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事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的巨觀規劃和綜合管理,並建立和實行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指導、監督、檢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工作;負責人事行政複議和人事爭議仲裁處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交流、培訓、辭職辭退等方面的實施細則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全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有關規定;貫徹執行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並擬訂有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編制申報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計畫,組織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和按規定安置到公務員職位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的登記工作;向市人大提請市政府組成人員的任免議案,辦理市政府任免公務員的任免手續;負責市政府工作部門中層幹部的考核、職務任免和實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務員檔案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大連市政府對我市政府績效考評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對農村鄉鎮、涉農街道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選聘契約制幹部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幹部年度統計報表、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和落實幹部政策工作。擬定市政府機關目標責任制工作的方案、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負責市政府工作部門的紀律作風整頓工作。
三負責全市人才資源的規劃、開發、配置和開發管理工作;擬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政策規定;負責全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申報和專家的管理服務工作;向上級人事部門推薦國家級“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負責全市拔尖人才的選拔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考)聘制度,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定的聘任和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初級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的推薦、評審、審批工作;負責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推薦和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對大中專畢業生確定專業技術職務工作;負責全市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和“五大”畢業生農轉非工作;負責外地調入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的認定工作;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項目申報工作;負責全市鄉土人才培訓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執行國家、省、市外國專家局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外國專家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聘請外國專家資格單位的管理(經濟、文教、技術管理類等);承擔國家、省、市引進國外專家項目的申報、項目經費的監督使用,組織全市技術人員出國(出境)專業培訓,研修項目工作;組織指導引進國外智力成果推廣和示範基地建設工作;負責引進外國研發團隊工作計畫,並負責相關工作;協助企業引進海外研發團隊;組織國外專家參評國家、省、大連市“友誼獎”評選活動。
五負責編制下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總額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的編制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臨時用工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和監察工作;擬定貫徹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和協調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工作;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及其有關待遇的審批工作;協調、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副局以下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傷(亡)認定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的技術等級培訓、考核定級及崗位設定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事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全市政府序列副局級以下幹部調配的審批工作;承辦外地調入駐瓦省市營單位幹部的調配審批手續。
六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協調指導工作;負責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人事管理政策並指導、監督執行;負責事業單位聘用契約制度的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科學核定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結構比例;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核、培訓、獎勵、懲戒等工作;負責審核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人員分流安置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負責重組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招聘、契約制度實施、年度考核工作;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七負責軍轉幹部及隨軍家屬的接收、安置及軍轉幹部崗前培訓工作;負責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企業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的解困和維護穩定等政策的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和協助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培訓和就業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人事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瓦房店市世紀廣場1號