主要負責行政工作。同年年底,水利建築工程處第三施工隊成立,專門負責涼水河的水利工程維護、綠化美化、截污治污和防汛搶險等,工程的資金來自於水務局。施工隊成立後,他將自己以前的司機孫濱任命為隊長,對於孫濱如何把錢轉出,他根本就不清楚。
同時,他再三強調說,孫濱並不向他匯報財務工作。對此,孫濱的說法則完全不同:“我受田主任的直接管理,所有牽扯到錢的事,我都向他直接匯報!”孫濱說,他當上隊長後,田奇凡不只一次地找他談話,讓他把施工成本壓到最低,將工程款的最大利潤留下來,為將來管理處蓋辦公樓留錢。
按孫濱的說法,水務局每次撥款後,除施工花費外,會有相當一部分剩餘,多的時候甚至能留下來50%。多出來的錢,他會按照田奇凡的指示,用發票抵賬後換取轉賬支票,然後存入張亞立所在的銀行。案發期間,上級單位共撥款2100多萬元,而其中的1165萬餘元被他們貪污。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檢方擬發建議函
檢方出示的證據顯示,田奇凡被抓是被其下屬揭發。
2007年,第三施工隊的一名員工因貪污單位14萬元公款到反貪部門自首。之後,他揭發了田奇凡曾派他用公款為個人購買攝影器材等事。2007年11月,反貪局找到田奇凡。詢問過程中,他供認了自己貪污的事實。隨後,辦案人員順藤摸瓜,將孫濱和張亞立查獲。
此外涼水河管理處工程科科長及另外一名副主任也因涉嫌受賄被另案公訴。他們在證言中稱,按規定,對於第三施工隊的財務等事宜,應先報他們審批後再報田奇凡簽字,但實際上,該施工隊從頭到尾都由田奇凡一個人管理,別人無法插手。
據悉,檢方在辦案過程中也發現,涼水河管理處的財務制度過松,對公款使用缺乏監管,該管理處的財務狀況也沒有接受過審計。針對這些問題,檢方準備向該處發出檢察建議。
任職地方
涼水河是北京城南的一條泄洪排水河,全長68公里,流域面積630多平方公里。涼水河管理處成立於2004年6月,是北京市水務局的局屬單位。
作為涼水河的管理單位,涼水河管理處承擔著從石景山人民渠至通州榆林莊閘北運河入河口68公里的河道管理以及整個流域迎汛和水環境改善的組織協調職能。
人物介紹
田奇凡是湖南省漵浦縣人,大學文化程度。2004年6月,他開始任涼水河管理處主任,在此之前,他在永定河管理處當副主任。
田奇凡是一名“老水利”,曾在《中國水利》上發表過《永定河滯洪水庫綠化及生態環境建設》的論文。文中,他詳細論述了滯洪水庫的地理位置、建設過程、建成後的作用以及配套工程。
《北京水務報》刊登一篇文章,對田奇凡給予了高度評價。其中稱,“為治理這條河,涼水河人付出了多少艱辛,涼水河的領導班子做出了多少努力,管理處主任田奇凡多少個日夜寢食不安,胸結千憂繞涼河,一心兌現水務新思路。”
對田奇凡涉嫌貪污一事,田的同事說法不一,有人表示驚訝,稱田奇凡工作時比較能吃苦,根本看不出是領導;也有人認為這是早晚的事,因為田奇凡在處里“大權獨攬,小權不放,什麼事都由他一個人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