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省無線電監測站相關行政職責。
(二)劃出的職責
1.將全省國防科技工業行業管理,擬定地方性促進國防科技工業發展的配套政策,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條件保障和軍品市場監督管理,省國防工委、省國防紀工委、省國防工業工會、省國防團工委相關職責等,劃給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2.將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職責劃給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3.將中歐班列和南亞國際貨運班列發運協調和管理職責劃給省商務廳。
(三)與省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工信廳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制定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食鹽供應應急預案、落實食鹽儲備制度。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和食鹽專營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省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和食鹽專營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省食鹽市場監督執法、組織核發食鹽定點生產許可證和批發許可證。
內設機構調整
(一)撤銷環境資源處,將其職能劃入循環經濟發展處。調整後,循環經濟發展處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推進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中長期規劃及相關支持政策。組織開展工業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的循環經濟、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二)設立產業合作處,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跨區域間產業合作,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項目招商引資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和參與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洽談。負責中央在甘企業項目推進協調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合作統計和預測等方面的管理職責。
(三)將政策法規與產業投資處更名為政策法規處,將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投資計畫,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和利用外資工作方面的管理職責劃轉到規劃發展處。
(四)組織人事處更名為人事處。
(五)將無線電管理處主要職責調整為:負責編制全省無線電頻率使用規劃,實施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核發無線電台執照及無線電台識別碼。負責無線電監檢測和干擾查處,依法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軍地及涉外無線電業務協調。
(六)直屬單位黨委更名為直屬機關黨委。
(七)設立老幹部處,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調整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內設職能處(室)20個,即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規劃發展處、產業合作處、經濟運行處、交通與物流處、電力處、安全生產處、技術創新處、原材料產業處、裝備產業處、消費品產業處、循環經濟發展處、中小企業處、生產性服務業處、兩化融合推進處(省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子信息與軟體服務業處(省信息動員辦公室)、無線電管理處(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財務審計處、人事處,以及直屬機關黨委、老幹部處。
人員編制
調整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機關行政編制134名,處級領導職數56名(含總調度長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其他事項
(一)保留省非公有制企業工會,事業編制4名,處級領導職數2名。將原省國防工業工會(省非公有制企業工會)另外4名事業編制、2名處級領導職數,劃轉給省國防工業工會。
(二)設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事業編制32名,處級領導職數4名。
現任領導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臧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