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交換機業務

用戶交換機通過中繼線與市話網連線,供用戶單位內部或與外界通話的電話業務。用戶交換機包括用戶單位裝設的電話交換機、集團電話、互通機及其分機,也稱“小交換機”。

簡介

用戶交換機是黨政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用於內部通話的專用交換機設備,也可通過中繼線與公眾電話網連線,通信更暢通。用戶交換機是市內電話業務的一種。

市內電話是市、縣或相當於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市區或城鎮以內的電話用戶相互通話的電話業務。市內電話業務按用戶裝用的設備和電話局提供的服務分為:普通電話(正機)、電話副機及附屬檔案、同線電話、合用電話、用戶交換機和分機、中繼線、臨時電話或專線、公用電話,無繩電話、復用設備、租桿掛線、租用管道、代維設備、程控電話特別服務等項目。

特點

用戶可根據自己需要配置設備容量,最小容量為 8個分機,即一塊用戶板,最大容量可達萬門。 可設定分機號碼和許可權等級,並可隨時完成分機安裝、撤銷、移機工程。 可提供比公用網更多的新業務功能。

入網方式

全自動入網方式( DOD1+DID)

相當於一個模組局,占用公網號碼資源。局間通過 2M PCM方式、30B+D數字中繼線連線;局間接口設備為光端機、光纜。分機呼叫公網:聽一次撥號音後 撥引示號+公網號碼(中繼線計話費);公網呼叫分機可直接呼入;分機之間呼叫只撥千位以下號碼(公網不計費)。

半自動入網方式( DOD2+BID)

對外只有一個代表號,對內有一組中繼線。中繼線分發、受、雙向三種方式。內部分機呼叫可自設三位或四位號碼,不計話費。分機呼叫公網需撥引示號,選中繼線聽兩次撥號音(或一次撥號音)+公網號碼(中繼線計費);公網呼分機,需撥代表號至話務台轉分機。

申辦手續

用戶安裝交換機、集團電話或互通機,應在購置設備前向電話局提出申請,確定擬裝設備的制式、型號、入網方式等技術業務事項,簽訂協定後方能辦理。用戶交換機的建設安裝可委託電話局辦理,也可由用戶自行組織施工。用戶自行安裝的設計方案應經電話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竣工後應經電話局檢驗合格才能接裝中繼線。所需中繼線數量,根據用戶所裝分機數量和話務量大小,按郵電部規定的標準配備。

用戶交換機內部的各種機線設備,由用戶自行維護,也可委託電話局代維。用戶租用電話局桿路架設線路或租用管道敷設電纜,應由電話局代維;有特殊原因經電話局同意後由用戶自維的,需符合郵電部門的技術要求,並在檢修時通知電話局。

使用方式

根據用戶交換機入網方式不同,其使用方式分為:①全自動撥號。即用戶的自動交換機按分、支局方式接入市話網,分機用戶與市話網用戶之間自動撥出、呼入。②半自動接續。即用戶交換機以普通中繼線接入市話網,分機用戶可直接撥叫市話用戶;市話用戶呼入用戶分機需撥叫用戶中繼線號碼由人工台轉接。③人工接續。即接入市話網的用戶交換機分機用戶呼入撥出均需經人工台轉接。

計費

用戶交換機的建設安裝費用,由用戶承擔。用戶交換機按分、支局或占用百號組的方式入網時,其中繼設備(包括傳輸設備、端機等)一次性建設費用,由用戶承擔;並按市話阿位數和用戶交換機號碼容量,按月收取占用編號費。用戶交換機的中繼線,按規定收取月租費;新裝中繼線,按規定標準收取初裝費。用戶交換機的機線設備委託電話局代維時,按月收取代維費。

管理

用戶交換機的建設安裝、技術標準和業務技術管理,應執行郵電部頒發的《用戶交換機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以保證全網協調,通信順暢。

用戶交換機單位需參照郵電部規定的《用戶交換機話務、機線維護人員配備參考標準》,配備具有一定技術業務水平的工作人員,並建立制度,定期考核。電話局需設定專人協助用戶單位做好業務技術管理工作,並組織業務技術培訓,開展技術協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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