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4、完成縣委、縣政府和本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增人計畫和使用空編進人的審核審批及日常機構編制管理、年度報表的匯總統計工作。 4、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的年度審核和換證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機構編制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一管理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人民團體機關和列入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審核縣直各部門、各鄉鎮機構改革方案;參與研究修訂涉及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三、審核和協調縣直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調整及職責劃分;協調縣直機關各部門的職責劃分。
四、審核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以及人大、政協、各群團機關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
五、審核報批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審批縣直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職責範圍、人員機構和領導職數;指導、協調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承擔縣直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驗工作;依法保護核准登記的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監督檢查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情況,查處違規行為。
七、監督檢查各部門機構編制執行情況,查處違規行為;負責縣直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的核發、年審換證、統一代碼標識的賦碼工作。
八、承擔縣直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統一發放工資的人員編制和實有人數的審核工作;負責縣直機關目標管理獎金髮放人數的審核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及州編委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唐顯萍:負責編委辦全面工作。
旦朝梅:分管綜合科、業務科工作。
劉漢發:分管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政務和公益機構域名註冊管理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科:
1、負責縣編委辦日常工作。
2、負責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文秘、檔案、保密、信訪、財務管理、信息等工作。
3、負責縣編委辦黨群、目標考核等工作。
4、完成縣委、縣政府和本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業務科: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研究擬定涉及本辦工作的地方性政策、規章及機構編制工作規劃、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增人計畫和使用空編進人的審核審批及日常機構編制管理、年度報表的匯總統計工作。
4、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的年度審核和換證工作。
5、承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統一發放工資、目標管理獎金髮放人員編制和實有人數的審核工作。
6、研究擬定縣鄉兩級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措施、改革方案及實施意見,審核各部門的“三定”方案。
7、指導、協調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和協調縣直機關、部門、鄉鎮及股級機構的職能配置、調整及職責劃分。
8、完成縣委、縣政府和本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1、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上級登記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擬定本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
2、依法保護本縣核准登記或備案的事業單位與登記事項有關的合法權益,協助事業單位辦理有關事宜。
3、監督本縣事業單位貫徹落實《條例》,處理違反《條例》規定的事件。
4、負責本級登記管轄範圍內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及年度檢驗工作。
5、組織本縣事業單位管理信息工作。
6、負責本級登記管理範圍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的諮詢、調查取證、查閱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培訓工作。
7、完成縣委、縣政府和本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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