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土木

甘土木

甘土木,男,漢族,浙江常山人,1963年7月出生,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常山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2018年3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1.09-1984.09 常山縣東案中心學校代課教師;

1984.09-1985.01 常山縣湖東鄉招聘幹部工作組成員;

1985.01-1985.05 常山縣委組織部辦事員;

1985.05-1985.10常山縣何家鄉政府文書(1985.05-1988.09浙江省中等刊授政治專業學校政工專業中專畢業);

1985.10-1989.06 常山縣天馬鎮團委書記兼七里弄村黨支部書記;

1989.06-1991.04 共青團常山縣委副書記兼縣少工委主任(1987.08-1990.06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大專畢業);

1991.04-1992.12 常山縣同弓鄉黨委副書記;

1992.12-1996.02 常山縣何家鄉黨委副書記;

1996.02-1998.04 常山縣何家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8.04-2000.12 常山縣龍繞鄉黨委書記,1999.01當選人大主席(1998.08-2000.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大學畢業);

2000.12-2001.12 常山縣球川鎮黨委書記、2001.02當選人大主席;

2001.12-2005.11 常山縣球川鎮黨委書記;

2005.11-2007.01 常山縣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主任,新都辦事處黨工委書記、主任(2002.12浙江師範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區域經濟學專業結業);

2007.01-2012.01 常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2012.01-2015.07 中共常山縣委常委、統戰部長;

2015.07-2016.11 中共常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11-2016.12 中共常山縣委政法委書記(保留副縣級待遇);

2016.12- 2018.03 常山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保留副縣級待遇)。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3月7日訊息:常山縣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土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 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雙開處分

2018年3月,經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紀委、衢州市監察委員會對常山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甘土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甘土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等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送的禮品並接受他人安排的免費裝修、旅遊活動,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同時,甘土木還存在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的問題。

甘土木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紀委、衢州市監察委員會決定給予甘土木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甘土木違紀所得;將甘土木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涉嫌犯罪所得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甘土木在本人撰寫的懺悔錄中反思,隨著職務的升遷,環境的改變,放鬆了學習,忘記了初心,忘記了一個共產黨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人生觀、價值觀發生了扭曲,理想信念缺失,個人主義、名利觀念膨脹。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隨波逐流,交友不慎,結交了一些講大話、講享受、不講規矩、不守紀律的領導幹部,與一些企業老闆混在一起,吃喝玩樂,成為朋友,相互利用。把學習黨紀黨規和有關法律法規丟在一邊,認為只要不是一次性五萬十萬地收人家錢,稍微吃點、喝點、拿點是不會犯事的,在這種錯誤思想的支配下,逐步開始收受他人送的財物,日積月累,積少成多,漸漸走上犯罪道路,給家庭、組織造成了損失及傷害。甘土木真誠懺悔,決心誠懇接受組織的處置和法律懲罰,積極主動改造,爭取做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