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

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成立大會於2005年7月1日上午在蘭州飯店隆重召開。省文化廳廳長馬少青、省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主任王洪賓、省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主任趙寶生、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建宏、省社科聯學會部副部長周永宏等有關領導出席了會議,來自甘肅省圖書館、蘭州大學、西北師範大學、西北民族大學、甘肅省博物館、甘肅省社科院、敦煌研究院等科研單位的專家學者共五十多人參加了會議。

基本介紹

成立大會由甘肅省圖書館黨委書記孟繁新主持。甘肅省圖書館館長郭向東博士向大會做了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的籌備工作報告,介紹了研究會的發起緣由、宗旨及籌備工作情況,並對研究會成立以後的工作做了展望。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由甘肅省圖書館、蘭州大學、西北師範大學、西北民族大學、甘肅省社科院等單位領導和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發起籌備成立,研究會宗旨為:團結廣大科學研究工作者,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理論指導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古為今用、百家爭鳴的方針,開展四庫全書編纂、四庫全書評價、四庫全書保護、四庫七閣比較等方面的研究。通過研究,發掘、弘揚祖國文化遺產,為當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郭館長認為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將會茁壯成長,研究隊伍將不斷擴大,通過研究、發掘、弘揚祖國文化遺產,為使我省成為海內外研究《四庫全書》的重要基地,為提升我省的文化知名度,為建設特色文化大省做出應有的貢獻。

與會代表熱烈討論並通過了《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章程》,選舉了研究會理事和常務理事,選舉甘肅省圖書館館長郭向東博士為會長,蘭州大學中國歷史文化研究所所長汪受寬教授、甘肅省圖書館黨委書記孟繁新、蘭州大學敦煌學研究所所長鄭炳林教授、西北師範大學文學院副院長伏俊璉教授為副會長,甘肅省圖書館歷史文獻部主任易雪梅研究員為秘書長。選舉結束後,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建宏副局長宣讀了《甘肅省民政廳關於成立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的批覆》檔案,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正式成立。

省文化廳馬少青廳長恭賀研究會的成立並做了重要講話。馬廳長首先肯定了與會代表們提出的研究會應聘請全國乃至海內外專家為研究會顧問等意見和建議,希望研究會充分採納吸收這些有益的建議。其次回顧了文溯閣《四庫全書》上世紀調撥我省的經過及我省為保存這部文化寶典所做的努力和貢獻。最後馬廳長肯定了以甘肅省圖書館為主的《四庫全書》研究會籌備組的工作,並對研究會今後的發展提出了四點意見和建議:首先,要加強研究,搞好對《四庫全書》研究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力量,逐漸蒐集、介紹、出版有關《四庫全書》,尤其是文溯閣本《四庫全書》的資料、報刊、圖書和自己的研究成果。《四庫全書》研究對建設特色文化大省和建設以蘭州為中心的蘭州文化區有重要意義,要做到可與敦煌學研究相媲美。其次,要走研究與開發利用相結合的路子,在總結前人對《四庫全書》研究成果的前提下,大力發展與《四庫全書》相關的文化產業,如仿製、複製文溯閣本《四庫全書》文物,生產有文溯閣本《四庫全書》特色的旅遊紀念品、工藝美術品和裝飾品等。第三,要加強交流,發揮研究會的橋樑與紐帶作用,與省內外、國內外的相關組織建立廣泛的聯繫,研究會組成人員應廣泛吸收省外、境外的專家學者,組織舉辦有關《四庫全書》的各類型學術會議、學術諮詢、參觀考察等活動,承擔與《四庫全書》研發有關的研究課題,促進學術交流,樹立廣泛的學術影響。四是要重視《四庫全書》研究人才的培養,特別是要關注青年人才的成長,適應新時代發展需要,積極舉辦各種學術報告會、研討會和培訓班。

省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趙寶生主任也在大會上做了講話。他代表省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對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的成立表示熱烈祝賀,認為研究會的成立對建設特色文化大省有重要意義,對國寶進行很好的開發利用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趙主任還向理事們介紹了科教文衛體委員會與《四庫全書》有關的兩項工作。一是組織了兩次對文溯閣的考察,以幫助有關方面了解相關情況。二是參觀了遼寧瀋陽、承德等存放過《四庫全書》的地方。全國政協開會時提交了提案,提出我們的觀點,說明《四庫全書》放在甘肅,我們保存得很好。

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成立大會在熱烈友好的氣氛中圓滿結束。

研究會章程

甘肅省《四 庫 全 書 》研 究 會 章 程

Gansu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Imperial Collection of Four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甘肅《四庫全書》研究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學術性民眾團體。

第二條 本會是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該會是由各有關單位的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的學術性機構。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廣大科學研究工作者在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指導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古為今用、百家爭鳴的方針,開展四庫全書編纂、四庫全書評價、四庫全書保護、四庫七閣比較等方面的研究。通過研究,發掘、弘揚祖國文化遺產,為當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會業務主管單位為甘肅省文化廳,登記管理機關為甘肅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並接受其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辦公室設在甘肅省圖書館內,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南濱河東路488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1、組織各種形式的學術研究活動,開展《四庫全書》的系統研究,同時負責組織研究課題立項申報、成果鑑定和著作出版工作等;

2、編輯出版有關《四庫全書》研究的業務資料;

3、組織學術會議,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

4、發展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織工作委員會,發揮研究會的整體效益;

5、加強青年會員工作,引導他們積極開展業務研究,進行學術理論交流,發現人才,培養人才,推薦人才;

6、表彰在研究會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會員和研究會工作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研究會在各有關單位發展會員,本會會員有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外籍會員、名譽會員。凡擁護本會章程,並符合會員條件者,均可申請入會,經本會批准後成為會員;必要時,本會可直接聘請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個人會員

1、取得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學位學歷以上研究和教學人員;

2、高等院校畢業,從事四庫全書研究或教學兩年以上,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學術水平者;

3、非高等院校畢業,但從事四庫全書研究五年以上,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學術水平者;

4、對四庫全書研究和四庫全書保護有重要貢獻者;

5、熱心研究會工作並積極支持研究會活動的有關部門領導幹部;

6、從事其他專業工作,熱心於四庫全書研究者。

二、團體會員 凡與四庫全書研究及保護有關,願意參加研究會活動,並支持研究會工作的科研、教學、生產、設計等企事業單位,均可申請並經本會批准後,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三、外籍會員 學術上有較高成就,願意與本會聯繫、交流和合作的外籍研究和教學工作者,經本會二名會員介紹,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可吸收為會員,並報省文化廳備案。

四、名譽會員 凡對四庫全書研究與保護有重要貢獻,具有較高學術威望,熱心參加或協助組織本會學術活動的外籍專家、學者,以及對本會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給予重要支持和協助的中外社會人士,經本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可授予名譽會員稱號。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本會理事會授權的辦事機構討論通過,並報理事會備案;

3、由理事會的授權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在研究會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對研究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3、優先或優惠參加本會有關的學術活動;

4、優先取得本會編印的有關資料;

5、參加本會組織和推薦的優秀科研成果評獎;

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會會章,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積極參加本會各項活動,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

4、積極撰寫學術論著,作學術報告,翻譯國外有價值的資料等;

5、對四庫全書研究和保護提出建議;

6、向本會反映有關情況,提供有關信息;

7、按期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凡兩年不交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訂、修改本會章程;

2、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3、制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4、選舉新的理事會;

5、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推遲,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代表大會由個人會員代表、上屆理事會和特邀代表組成。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理事會選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休會期間,負責行使理事職責和日常會務的領導工作。理事人選應當是學術上有成就、事業上有貢獻的學者、專家和中青年研究者及熱心本會工作的黨政領導幹部。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主持召開年會和下屆會員代表大會;

3、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4、總結本會工作,制訂工作計畫;

5、決定副秘書長的聘任;

6、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7、決定設立辦事機構;

8、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及學術活動;

9、制定本會內部管理制度;

10、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的人數不超過理事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4、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 本會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 本會理事長(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會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或經理事長委託行使上述職權。

第二十六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提名副秘書長以及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3、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任;

4、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

1、會費(本會個人會員每年度交納會費15元,事業團體會員每年度交納會費500元,企業團體會員每年度交納2000元);

2、捐贈;

3、有關單位資助;

4、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規定和財務管理制度進行資產管理,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二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會資產。

第三十四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五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六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和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會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或自行解散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八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 年 月 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常務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組織管理

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會員會費標準及管理辦法

(討論稿)

會員會費是研究會活動經費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交納會費是每個會員應盡的義務。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3]95號),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 ,結合本會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費標準制定機構

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會費標準的制定和修改須經研究會理事會議或常務理事會議討論,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費標準的決議通過後,應及時報送甘肅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備案。

二、會費標準

1、個人會員:15元/人/年,60元/人/屆。

2、團體會員:事業團體會員:1000元/年,4000元/屆。企業團體會員:2000元/年,8000元/屆。

3、名譽會員免繳會費。

三、會費收取辦法

1、個人、事業、企業團體會員會費,直接交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秘書處。

2、會員會費,個人可逐年交納,也可一次(一屆四年)繳清;團體會員會費按屆交納 。

3、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收到會費後,即開具省財政廳監製的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

4、逐年交納會費的個人會員,連續2年不繳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四、會費用途

會費必須用於本會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編髮各種資料及開展學術、科普活動的支出。

五、會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1、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財務轉賬中設定會費收支賬目,按照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和管理辦法,對會費進行管理。

2、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每年向省民政廳報告會費收支情況。

3、每年的會費收入、支出情況向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報告,在換屆時接受審計,並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審查。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辦法由甘肅省《四庫全書》研究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紀事

文溯閣《四庫全書》在甘肅四十年紀事

四部精華聚為冊府 精誠守護惠及世人

——文溯閣《四庫全書》在甘肅四十年紀事

集中國數千年文化大成的圖書典籍《四庫全書》,是清朝的乾隆皇帝挫扼強敵、完收十全武功之時,依託鼎盛的國力,組織全國數百名優秀學者,花費十餘年的時間編纂而成。文溯閣《四庫全書》是七部《四庫全書》中繼文淵閣本之後,修繕完成的第二部,成書於乾隆四十七年。

文溯閣《四庫全書》自1966年10月移藏甘肅以來,甘肅省按照國家對重要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要求,秉承對中華民族文化遺產高度負責的精神,為文溯閣《四庫全書》的妥善保管和研究利用,付出了艱苦的努力和巨大的心血。

20世紀60年代中期,我國同前蘇聯關係惡化,為了確保文溯閣《四庫全書》的安全,1965年初,遼寧省文化廳向文化部提出了將文溯閣《四庫全書》撥交西北地區圖書館保藏的建議。時隔一年,根據中央文化部辦公廳1966年3月7日“ 文廳圖字24號”公函指示,文溯閣本《四庫全書》撥交甘肅省圖書館收藏。接到文化部指示,甘肅省文化局深感任務艱巨、責任重大,責成甘肅省圖書館接收保管。甘肅省圖書館遵照文化局要求,制定了“文溯閣《四庫全書》接收和保管工作計畫”。該計畫對接收時間、人員配備、保藏地點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甘肅省文化局還組織了一個考察選址小組,歷時一個多月,先後對天水麥積山、永靖炳靈寺、靖遠法泉寺等地進行了全面考察,後經甘肅省人委批准,將永登縣連城魯土司衙門和寺院全部撥歸甘肅省圖書館使用,作為《四庫全書》戰備疏散存放之處。連城魯土司衙門始建於明初,已有五百多年歷史。全部建築面積8000多平方米,主體建築‘大經堂’,建築面積630多平方米,當時作為《四庫全書》戰備書庫是較為理想的。

1966年10月文溯閣《四庫全書》和《古今圖書集成》抵甘,存放在連城魯土司衙門大經堂內。1967年6月,甘肅省人委撥款5萬元,用紅松木製作了1200個戰備書箱,替換了原來的包裝箱。新書箱5個一組相疊就像一個大書架,既結實又美觀,管理人員換藥、檢查比以往方便了許多。從1966年10月13日至1971年6月12日,文溯閣《四庫全書》在連城魯土司衙門大經堂存放了四年零8個月,儘管收藏條件十分艱苦,但由於管理人員辛勤工作,採用多種措施嚴加保護,使這部國寶未受任何損壞。

連城魯土司衙門距蘭州170多公里,交通不便, 1967年重新選址建庫工作在甘肅省人委指示下開始實施。甘肅省文化局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考察了蘭州、天水等地,本著“靠山隱蔽、少占土地”原則,綜合考慮當地政治環境、自然條件、氣候溫度和交通道路等諸多因素,最終選定距離蘭州60多公里的榆中縣甘草店,為新的備戰書庫地址。這裡離鐵路公路都比較近,氣候涼爽、空氣乾燥,年平均降水量323.5㎜,在保存紙質文物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

1970年甘肅省財政撥款17.5萬元,建設文溯閣《四庫全書》專庫。年底,占地30畝、建築面積2400多平方米的戰備書庫建成。書庫設計充分考慮了發生戰爭時《四庫全書》的安全問題,主體建築分為地上、地下兩層,平時存放在地上一層,戰時使用升降設備迅速轉移地下。在離書庫不遠處,憑藉山勢修築了一座幾十米深的防空洞,以保障管理人員的安全。書庫竣工後,甘肅省財政又追加投資,平整拓寬了一條通往火車站和公路的便道,修築了圍牆和消防蓄水池,打了機井、配置了大功率發電機,使書庫的各種設施設備基本完善。

1971年6月,文溯閣《四庫全書》從永登連城秘密遷移至新書庫。甘草店戰備書庫建成後三十多年裡,甘肅省人民政府、省文化廳、省圖書館為妥善保藏文溯閣《四庫全書》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和物力。在財政十分困難情況下,每年撥專項資金,以保證書庫的安全運行。文化部也曾幾次撥給維修補助經費,在《四庫全書》保護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冷戰”的結束,國際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甘草店戰備書庫已經完成了其特定時期的歷史使命。為了進一步最佳化文溯閣《四庫全書》收藏保護環境,1999年,甘肅省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專家多次赴北京、承德、瀋陽、杭州、寧波、上海等地考察,在借鑑眾家之長的基礎上,幾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新建工作。同年5月8日,時任甘肅省人民政府主管副省長帶領財政、計畫、文化、公安、文物等部門負責同志,在甘草店書庫就《四庫全書》安全保衛和書庫新建問題召開現場辦公會,做出了在蘭州立項建設新館等五項決定。2000年12月2日,甘肅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文溯閣<四庫全書>保護工作的若干規定》,確立了文溯閣《四庫全書》在甘肅文化建設中的法律地位。2001年12月28日,列入甘肅省“十五”規劃和文化建設標誌性工程之一的文溯閣《四庫全書》藏書樓,在蘭州市北山九州台奠基。新址離黃河較遠,地勢較高,無水患;三面環山,林木覆蓋,較為隱蔽;面對黃河,風景優美,環境好;交通便利,空氣清新,便於《四庫全書》永久收藏和保護。

2005年7月8日上午,文溯閣《四庫全書》藏書樓竣工暨開館典禮在蘭州北山九洲台隆重舉行,甘肅省黨政軍領導及有關專家學者等500餘人出席了儀式。“文溯閣《四庫全書》藏書樓”投資5000萬元,占地50餘畝,建築面積5727平方米。按照國家國寶級文物的館藏標準和安全規範設計建設,繼承四庫七閣的傳統風格,設計獨特,構思精巧,館內功能齊全,設施先進,在建築規模、安全性能、內部設施、現代科技套用等方面均達到全國同類館的領先水平。建成後的“文溯閣《四庫全書》藏書樓已成為絲綢之路甘肅段上又一顆璀璨的明珠。

新藏書樓的建成,標誌著甘肅省對這部珍貴文化典籍的收藏保護,跨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在甘肅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關懷下,一個與現代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專業化藏書機構——“文溯閣四庫全書藏書館”於藏書樓落成之日掛牌成立, 這個有25名人員編制,年事業經費300多萬元的藏書館,是全國第一個《四庫全書》保護管理專業機構,它的建立為甘肅在《四庫全書》收藏保護、科學管理、學術研究及合理利用等,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006年8月3日根據“甘肅省圖書館發[2006]52號文“關於申請文溯閣《四庫全書》藏書館內設機構和科級指數的報告”,2006年8月24日,省文化廳發[2006]68號批准,文溯閣《四庫全書》藏書館內設保衛科、辦公室、業務接待科等機構,由甘肅省圖書館副書記羅志科同志兼任四庫館館長,負責館內主要工作。2007年4月3日甘肅省文化廳黨發[2007]15號檔案“關於省直文化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任命的通知”任命:易雪梅為文溯閣《四庫全書》藏書館館長,主持全面工作。目前,“四庫館”館有正式職工12人,臨時工作人員6人,保全8人。

為了科學規範管理文溯閣《四庫全書》藏書館工作,確保《四庫全書》的安全,促進人員隊伍建設和事業發展,文溯閣《四庫全書》藏書館,按照“精幹高效、按需設崗、一崗多能、科學管理”的原則,制定了行政工作、安全保衛、參觀等各項管理、制度。在安全保衛工作方面,做到警鐘常鳴,建立嚴格值班登記制度,責任到人,堅持夜間查崗查哨制度。在防盜防火和設備操作運行、氣體滅火危險品的管理上,按時檢查設備運行情況,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並對地庫溫濕度進行嚴格監控。經過以上措施,保證了國寶的絕對安全。

如今,文溯閣《四庫全書》已經成為甘肅省的一張文化名片,成為承載和傳遞民族傳統的載體。《四庫全書》無論從其內涵、價值,對其進行嚴格保護和科學開發,無疑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增添了巨大的文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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