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結

甘結

甘結是中國古代指訴訟案件中受審人出具自己擔保供述屬實,否則甘願承受處分的文書。亦指奉命承辦官府事務而立下的一種保證文書。《六部成語·吏部·甘結》註解:“凡官府斷案既定,或將財物令事主領回者,均命本人作一情甘遵命之據,上寫畫押,謂之甘結”。此制於宋代為常。

基本信息

詞語

甘結

拼音

gān jié

注音

ㄍㄢ ㄐㄧㄝ ˊ

引證解釋

1、舊時交給官府的一種畫押字據。多為保證某事,並聲明不爾則甘願受罰。

明 高明 《琵琶記·義倉賑濟》:“左右與他取了甘結。”

清 吳敬梓《儒林外史》第一回:害病,就要取四鄰的甘結!

清 梁紹壬 《兩般秋雨盦隨筆·緩葬》:“舉人進士親喪未葬者,不準入官。凡考試銓選,俱令地方官具印結,鄰里具甘結,方為合例。”

2. 指立文據保證。

《宋提刑洗冤集錄·聖朝頒降新例·檢驗法式》:“仍取苦主並聽一干人等,連名甘結,依式備細開寫當日保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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