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統計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關於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設定甘肅省統計局。省統計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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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省統計工作;擬定全省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州市、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評估各地州市國民經濟綜合實力;對全省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制訂全省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定部門統計標準;組織管理全省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統一管理民間統計調查活動。
(三)按照國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計畫,經批准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各地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
(四)匯總、整理全省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決策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並管理全省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省統計資料庫體系,制訂各地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七)按規定統一管理縣以上地方政府統計部門的統計事業費;協助地方管理地、州、市統計部門的主要負責幹部;受國家統計局委託,管理設在全省的各級城市、農村、企業調查隊。
(八)組織指導全省統計幹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會同主管部門組織管理全省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省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並檢查監督實施,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姓名 性別 職務 電話 電子郵件
辦公室 統計設計管理與法規處 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
國民經濟核算處 工業交通統計處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貿易外經統計處 人口與社會科技統計處 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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